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隶属于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延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二)项目基本情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项目起止时间:2016 年 1 月 1 日-12月 31 日;预算安排资金 110.16 万元;主要工作任务:为南平市延平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符合丧葬抚恤金领取
2、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丧葬抚恤金。项目立项分别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926 号)和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办法(延政文2013170号)等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2016 年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 110.16 万元,2015 年结余230.39 万元结转 2016 年使用。2016 年延平区城乡居民保全年丧葬抚恤金发放人数 1632 人,发放丧葬补助金 298.24 万元,按照市、区财政分担比例计算,市财政承担补助资金 134.21 万元。项目实际支出金额较年初预算多 24.05
3、 万元,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丧葬金发放人数是按照历年领取人数进行估算的,2016 年实际死亡领取丧葬金人数比年初预算人数多;二是 2016年 12 月调整丧葬抚恤金补贴标准由 1700 元每人提高至 2000元每人。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一)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具体包括:实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产出质量、产出数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评价方法为公众评判法,自评得分 99 分,自评等级优秀。(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成本目标:(1)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年初绩效目标 110.16 万元,实际支出资金 134.
4、21 万元;(2)人均丧葬金补助标准年初绩效目标人均 1700 元,实际人均标准约 1827元。32、时效目标:(1)资金到位率年初绩效目标 100%,实际到位率 100%。(2)完成进度年初绩效目标 2016 年 12 月完成 100%,实际完成进度 2016 年 12 月完成 100%。3、数量目标:(1)丧葬金发放人数年初绩效目标 1440 人,实际发放人数 1632 人。4、效益目标:(1)有利于为广大参保居民老年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缓解生活压力;(2)有利于实现广大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3)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老年生活的关心和体恤;(4)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三、存在问题项目年初预算是按领取人数和平均死亡率进行测算编制,实际发放人数是当年度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中的死亡人数,为此容易产生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与年初预算差异。四、有关建议做好项目资金预算工作,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格项目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