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务探讨怎样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当前,各地都很重视案件检查工作,保持强劲的反腐势头,敢于出击,敢于亮剑,严惩腐败。在这样的形势下,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以求得良好的办案效果。一、更新办案理念,转变办案思维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我们要有新思路和新办法,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更新办案理念,转变办案思维。一要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从片面”贪大求多“向”抓早抓小“转变。既要注重查办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又要重视查处刚露苗头的”小案件“,既要开展”暴风骤雨“式的执纪办案,又要开展”和风细雨“式的日常检查,既要发挥办案的打击惩处功能,又要发挥办案的提醒预防功能,防止”小错酿大
2、错“、 ”小贪变大贪“,让偶然犯错或犯小错误的党员干部能及时回归正道。二要正确履行监督检查的本职,从以往过于”大包大缆“向”组织协调“转变。三要坚持”三效合一“,从单纯注重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转变。坚持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办案职责,推进科学办案的必然追求。法纪效果是基础,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是目的。既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将案件办成”铁案“,让腐败公子认罪服法,又要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要选准选好办案时机,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尽量减少办案工作对单位运作、企业经营带来震荡和负责影响
3、,要注重社会舆论和网络媒体的反映,及时引导舆论,确保导向正确。二、创新办案模式,突出案前初核”知彼知已,百战不殆“。初步核实是办案工作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线索能否成案,并影响案件后续调查的深入和拓展。针对办案工作愈加规范化的要求,当前要积极探索新的办案模式,努力促成办案模式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向供“转变,把办案工作重心从谈话环节向线索初核环节转移。转变办案模式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提高获取证据的能力。要建立专业化的日常查证队伍,从银行、房产、股票及投资等方面进行查证和分析,全面掌握被调查人的家庭财产状况,同时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借用公安、检察、审计、财税等机构的手段获取被调查人的社会关系等信息
4、,为谈话工作提供翔实的材料。二是开展相关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要建立办案基本信息便捷查询机制,通过整合公安、房产、工商、通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资源,开辟专门的信息查询平台或绿色通道,为案件信息查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建立党员干部重大事项电子档案库,把所辖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及变动情况予以登记,同时把有关群众举报、巡视反映、组织考核和责任审计等情况一同编录,对干部的廉政状况进行实时跟踪。三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上下”一体化“的办案机制。要整合系统内部的办案资源,在办案计划和查案方向上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分析阶段性办案任务,在办案力量方面可以互相调剂支持,构筑纪检监察系统上下”一体化“互动办案体系,实现
5、内部增效的目的。三、控制办案风险,确保安全第一要把办案安全视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强化”安全无小事“、 ”无安全即无办案“的意识。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办案风险意识,积极开展案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要从成案可能性、初核方案可操作性和保密措施妥当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同时以降低风险、控制风险为目标,着力采取各项控险措施,将办案风险降至最低范围内,做到进可攻、退可守、进退有据,确保办案工作有底线。如在突破口的选择方面,案前要制定严密的方案,最好有一个备选突破口,做到胸有成竹,考虑周全。另一方面要做好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把安全文明作为办案的基本要求来抓,使安全文明办案成为办案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常态思维。要严
6、密设立安全关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制度,时刻关注对象情绪变化,分秒掌握对象所作所为,将危险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将自身办案行为完全置于视频监控下,起到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双重功效。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办案,坚持以政策教育、挽救给出路为主,始终以理服人、以情服人,保障被调查人的人身权和申辩权等合法权益;关心被调查人的身体状况,定期指派医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患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关心被调查人的生活和饮食习惯,保证其必要的休息时间和正常饮食。四、注重办案效率,力求快查快结办案工作效率不仅关系到工作作风和办
7、案成本问题,而且关系到办案安全问题,因为对象在纪检机关滞留的时间越长,那么办案部门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大,所以要积极实践”短平快“的办案风格,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争取速战速决,不敷衍了事,不拖泥带水。一要建立一支擅长”以证促供“的专业化谈话队伍。在谈话力量配备方面,要按照个人特点进行优化组合,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优势,最大限度地挖掘其潜能,依托初核阶段获取的证据和信息材料,制定周密的谈话方案,通过运用一系列的谈话策略,快速突破对象的口供,争取”中心开花“。二要转变在纪检监察环节将案件查得越大越好不愿快速移送的观念。根据党纪条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如
8、果在查案中发现被调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以我们要严格区分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不要过于”粘案“,要及时移送涉罪案件。三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为案件的快速移送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案件移送过程中的疑难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为案件快速移送扫清障碍。五、实行案后跟踪,严防翻供变证实行案后跟踪是取得办案综合效果的需要,是营造良好办案环境的需要,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的体现。要高度重视案后跟踪工作,注重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复杂性与争议性问题。实践中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要密切跟踪联系,确保对象口供稳定。对象移送司法机关后可
9、能会翻供变证,逃避法律惩罚,这样会严重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所以要同司法机关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案件后续动态变化,严密监控在押对象侯审状态,适时进行案后谈话,防范重要证据发生变化,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二要依法兑现政策,力求对象认罪服法。案件移送后要与司法机关做好交接工作,把握宽严相济政策,让对象认罪服法,这样既有利于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也有利于当事人的服刑改造。三要及时回访考察,发挥教育警示功效。在侦查、公诉或服刑阶段,我们可以适时进行回访考察,稳定对象思想情绪,促使其安心接受审查、服刑改造,鼓励其戴罪立功,并配合宣教部门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现身说法,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实现良好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