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6 学年第 二 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基层单位自查表 填表单位 (盖章 ): 上海市子长学校 假期工作情况 好人好事 总务处老师及工会部分老师假期间不辞劳苦,一直在学校进行校舍大修工程相关工作 资源共享 四楼书法教室作为冬令营活动场地 帮困助学 帮助对象及人数为:在职教职工 7 人,离退休教职工 4 人,学生 2 人 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志愿者人次 31 有影响、有意义的 活动 1.1 月 25 日区机关党工委举办书法迎新活动,我校陈小康老师现场书写春联 2.2.52.13 开展寒假冬令营活动,学生们学习书法基本知识,临摹名人字帖 3.1.182.2 开展 冬日嘉年华活动,亲子贴窗花、写
2、“福”字以及读书活动 突发事件 无 家访情况 寒假期间家访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的 40% 开学准备工作 校容校貌 闻鸡起舞,即时奋起 发奋图强,善学尚美 师生出席情况 正常 规范收费 规范 收费公示 公示 宣传栏内容 因大修尚未安装 学生用餐 食堂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食堂大扫除情况 餐具消毒情况 全员到岗 已打扫 已消毒 饮食饮水卫生工作 饮水机已安装,滤芯已更换,已检测,待结果 校园安全 消防设施 已到位 新学期亮点、特色工作 (学 校参与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是高考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及新优质学校建设等情况,新一轮办学规划启动实施,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及参与“同心家园”建设等
3、方面的新举措) 1、 制定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 2、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3、开展学校教育国际合作与研究 4、做好区重点课题的结题工作 5、艺术教育工作体系化 6、探索自然教育科技特色 7、推进信息化建设 其他 需教育局协调解决的问题 无 注:请各单位在自查基础上,认真填写此表,并于接受开学工作检查时将表 格交给教育局机关联络员。 2 附件 3: 2016 学年第 二 学期 “规范办学行为” 落实情况自查表 填表单位 (盖章 ): 上海市子长学校 日期: 2017.2.14 备注: 请各单位在自查基础上,认真填写此表, 注明 主要做法 ,列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 并于接受开学工作检查时将表格
4、( 纸质版及电子版 ) 交给教育局机关联络员。 (联系人:葛伟,联系电话: 52564588-7692) 序号 重点 检查 内容 评价 (请在相应栏内打“”) 是 否 1 存在寒假期间组织大面积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现象 2 存在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现象 3 存在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现象 4 存在动员组织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现象 5 存在布置的 寒假学科作业量过大和每天 1 小时体育作业不落实现象 6 存在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排队和给学生排名现象 7 存在开学两周内组织测试对学生重新排队现象 8 存在三类课程与科目没有开齐开足和周课时总量超标现象 9 存在学生在校作息时间违反市教
5、委有关规定现象 10 存在“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落实不到位现象 主要 做法(学习传达、经验做法等) 1.校务会、支委会、行政会议学习关于“六个严禁的规定” 2.教工大会再次宣传教育 3.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相关要 求开设课程、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存在问题 无 整改要求 无 3 附件 4: 普陀区 2017 年学校寒假活动反馈表 填表 单位: 上海市子长学校 (盖章) 日期: 2017.2.14 序号 活动项目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内容与形式 参加人数 典型事例 备注 1 “冬令营”开展情况 书法启智 2.52.13 1.学习书法基本知识; 2.临摹名人字帖 19/16
6、无 书法 2 “看护班”开展情况 无 无学生报名 3 “走进社会大课堂” 实践活动 环护列车 寒假 鸿鹄少年拓视野,实践场馆学本领;雏鹰假日小队 全校学生 无 4 高中生志愿服务 无 5 “走进普陀大学堂” “河长制”探究系列实践活动 普陀大转盘 寒假 鸿鹄少年,初探河湾学堂 五、八年级 无 6 “节庆 文化”主题教育活动 冬日嘉年华活动 1.182.2 按活动手册要求,开展亲子互动活动:贴窗花、写“福”字、读书活动 全校学生 无 7 “移风易俗 平安文明”主题教育活动 消防手册 寒假 完成手册内容,观看安全视频 全校学生 无 8 其他特色教育活动 无 9 家访情况 _278_人 (学生数)
7、占 _40_%(占学生总数的百分比) 联系人:杨莹莹 联系电话: 18301753076 填表说明: 1.“活动主题”:如活动有具体名称,则明确填写“活动主题”;如无主题,则填写第二栏中的“活动项目”名称 。 2.“内容与形式”:冬令营、看护班以体育、艺术、科技为主要填写内容 ; “参加人数”:冬令营和看护班需要填写 报名人数 和 实际参加活动人次 。 3.“备注”:( 1)如无开展相关活动,请在“备注”中填写“无”,并附原因说明;( 2)“冬令营”开设的课程或活动名称,请填写在“备注”中 。 4.上交材 料说明:请各学校将 纸质版(加盖公章) 交 给教育局机关联络员, 电子稿于 2 月 16 日前通过 OA 发至教育 局基教科 。(联系人:袁慧,联系电话:52564588-7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