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单位编号 3702016956 单位名称 中国海洋大学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职工编号 胎次 胎儿数计划生育手册或生育证编号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顺产 难产 剖宫产4 个月以上流、引产 3-4 个月流 产生育类别(打 “”选择) 2-3 个月流产 2 个月以下流产生育或流、引 产时间职工银行帐号经办人 联系电话单位意见:同意。单位签章年 月 日经办机构审批意见:产假天数: 天年 月 日说明:1、 本表供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参保女职工使用,一式两份。2、办理生育津贴需携带的资料:参保职工社保卡、身份证、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在本市 交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经办人身份证件;计划内流引产的,持医疗机构证明(注明妊娠月份)。3、办理时间:统发工资单位女职工生育后的次月 5 日前;其他单位随时办理。4、办理地点:按参保所属地办理市机关保险办(福州南路 8 号三楼大厅)机关保险办市南区办(福州南路 9 号二楼大厅)机关保险办市北区办(延吉路 38 号 4 楼)机关保险办四方区办(庆安路 21 号 1 楼)机关保险办李沧区办(兴华路 30 号 4 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