1、1填 表 说 明一、请各单位在认真查阅干部档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我部提供表样的格式、字体要求填写表格,如报送的表格不符合有关要求,将不予受理。二、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要求如下:“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 记所用的姓名。少数名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性别”栏中填写“男” 或 “女”“出生年月(岁)”栏目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应计算至填表当月的实足年龄。“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土家族等),不能用简称“汉” 、“回”、 “土家”等。“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 出生地” 按照现在的行政区划来填写,要填写省、市或
2、县的名称,如“湖北武汉”、 “湖北南漳”。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北京”。 属市辖区的,填写该市的名称,如“宜昌市点 军区”,则填写为“湖北宜昌” 。“入党时间”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如是中共预备党员,填写方式为“ 中共预备 党员+时间”“ 。“民盟”、 “民进”等民主党派要填写党派名称且填写加入党派时间,同时加入多个党派的要同时填写。 “无党派”人士填写“无党派”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报,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新确认的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72.0
3、5”。“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 、“一般” 或“较差”;有严重2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照片”栏中粘贴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底色一般为淡蓝色,长宽比为 5:4(在电子文档中必 须统一存储为 JPG 格式,大小为 50K 左右)。“专业技术职务”栏中要填写人事处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学历、学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 号)以及中组部对学历、学位问题填写要求的精神办理。填写的具体要
4、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 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 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 历” 。(2)“全日制教育 ”栏填写通 过全日制教育获 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毕业 院校系及专业” 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院校、系和专业应填写毕业时的名称。(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 ”栏,列入党校全日制教育范畴的前提,必须是经过全国统考取得学籍
5、,且学历、学位证书由教育部颁发;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 ”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 ”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 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 或“省(市、区)委党校” 。(4)接受学历教育“结业 ”或“肆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肆业等。(5)高中及以下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6)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 全日制教3育”栏中填写 “大学 理学学士 ”(在一栏中分上下两行填写,见下表)。全日制教 育大 学理学学士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大学 系 专业学 历学 位 在
6、职教 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7)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 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 在职教育”栏中填写“ 研究生 经济学硕士” (在一栏中分上下两行填写),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 专业填入(见下表)。全日制教 育大 学工学学士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大学 学院 专业学 历学 位 在 职教 育研究生经济学硕士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大学 系专业大学 系专业(8)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
7、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 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入学考试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鉴定表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有关学籍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有关学籍材料。“工作简历” 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 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 习时填起。 简历的起止 时间填到月(年份用 4 位数字4表示,月份用 2 位数字表示),简历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
8、;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在县(市)前面应冠以市(州)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其中民族地区应填写地名全称。经组织选派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 3 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
9、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凡担任过市(州)委委员、候补委员,市(州)纪委委员,市(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州)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的,需在简历的最后隔行另段填写,写明届次,如届 市委委员。“奖惩情况”栏,填写受校级及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 无” 。“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 3 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 实的办法注明。“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并按
10、照配偶、子女、父母亲的顺序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父母已退休、离休、离 岗退养等,应在填写原工作 单位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已退休)” 、“(已离休)” 等;父母已去世的应在填写原工作单位职务后加括号“(已去世)” 。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特别是“ 工作单位及职5务”栏,工作单位、部门、职务要填全。称谓的写法要 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 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 职务,应如实填写。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须注明。“呈报单位”栏中应填写呈 报单位党委(党组),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