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部门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章)填报人:陶科梅联系电话:0757-87783599填报日期:2018 年 7 月 28 日1、部门基本情况(1)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设 13个内设机构、1 个直属行政单位、4 个派出机构。13 个内设机构是:办公室、立案庭(信访科)、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1 个直属行政单位:法警大队;4 个派出法庭:西南人民法庭、白坭人民
2、法庭、乐平人民法庭、大塘人民法庭。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3、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4、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其他法院移送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应由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6、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7、承办其他应由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2)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 1 个:佛山市三水区人民
3、法院2017年末,我院编制人数 156人,其中行政编制 146人、事业编制 10人。我院年末实有 177人,其中在职人员147人(其中行政编制 137人,事业编制 10人)、退休人员 30人。(3)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推动平安三水建设。二是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地方民生。三是加大民事执行力度,加强与各部门协助,严惩失信被执行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力促进社会诚信。四是升级诉讼服务,形成“一站式、多元化、集约化、信息化”的诉讼服务新模式。五是落实司改任务,完善并落实不同类别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审判管理监督和人员分类管理。(4)整体支出
4、绩效目标通过合理安排整体支出的实施,保障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依法办案,实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绩效目标全年受理各类案件 12662件(含旧存 1397件),办结 11420件,收、结案数分别比上年度上升 2.9%和 4.82%。员额法官人均办案 190件。(5)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17年部门整体实际支出 7149.79万元,资金结余130.02万元。二、绩效自评情况(一)自评结果本次项目自评分数为 93分,等级为优。(2)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 7279.81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 100%。2017年部门整体实际支出 71
5、49.79万元,本年预算完成率 98.21%,全部用于法院办案所需开支。资金使用绩效2017年我院各项审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依法办案、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案件审判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绩效表现有:一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案件审限内结案率,确保案件当事人的诉求能得到尽快解决。我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 12662件、办结11420件,结案率 90.19%。二是我院今年法官人均结案193.56件,同比增长 4.8%,超过计划绩效目标值。(3)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中非税收入下达较迟,影响相关项目的进度;二是大部分项目的前期调研和建设周期较长,导致项目经费支付比较集中在年底。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庭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