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衔接说明河里洛山井2017 年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衔接说明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及时准确地通过应急救援通信联络系统报告合山市政府,并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投入救援工作。此外,还应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和事态发展趋势,向相关的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以取得必要的外部援助。二、报告安全事故的内容与顺序 1、事发单位的准确名称和事件报告人姓名; 2、安全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和生产活动、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等; 3、安全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社会政治影响等; 4、对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2、: 6、其他有关说明。 三、事故报告方式 发生重(特)大事故,当事人应在最短时间内,用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当地警方和救护组织报警,电话:110、 119、 120、122:同时向单位报告,电话:18778238267(07726622052) ; 单位接到报告,经核实并做出准确判断,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四、应急响应救援处置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救援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手段进行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事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如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争取外部救援力量的支持。 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 指挥部或现场指挥所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救援预案。 五、应急预案的终止、结束 根据安全事故性质、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按本预案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类别的界定,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终止或结束应急救援工作: 1、安全紧急事件情况经证实不再存在;2、事故受害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3、事故受害人员不再有任何合乎情理的生存希望:4、应急救援中止或结束后,实施救援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和统计结果报上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