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承诺书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根据你方关于 赴京参加全国广场舞展演作品服装道具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对本项目活动性质、活动需求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的了解及研究,我方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承诺一旦中标,愿按以下条件及要求承接本项目:1、严格按照活动需求、项目特点、贵单位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需求等内容,在合同约定期内,按相关法规、条例等规范,按质按量完成赴京参加全国广场舞展演作品服装道具服务项目任务,达到验收标准。2、我方承诺,一旦中标,我方接受以人民币 万元为合同暂定价,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3、我方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本次招标工作的负责人。4、中标后 3 日内,按本项目演出性质、活动需求,向你方提交活动所需项目清单。5、在活动执行全过程中,我方承诺做好广场舞作品参加展演所需服装道具设计、制作、运输等相关服务,若因我方工作未达到履约条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贵单位的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承诺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7、我方承诺所提供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资料,若有不真实资料,愿意主动承担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