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大学招收来华研究生工作流程1、海外教育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进行初审:A. 外国留学生学习申请表; B. 护照(照片页); C. 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 D. 最高学 历证书;E.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F. 学习计划书 (个人陈述);G. 两封教授推荐信;2、相关学院/研究中心外事秘书从海外教育学院“在线招生系统”下载申请材料 A、C、D、F、G 的电子稿并发送给相关导师,请导师评估申请者的学术水平(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考核),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录取的决定。3、如能录取,请各外事秘书在“留学研究生工作 QQ 群” 中告诉我院学生的申请号、姓名及导师姓名,同时,将 拟录取学生的审
2、批表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楼 213-2);如不予录取,则在“在线招生系统”里的审核结果步骤点“不通过”,并 选择相关附言发送给学生。4、海外教育学院通知申请者录取结果,为留学生办理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生入境材料。附件:江苏大学接受来华留学研究生审批表海外教育学院二一六年三月附件江苏大学接受来华留学研究生审批表送审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申请号:申请人姓名(英文)申请人中文名 (非必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国籍 性别 学历攻读专业 拟申请学位学习期限 授课语言公费或自费 (非必填)CSC 编号 (非必填)导师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考核意见导师(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院系审核意见(院长、或主管外事/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海外教育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 请外事工作秘书在 7 个工作日之内落实导师、完成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表交至海外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不予录取的,请在招生系统里操作“不通过” 。2. “公费或自费”及“ CSC 编号”仅限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者,可由海院填写。3. 海外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88792366(研究生院楼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