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彭教育发20193 号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教育局预算管理制度的通 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及局机关内设科室: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预算管理和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根据 预算法、 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和 2018 年市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提出的问题,特制定彭州市教育局预算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教育局各内设科室遵照执行,各中小学、幼2儿园及直属单位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彭州市教育局2019 年 1 月 8 日3彭州市教育局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
2、证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单位正常运行,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第三条 预算编制每年一次。预算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第四条 单位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 级管理、权责结合” 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计划基建财务科(以下简称计财科)是预算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一)具体负
3、责审核教育部门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以下简称“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和做好局本级的预算的编制工作;(二)组织实施已经由财政部门审议、同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核算;(四)根据教育局内设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4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五)定期和不定期向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局党组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局内设业务科室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预算指标,制定本科室预算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教育专项经费由各归口内设业务科室配合计财科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三章 预算编制第八条 预算编制的依据。
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制度。 (二)同级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原 则。 (一)单位预 算编制应遵循“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 线” 的原则进 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赤字预算;(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首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第十条 预算的编制方
5、法。 (一)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1.认真做好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充分考虑计划期的各种可变因素;2.结合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事业发展计划,充分考虑计划年度的资金供需状况,做好计划年度经费收支的预计和分5析。 (二)收入预算编制。按以支定收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三)支出预算编制。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按人社、财政等部门审定的标准编制,日常公用支出按定额标准和单位实际编制;项目支出按教育发展规划和上级相关要求进行编制,项目预算要符合财政部门要求,实行项目管理。第四章 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第十一条 每年年底计财科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
6、及财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在认真分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变化因素,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合理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根据局内设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提交的年度预算依据和数据,编制本系统预算草案,报经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局党组审议,财务部门将局党组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编制草案按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 计财科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经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后,将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复预算数据细化分解,经教育局内部审批后,在预算法规定的工作日内下达到各下属单位和内设业务科室。预算下达要做到预算资金分解依据充分,资金性质、目的、用途清楚,便于下属单位和内设业务科室
7、执行预算。第十三条 各内设业务科室应根据计财科分解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数,编制详细的支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计财科备6案。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第十四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单位正式预算在未批复前,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计财科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先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指标,待正式预算批复后,按批复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 预算一经批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下属单位及各内设业务科室都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十六条 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各
8、内设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和本单位预算管理负责,确保各项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绝不允许私设“ 小金 库” 。一经发现 ,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同时特别注意“三公” 经费 的支出, 严禁超标准、超范 围 、超预算支出。 第十七条 预算的控制。为强化预算控制,计财科对无计划、无预算或超计划、超预算的开支可不予受理。各内设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将分别纳入局机关年终考核和下属单位年终考核。第十八条 预算的调整。为维护预算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即收入预算的调整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7人同意后由计财科按规定办理;支
9、出预算调整,需逐级呈报审定,必须由内设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原因,同时提供政策依据,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会)批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六章 决算与绩效评价第十九条 年度结束,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法、 预算法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办理年终清理、转账、结账并编制会计决算报表,所有收支均纳入决算。 第二十条 为了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保证年终决算数据准确、完整,计财科要认真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据;(二)清理本年度预算应收应付款项;(三)清查财产物资;(四)进行决算数据的对账工作并指导下属单位决算报表填报。第二十一条 决算报表完成后,经单位分
10、管领导同意,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会)审定批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 用钱 必有效,无效必 问责” 。第七章 预算归口管理第二十三条 计财科为单位预算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他内设业务科室按照归口管理的要求,严格划分各科室职权范围,预算8经费按照资金类别和性质由各内设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执行,做到经办、审核、支付相互独立。第二十四条 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会是预算管理的决策层,负责控制单位预算总体目标的实现,具体要对预算编制进行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预算管理负主要责任
11、。第二十五条 计财科负责单位预算编制初审上报,对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是预算主要执行部门。第二十六条 纪检、内审部门对预算管理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预算管理各环节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第二十七条 各内设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是预算执行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预算申报和预算执行具体工作,对涉及本科室和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按预算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第八章 风险防控及措施第二十八条 风险防控点:防止内设业务科室预算草案编制不完整或编制不准确,超额编制或预算不足,漏编和依据不充分;防止计财科审核内设业务科室提交的草案不严谨,使预算审核流于形式;防止计财科分解批复不及时、不充分,各内设业务科室间衔
12、接不畅通,造成预算执行与管理脱节;防止计财科编制的决算报告不真实、不完整;防止计财科未按要求对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第二十九条 风险防控措施:内设业务科室、计财科、监督部门等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其中预算编报、预算审批不得为同一9人,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不得为同一人,决算编制和审核不得为同一人;内设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会必须实行分级授权审批管控体系。第九章 其他事项第三十条 政府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实施。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并及时入固定资产账,政府采购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三十一条 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内设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计财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教育局制定的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同时废止。10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8 日印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