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规定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发布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规定1 目的为确保所区危险化学品库房安全,保障科研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 定义及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库房包括储存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毒害性化学品的库房。3 管理3.1 库房条件1) 危险化学品库房要干燥、易于通风、密闭和避光,并符合防火、防爆、防潮、防冻、防盗等安全要求,楼内临时周转点只能存放少量临时性的危险化学品。2)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签,标名与物品要相符。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混合储存,需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分类、分区存放,易燃气体不
2、得与助燃气体同库存放。3)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库房应安装防盗报警器和监控系统,库门装双锁。3.2 安全、环境要求1)各研究组应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库房,实行建档管理,并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2)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库房内单独存放,需建立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严禁将剧毒化学品转借、赠送、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各研究组应根据在危险化学品性质在危险化学品库房,配备和完善气体检测报警、通风设施、喷淋设施、安全标示等安全设施,并给操作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4)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潮湿、
3、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5)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6)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可燃物,库房地面应无洒漏危险品、排水沟保持畅通。3.3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及养护1)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入库后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及时处理。2)入库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还应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他资料。3)各类化学品不应直接落地存放,一般应垫 15cm 以上。4)研究组应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如发现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被抢的,应当立即向综合管理处报告,情节严重的由综合管理处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5)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轻装、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6)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条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