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精准”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doc

上传人:bo****0 文档编号:3896771 上传时间:2019-08-2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个精准”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四个精准”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四个精准”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四个精准“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近年来,*省联社按照中央和省扶贫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金融扶贫政策和措施,以”四个精准“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了金融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有效促进了金融资源合理配置,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精准掌握金融扶贫政策。*省联社深入学习国家及相关部委制定实施的系列金融扶贫政策,并结合实际,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严格执行金融扶贫政策的通知 。今年 8 月份, *省联社和人保财险*省分公司共同签署了金融精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 ,推进加强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情况下,扎实推进精准金融扶贫工作。各级市县行社深刻领会和把握金融政策要点,坚持依法合规开

2、展工作。重点掌握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方面实质内涵,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地、落实、落好。认真研究好扶贫再贷款政策,用足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政策,扩大扶贫贷款投入。精准建立”双基“共建金融扶贫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农信社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农信机构,尤其是贫困地区农信机构,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把”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作为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巩固开拓农村市场、调整信贷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战略性发展工程来推动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精准理念,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切实提高金融扶贫工作实效性。截至 10

3、月末,62 个贫困县县级行社成立”双基“共建工作领导小组 62 个;成立乡镇”双基“共建推进小组 842 个,覆盖面达到 97.91%;成立村级金融支农服务站 18868 个,覆盖面达到 93.58%。其中:10 个深度贫困县县级行社成立村级金融支农服务站 2867 个,覆盖面达到 99.9%。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各级农信机构积极与当地政府扶贫部门进行对接,掌握真实、准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等基本信息,以”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为载体,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开展摸底调查,逐户摸清贷款意愿、用途、金额等情况,综合确定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切实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需求全覆盖。精准掌握对贫困人

4、口脱贫致富有带动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精准对接其金融服务需求。截至 10 月末,62 个贫困县县级行社已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68.79 万户,建档比例 68.10%;已评级 164.5 万户,占已建档农户的 97.4%;已评定信用户 118.29 万户;已授信 10.7 万户,授信金额 113.76 亿元;已用信 7.31 万户,用信金额 65.99 亿元。其中:62 个贫困县县级行社已建立贫困户经济档案 7.36 万户,评级 6.89万户。精准投放专项贷款。各县级行社按照当地扶贫规划,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

5、、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优先单列信贷规模,与扶贫规划配套,实现按计划规模精准投放。通过加大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有带动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大户支持力度,发挥其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组织带动作用。截至 10 月末,62 个贫困县县级行社贷款余额 2269.2 亿元,较年初增加 297.09 亿元,增速 15.06%,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 0.56 个百分点。其中,10 个深度贫困县县级行社贷款余额 305.5 亿元,较年初增加 43.2 亿元,增速 16.47%,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 1.96 个百分点。62 个贫困县县级行社前 10 个月累计发放产业扶贫贷款 955.49 亿元,贷款余额1042.52 亿元,约带动 10 万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