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建立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的通知各乡镇(场) 、街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总支(支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巩固提升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党代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的对象范围 1.在*的上级党代会违纪违法代表,市党代会违纪违法代表。2.党组织关系在*的违纪违法的党员。二、党
2、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的程序、范围、形式和内容1.通报的程序。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按照事实清楚、逐级申报、严格把关要求进行。对于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必须以事实清楚、客观公正为前提,必须要有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有关调查结论或处置结果。必须坚持逐级申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关于党代表违纪违法的通报,是上级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同意后,报上级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是市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同意后,进行通报。关于党员违纪违法的通报,经党员所在支部研究后,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同意后,进行通报。必须坚持严格把关,各级党委(党组
3、) 、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要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对于通报的事项要层层严格把关审核,通报前要征求纪检、公安、国家安全部门等意见建议,对于不适宜通报的,不得纳入通报范畴。2.通报的范围。关于党代会代表的通报,是上级党代会代表的,由上级组织部门根据有关要求通报;是市党代会代表的,经市委同意后,对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通报;其他违纪违法的情形,在每年市委全会上进行通报。关于党员违纪违法通报,一般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市管干部的,受到警告(含警
4、告)以上处分的,在全市范围内定期进行通报,警告以下处分,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其他党员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党员大会或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对于党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可自行决定通报范围。3.通报形式。根据通报对象、情形,主要采取召开市委全会、党委(党组)会议、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印发通报等方式;对于需要向社会通报的,积极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通报;积极探索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通报。4、通报内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要注重三个讲清楚,即党代会代表或党员个人基本情况要讲清楚、违法违纪情形要讲清楚、处理结果要讲清楚,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切实通过以案说法,在全
5、市范围内形成通报一批、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警示效果,引导全市广大党员真正讲规矩、守纪律、筑底线。乡镇党代会代表违法违纪通报比照市党代会代表执行。三、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及时处理有关要求 1.完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工作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510 号)精神,建立相关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对涉案人的政治面貌进行识别,涉及党员的及时向纪检机关通报。纪检机关发现案件线索或者收到审判、
6、检察、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后,决定对党员立案调查并作出党纪处分的,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或市直部门党组(党委) 、有关基层党组织通报。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市直部门党组(党委) 、有关基层党组织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党员身份和相关情况,原则上在 3 个月内依规依纪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对于 3 个月内因其他情形无法进行处理的,要及时与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沟通。2.妥善做好党代会代表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有关工作。在党代会代表违纪违法情形查核清楚基础上,需要终止代表资格的,由所在选举单位或基层党组织提出,按程序逐级上报至市委组织部。是市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
7、组织部报市委批准,其中,是市委委员的按有关规定批准;是上级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同意后逐级报上级组织部。其中,需由市纪委办理党纪处分的市管干部和部分非市管干部,在报请市委审批党纪处分的同时,一并报请市委决定终止其代表资格。如其同时还担任乡镇党代会代表的,可一并予以终止。在*的上级党代会代表、市党代会代表因涉嫌违纪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有关党委(党组)在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的同时,提出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建议,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程序逐级上报至市委组织部。是市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批准;是上级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同意后逐级报上级组织部。其中,属于市管干部的,市委组织
8、部在报请市委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的同时,一并报请市委决定停止执行代表职务。3.建立违纪违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处理工作销号管理制度。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将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情况移交给给各有干部管理权限或党组织管理职能的单位后,要另行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在 3 个月内未收到关于违纪违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处理结果的,要进行督促检查,并责成有关单位或党组织作出说明,真正筑牢纪律的”铁篱笆“,将从严要求落到实处。四、有关事项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通报和处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必须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推进、齐抓
9、共管。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要承担起”守门员“职责,要积极承担起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查核工作,把好”首关“、奠定基础。全市各党委(党组) 、各级党组织必须要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注重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督办检查,特别要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将严的要求落实到位。2.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通报和处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避免负面炒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3.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在依法依规做好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通报和处理工作同时,要注重关口前移,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形象好的党员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