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 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 SDTAXT2017-0166-00 招 标 人:新泰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十一月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 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2.1 总则 .5 2.2 招标文件 . 12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4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9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9 2.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20 2.7 纪律和监督 . 30 2.8 质疑与投诉 .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33 3.1 相关要求 . 33 3.2 评审过程 . 3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8 4.1 签订合同 . 38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8 4.3 质量与验收 . 38 4.4 合同主要条款 . 39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 42 5.1 服务期限 . 42 5.2 服务地点 . 42 5.3 服务成果验收 . 42 5.4 质量保证期 . 42 5.5 后续 服务 . 42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 . 43 6.1 项目说明 . 43 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4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6 7.1 报价文件 . 57 7.2 商务文件 . 62 7.3 技术文件 . 78 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验证登记表 . 85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新泰市 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新泰市 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以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SDTAXT2017-0166-00
4、2、项目名称:新泰 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对 新泰 市人民法院 420 万(估算数量,具体以实际扫描量为准) 页诉讼纸质档案数字化,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和系统挂接等相关工作,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对经数字化处理后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刻录形成光盘(档案级光盘)文件,并保存至移动存储设备。对年代久远的破损卷宗在数字化前进行修补。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00.00万元 5、 投标人资格 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
5、的服务能力;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报名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 17 时 00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7.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 7.3网上报名前须进行网上会员注册(已经注册的不再重复注册),没有网上会员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泰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根据“ 资料下载”栏目企业信息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库诚信承诺书和企业信息库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重要通知”栏目关于暂停办理交易员证及取消企业入库信息
6、审验的通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的公告等资料说明完成会员注册(也可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和“资料下载”栏目查阅下载上述资料)。注意:网上报名时可选择“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 登录”, 未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 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办理 CA 证书(证书 Key)的供应商请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 CA证书的供应商请选择“证书 Key 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供应商 和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
7、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已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 CA证书才能添加)。 7.4 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在网上支付采购文件费用、下载本项目电子版采购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未网上报名并支付标书费的,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整,售后不退。 7.5 澄清修改文件通知: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交易平 台的“澄清文件下载”模块,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会员登录”,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澄清文件下载”模块,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采
8、购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详见采购文件)。 7.6 其他具体操作和常见问题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 -供应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 2017年 12月 12日 08时 30分起至 09时 00分止; 8.2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 12日 09时 00分; 8.3 递交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 8.4 地址: 东周路 698 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新泰市 人民法院 地址 :
9、 新泰市杏山路 309号 电话: 18661312111 联系人: 陈晨 9.2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李美 地址 : 泰安市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 18楼 E-mail: 电话 : 0538-7777719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10、 公告媒体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 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第二章 投
10、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
11、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新泰市人民法院 2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4 项目内容 对 新泰 市人民法院 420 万(估算数量,具体以实际扫描量为准)页诉讼纸质档案数字化,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和系统挂接等相关工作,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 文档及目录数据。对经数字化处理后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刻录形成光盘(档案级光盘)文件,并保存至移动存储设备。对年代久远的破损卷宗在数字化前进行修补。 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00.00万元,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
12、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的规定 ;2.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3. 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7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
13、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须提供原件) 2、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须提供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6、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 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 9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 11月 24日 10时 00分前。 10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 24日 16时 00分。 1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14、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3 投标保证 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企业法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7 年 12月 12 日 9 时 00 分之前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账户名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账号: 8112401014210049
15、64-00132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 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6、开户银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7、保证金退还:最迟在招标 人与中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准确、完整、无误填写保证金账户信息,特别注意“ -”及其后的阿拉伯数字不得遗漏,否则,保证金将无法到账;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务必输入本单位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名和账号(与诚信库开户行账户名和账号一致)进行查询,否则系统将不统计其保证金到帐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供应
16、商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在本项目保证金退还并到账前,不得变更汇款账户的户名和账号等信息。 14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 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6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 投标文件装订 1、正本、副本,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胶装成册; 2、投标文件为 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1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
17、份,副本五份。 2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7年 12月 12日 8时 30分起至 9时 00分止。 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 12日 9时 00分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地址: 东周路 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21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2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 12月 12日 9时 00分; 开标地点: 东周路 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23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
18、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 24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2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7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 否 28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29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第一次付款在 2017年 12月之后 ,付至合同金额的 20%,之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付款,项目全部完成且与法院系统对接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95%, 剩余 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0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19、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政府采购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 化服务项目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7777719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 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 (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人员等物质和技术基础。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 招标代理费 执行山东省物价局鲁价发 200364号文转发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和 标准由中标人向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服务费。 34 交易系统重大故障处理 因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例如软硬件、供电、线路等故障)或交易系统被入侵以及不可抗力,致使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或继续交易违反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中止采购、重新采购等措施,供应商各自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