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表编号(由校党委宣传部填写):活动组织单位 申请时间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负责人手机和单位座机)活动名称或主题 活动内容及形式 活动起止时间 活动场地 活动规模(人数)是否有标语横幅、广告等宣传品(详情另附)是否有校外媒体进校报道(详情另附)是否涉及校外团体(个人)来校活动(详情另附)是否涉及商业及其宣传活动(详情另附)是否涉及宗教、民族事宜(详情另附)是否涉及涉外交流(详情另附)是否涉及跨校或校外活动(详情另附)是否有安全预案(详情另附)所属主管(指导)单位意见 单位党委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统战部意见(涉及宗教、民族事宜)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 年 月 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意见(有涉外活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社科处意见(教职工学术类活动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校工会意见(教职工群众性活动)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意见(教学类或占用教室类活动)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保卫处对活动场地及安全方面的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校学工部、团委意见(学生类活动)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校党委宣传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此表可在宣传部网页“办事指南”栏下载,由活动组织单位将申报活动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事项填写完整,并由所属主管(指导)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携带上申报活动各方面具体材料(作为此审批表附件) ,根据申报活动实际情况,逐项逐次提交到表中所列各协管部门审查,最后提交到校宣传部批准备案。2、如果活动涉及邀请校外人员参加,请表中所列各单位对校外人员进校参加活动的资格给出审查意见。3、该表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校宣传部联系电话:85405156(望江) ;85996320(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