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华大学学生出国(境)承诺及担保书承诺人为东华大学 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学生,将于 年 月 日赴 (国家/地区)交换学习,在外 天。承诺人参加了学院组织的赴外事项教育,充分理解学院境外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在外期间可能发生的情况,自愿决定参加本次境外就学。在外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生活费、医疗费、来回机票、保险费等)以及个人安全和法律责任,均由承诺人负责。作为一名交换(流)生,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在交换学习期间遵守以下事项:1. 严格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根据项目要求按时统一往返;2.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在读学校的校纪校规,认真履行交流学员义务。学习期间如
2、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刑事或者意外伤害由本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 不做有辱国家形象的行为和事情,展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树立东华大学的良好形象;4. 在交换(流)学习期间定期关注学校主页、教务处、研究生部、易班等平台中学校及学院的通知,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每季度通过电子邮件向辅导员以及交换(流)生项目联系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每季度向辅导员递交电子版思想汇报,汇报思想情况,未及时汇报者自动延长考察期限。如有违反上述事项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并愿意按东华大学相关制度和规定接受处理。担保人对于承诺人的以上决定和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人:担保人:年 月 日注:担保人的人选依序为承诺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祖(外)父母、其他成年近亲属。担保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