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贸易政策与形势展望,上海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2012年1月13日,2011政策调整,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0年63号联合公告,增加禁止类商品目录;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海关总署195号令,对113号、168号令的二次修订; 2010年12月3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0年93号公告,明确混放条件;,生产、仓储保税、非保税混放,海关总署令第195号第九条第三款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 “分开管理”是指加工贸易货物应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存放,分别记帐。对部分行业或大型企业采用物流设施一体化管理方式的,须经主管海关在审核企业内部ERPSAP系统、确认其能够通过联网监管
2、系统实现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数据信息流分开后,认定其符合“分开管理”的监管条件。企业应当确保保税货物流与数据信息流的一致性。,2011政策调整,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1年2号公告,外商投资企业消耗性物料保税; 核销后剩余库存料件处置; 2011年3月1日起,上海海关全面使用电子化手册和电子化台帐;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保税政策;,2011政策调整,2011年12月2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1年77号公告,单耗申报格式调整:“单耗/净耗、损耗率%”; “非保税料件比例%”。,企业自身管理注意事项,备案资料库(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规范建立; 单耗申
3、报环节正确选择; 在手册有效期内及时变更、报核;规避进出时间倒挂、重量倒挂; 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的处置 外发加工、串料需事先核准;,企业自身管理注意事项,深加工结转程序、不作价设备管理; 进出口报关监管方式的正确选择;超备案数量进出口无法正常结关。 E帐册管理:归并关系建立;BOM及时申报;出口报关时成品版本号准确选择;企业内采购、销售、进出口报关、仓储、生产、财务、关务等各部门的一体化管理,2012政策展望,111号令修订:提高放弃门槛 ; 出台单耗审核规范、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全国范围全面使用深加工结转电子申请表,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取消; 报关员记分管理办法增加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扣分环节:备案/变更、报核/核销,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