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教师网上报送教学日历操作指南1. 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http:/)信息维护教学日历,即可见教学日历录入窗口(所有课程的教学日历均由该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录入) 。2. 选择学年学期以及要录入教学日历的课程教学班,系统将根据课表自动生成教学日历初稿(由于要读取系统中相应数据,初稿生成时系统响应速度会比较慢) ,主讲教师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但在进行修改时请慎重操作,以免丢失相关信息。3. 课次最大值的设定:“课次”即指授课次数,请主讲教师事先设计好本学期该课程总共需要讲授课程的次数并在在数字空格处直接填入,按“确定”后系统即自动生成;主讲教师也可以在录入过程中随时调整课次。课次设定并生
2、成后可能会出现“课次”栏目顺序先后不一致的现象,没有关系,因为教学日历是以“周次”为主键进行排序的。4. “学分” 、 “学时”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等数据取自系统课表,且不允许主讲教师修改,否则将会导致实际教学课时分配与教学计划不符合。5. “教材” 、 “参考书”数据取自系统教学任务,如空白或不正确,请主讲教师以如下格式进行补充或修改:主编.教材名称.出版社.XXXX 年 XX 月 XX 版。6. “授课对象”即为教学班名称,系统自动生成,本页面不提供修改功能,如确因过长等原因而需修改者可以在打印页面上直接修改。7. “周次” 、 “日期” 、 “星期几” 、 “节次” 、
3、“授课地点”等栏目在初稿中的数据均取自系统课表,没有特殊情况主讲教师不能进行修改以免出错;主讲教师如果要对原有的“周次”等进行修改调整时,该行记录中的“日期” 、 “星期几” 、 “节次”等也需要重新录入,录入时请注意校对好时间以免出错。8. 如主讲教师需要在默认稿的基础上增加授课,可在所有栏目为空的行中增加(在页面最下方) ,依次规范填写相应内容,保存后将会自动排序;如要删除一行记录,务必将拟删除行的所有栏目全部清空,否则不能提交。9. “班级”一栏指本次授课参加的班级,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每次可选择一个班级,多个班级可选择多次,系统将以“/”分隔。 “教学内容”需主讲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填写,可以复制粘贴,因有字数控制,请尽量精简。10. “上课教师”栏目初稿中取自教学任务数据,主讲教师根据需要实际授课安排进行编辑选择;多个上课教师选择方法如下: 查询打钩选定11. 主讲教师在录入教学日历过程中可以随时点按“保存” ,确认录入正确完成后可点按“提交” (请谨慎操作,提交后将不能修改) ,提交后可以点按“打印”输出,在打印稿上签字确认后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