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國立高雄大學 經常門 預算分配 要點 98 年 12 月 11 日第 103 次行政會議通過 依 104 年 4 月 10 日第 144 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法規格式 106 年 10 月 13 日第 160 次行政會議修正第 4、 5 點 一、 為 使本校 經常門 預算分配, 建立合理 、公開 分配原則, 特 訂定本 要點 。 二、 為利各單位規劃 下年度經費運用 並 達成預定目標 , 主 計室 於 每 年 10 至 11 月 間 ,請相關單位提 出 業務 經 費分配需求。資料 經 主 計室 彙整後,依 當 年度可供分配 預算額度 , 按 分配 原則 編 列 下年度預算分配表 ,並
2、提預算分配會議討論 。 三、 主 計室 於 每年 11 至 12 月 間 ,邀集各學術及 行政單位召開預算分配會議。分配會議 紀 錄陳核後, 決議事項 分送相關單位 據以執行 。 如 年度預算案 經 立法院審議刪減, 主 計室 逕依刪減比例修正各單位分配數。 四 、年度 可供分配 預算 額度 包括 管理及總務費用、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 (不含 EMBA、IEMBA 及政府機關補助等經費 )、學生公費及獎勵金、 自籌收入 (除學雜費收入外)屬學校統籌之部 分 。 五 、 年度預算分配項目及原則如下: 預算分配項目 分配原則 (一 )專項控管經費 優先分配項目經費,係維持學校運作之共通性、依相關法規
3、編列之經費。 分配項目如下: 1.用 人費用 2.助理薪資 3.員工交通補助費 4.公共關係費 5.推動科技經費 6.國外及大陸地區旅費 7.水電費 按 預算 編列 數分配。 (二 )專案經費 各 業務管理 單位 除 基本維持運作外,配合校務發展執行專項業務所需經費。 由 各 業務管理 單位提 出 計畫需求,於預算分配會議審議核定。 (三 )基本維持費 各單位維持業務運作需求經費。 1.以管理及總務費用及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兩項之年度可供分- 2 - 配預算額度,扣除專項控管經費、專案經費及學校統籌款後之預算額度,分配基本維持費。 2.行政單位: 參考年度業務發展及經費狀況 分配。 3.教學 單
4、位: (1)按經費狀況 及 依 系所學生人數、 教育 部 訂頒各項費用編列標準系所分配基數及系所類別 之 權數分配。 (詳如附 錄 ) 系所分配數 =教學單位可分配額度 *系所權數 /權數合計。 (2)設立 碩專班或二年制在職專班 之系所, 另加分配數 9 萬 元 ; 同時設立碩 專班及二年制在職專班 之系所 ,另加分配數 12 萬 元 。 (3)應化系及應物系另加分配支援外系 耗材費依下列公式計算: 43萬 8 千 元 *(最近 2 學期支援系所課程數 /原規定支援系所課程數 )。公式說明如下: A.最近 2 學期支援系所課程數之計算,- 3 - 其中,應物系的普物及應化系的普化實驗課,考量
5、為兩系之基礎實驗課程,所需經費較高,得加乘 1.5 計算;其餘支援外系實驗課程,每門乘1.0 計算 。 B.原規定支援系所課程數係以 93 學年度第 2 學期及 94學年度第 1 學期實際開設支援外系所實驗課程數為基準,均分別為 7 課次。 C.另加分配支援外系耗材費 最高 上限為43 萬 8 千 元。 (4)依 94 年 1 月 19 日第8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決議,獨立所依權數計算所獲 分配數 ,若 低於 同類別 系之 最低分配數 者 , 比照同類別系最低分配數 分配之 。 (四 )學校統籌款 年度間重大事件,偶發緊急事項等所需 經費。 視年度經費狀況控留。 (五 )學生公費及獎勵金
6、按預算編列數分配。 (六 )自籌收入 (除學雜費收入外) 屬學校1. 由 各業務管理 單位提出 計畫需求, 以符合教- 4 - 統籌之部 分 育部訂頒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之規定 , 以本校 自籌收入 (除學雜費收入外) 為 財源所訂定之各項辦法所需經費 。 2. 經費分配以 量入為出原則,除 水電費足額分配 為優先考量外 , 其他項目 於預算分配會議審議核定。 六 、教學單位 經費 分配至學院,再由各 學 院衡酌所屬系、所業務情況,辦理經費分配。 七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修正時亦 同 。 - 5 - (附 錄 ) 國立高雄大學各系所基本維持費權數計算公式: (一 )研究所第一類 (理工農醫藝術等類 )科 = (所數 *490 萬 6,000 元 )+(學生人數 *5 萬8,000 元 ) (二 )研究所第二類 (文法商管理統計社會科學等類 )科 = (所數 *228 萬 1,000 元 )+(學生人數 *2 萬 6,500 元 ) (三 )大學部一類 (理工農藝術等類 )科 = (系數 *303 萬 1,000 元 )+(學生人數 *1 萬 9,200元 ) (四 )大學部二類 (文法商管理統計社會科學等類 )科 = (系數 *202 萬 6,000 元 )+(學生人數 *8,9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