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研讨刍议有效规范纪委在组织纪律建设中的责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的问题。党的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它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组织原则、组织关系、组织观念、组织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一、纪委在组织纪律建设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一是坚守之责,当好维护纪律的“保护神” 。一方面,必须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
2、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纪的约束。另一方面,必须维护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正当权利。凡因违反组织纪律损害党组织或党员个人正当权利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二是执纪之责,当好执行纪律的“电烙铁” 。党的组织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对违规发展党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级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个人不执行组织决定、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各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严格执纪,绝不姑息,让组织纪律变成一个电烙铁,让人不敢触碰,不敢逾越。对那些违反组织纪律的组织和个人,情节较轻的,烤一烤,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就要烙一烙,给予
3、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一个地方、部门或单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焊一焊,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监督之责,当好监督纪律的“电子眼” 。对组织纪律的贯彻执行,要在抓落实、再监督上下功夫,敢抓敢管,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监督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等。坚持监督跟进、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确保组织纪律不被践踏。四是协同之责,当好落实纪律的“助推手” 。纪委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对重大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要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协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对所涉
4、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五是教育之责,当好宣传纪律的“发言人”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中第一款就是“四个服从” ,即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组织纪律基本要求是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 。要经常性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教育党员切实遵守组织纪律,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维护党组织的决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树牢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意识。二、制约纪委履责的主
5、要因素一是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漏洞。每一项制度都有它的缺陷和漏洞,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这就给执行制度和纪律时带来不便,往往出现合法不合理、合情不合法的情况。比如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第 62 条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若出现这类问题,对下级党组织怎么处理、对其他责任者怎么处理都没有明确规定,而且一级党组织出现问题,虽然有主要责任者的原因,但也要考虑其他责任者的责任哪里去了,否则民主集中制就成了摆设。二是教育引导的形式和载体相对单一。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
6、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这是纪委的五项经常性工作之一。目前各地采取教育的形式有媒体宣传、专题培训、专家授课、中心组学习等,虽然形式也多种多样,但效果究竟如何,是否入脑入心入神,如何保证真正受到教育、取得效果,还有待研究。甚至还有的地方对增强组织纪律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效果不佳。三是体制机制问题。虽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体制进行了改革和创新,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予以突破,管理体制仍存在明显“缺陷” ,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是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除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以外。其余纪检监察干部的“
7、人事权”受同级党委安排决定。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受到制约,很容易受到各种横向干扰。目前,推行各县市区协作交叉办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探索。四是监督宽泛难集中。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面不断扩大,不仅涉及党纪法规的执行、八项规定的落实、 “四风”问题的治理、行政效能的监察,还有“人情风”的治理、干部作风抽查、上班纪律的执行等等,都离不开纪委的监督。除了平时要开展的常规性监督检查,还要参与各级统一安排的各种监督项目,精力受到极大地牵制,这些都导致监督效果弱化,出现了监督的盲点和断层。三、纪委落实组织纪律建设责任的主要策略一是科学设定,使之不易违。只有制定的纪律科学严密,才能
8、使纪律易于执行、便于操作。为此,在制定制度时要讲究严密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讲究严密性,就应多作具体规定,少提笼统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纪律盲区和漏洞。讲究系统性,就应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努力做到基本规定与具体实施细则并重、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并重、约束性规定与激励性规定并重。讲究可操作性,就应紧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制度,细化要求。在界定禁止的范围和要求的同时,明确违反了怎么办、需要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使之便于操作和执行。二是教育引导,使之不想违。要加强组织纪律意识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意识,筑牢遵守组织纪律的思想基础,是组织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如果广大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组织纪律意识
9、,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执行起来就会非常困难。应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熟悉相关规定,牢记具体内容,不断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养成自觉执行组织纪律的习惯,把组织纪律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三是立牢标杆,使之不愿违。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对加强组织纪律建设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应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纪律、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在遵守纪律上率先垂范。尤其要增强组织纪律性,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无组织无纪律,搞自由主义。领导干部就是标杆,具有风向
10、标的意义,一般党员干部和群众看在眼里,潜在心里,会自觉不自觉地效仿和跟随。四是强化监督,使之不能违。纪律也是如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既要加强对新颁布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要加强对那些虽然颁布已久但仍然有效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并针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纪律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纪律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五是严肃惩处,使之不敢违。遵纪守法,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严肃惩处,不仅会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而且会严重破坏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和形象,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应严格按照具体情形,结合刚性要求,不留情面抓惩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违纪违法的高风险、高代价,使党员干部望而止步,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切实规范用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