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 北海市 学校 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 整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做好夏季学校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 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桂食药监食餐 20163号)精神,市 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集中开展 夏季学校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早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针对学校食品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开展治理和整改,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进一
2、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师生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争取中小学校食堂持证率达 90%以上。 二、 排查对象 重点是全市中小 学校 、 托幼机构 食堂,特别是民营幼儿园食堂。兼顾校园内销售食品的 小卖部、小超市 。 三 、 工作任务 对学校食堂主要排查六大方面内容: (一)严查食品经营许可证 持证情况 。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 已取得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实际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许可证是否 一致,对因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的,应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 食品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处
3、2000元以上至 1 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 许可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无证经营 依法进行查处。 ( 二 )严查 食品采购与贮存 是否 符合要求 。 重点检查 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是否建立;以 食用油、大米、 畜禽肉及其制品 、蔬菜为重点品种,检查采购索证索票 是否 符合规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与 记录 制度是否落实;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是否出现腐败变质; 原料贮存环境 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违反规定 采购“三无”食品、四季豆、 病死畜禽肉 、未经检疫猪肉、 熟 肉 制品 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物。 (三)严查从业人员
4、管理与 学校食堂环境卫生 是否符合要求 。 重点检查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 有效 健康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 、培训 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 食堂 经营场所是否清洁、卫生;烹饪场所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 设备;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四 )严查加工 制作过程 是否 符合规定 。 重点检查动物 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 是否 分开或分池清洗、分开切配;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是否相互分开; 豆浆 、 畜禽肉类 等 需要熟制的食品 是否做到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
5、凉菜的现象;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 ; 食品添加剂使用 是否符合规定;专间内是否专人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 是否落实禁止 对学生销售隔餐食品 的规定;食品是否 留样 ,留样 是否符合规范 。 (五)严查设施设备 与 清洗消毒是否 符合要求 。 检 查学校食堂专间内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是否配备并 运转正常 ;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 备 是否 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是否符合要求;餐具、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是否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是否配备并运转正常。 ( 六 )严查 应急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 检查 学校
6、 是否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是否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 隐患 应对措施 , 是否 开展应急 报告、 处置 的 培训。 对学校 内小超市、小卖部 主要排查四大方面内容: 一查经营主体,看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 是否 存在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查自律制度, 看经营者是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是否 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购 销台账制度 。 三查食品质量,看经销的食品有无假冒伪劣、掺杂使假。 四查食品标识, 看 食品经营者经销的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等,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明确合法的标识和标签,有无法定事项未标注或标注模糊,使消费者难
7、以辩认的食品 。 四、工作步骤 从 2016 年 6 月至 10 月上旬,分 4 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隐患排查和边整边改阶段 ( 6 月至 7月 15日)。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采取 切实有效的措施 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 整改提升阶段 ( 7 月 16 日至 8 月 30 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指导学校努力改善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利用署假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改造升级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条件,迎接秋季开学的到来。 第三阶段:秋季开学期
8、间例行专项检查阶段( 8 月 30日至 9月 28 日)。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检查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对前阶段检查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加强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各 部门各单位在检查中要认真填写 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9 月 28 日至 10 月 8 日)。各单位对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情况 (含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五、职责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这次整改行
9、动的组织领导,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学校内食品小卖部、小超市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由市局流通科牵头负责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由市局餐监科牵头负责实施;学校食堂、托幼机 构及其小卖部、小超市办证事宜由市局审批科牵头负责实施。市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县(区)局 的排查治理行动进行督查 。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 校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学校是人群高度聚集的地方,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各 部门各单位 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切实加强 排查整改行动的 领导, 明确各阶段分工和责任, 采取
10、切实 有效的措施 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 部门各 单位 要督促辖区内各 类学校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 或兼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三)严肃整改发现的问题
11、。 各 部门各 单位 要对照工作任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 使用检查记录表(附件 4)对学校食堂检查结果进行判定,对学校 小卖部、小超市 的检查也要做好现场检查笔录。 对存在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 的学校食堂 ,要责令限期整改 ,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存在 经营违法行为的, 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 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 ,要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 ,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各 部门 各 单位 在排查行动结束后要 及时汇总 辖区内 学校 食品安全 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食品安全 隐患、 问题,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同时通报教育行政 主 管部门 ,努力形成共治共管的格局 。 (
12、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知识 培训和演练,促进辖区内学校负责人、教职工掌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流程、方法、措施,特别是群体 性心因性反应 的表现特点和处置方法。 督促学校在近期内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学生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食品,不采摘食用桐果、蓖麻果、野蘑菇、野蜂蜜和其它安全不确定的果实,防止“病从口入”。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部门 要建立逐级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市对县、县对乡的排查治理行动督查,促进工作的有效开 展。市局适时将组织督查,确保全
13、市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 部门各 单位及时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含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汇总填写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 5),连同附件 1、附件2、附件 3 于 10 月 8 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形式报送市局食品餐监科。 联系人及电话:易德, 0779-3902891 。 附件: 1.北海市、县(区) 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 2.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情况统计表 3.学校、幼儿园食堂未获餐 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因汇总表 4.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记录表 5.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
14、查整改行动情况统计表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 6 月 24 日印发 8 附件 1 北海市 、县(区) 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 持 证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2016 年 月 序号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 时间 有效期(年) 9 附件 2 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0 学校类别 合计数(家) 总持证数 (家) 总持证率 ( %) 城区 乡镇 村屯 总数(家) 持证数(家) 持证率( %) 总数(家) 持证数(家) 持证率( %)
15、 总数(家) 持证数(家) 持证率( %) 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 初中 小学 教学点 幼儿园 总计 备注: 1.本表数据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 2.高等学校:包括培养研究生单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即高职高专)、成人高等学校。 3.包含小学与初中的九年制学校,归入初中类别统计。 4.包含初中和高中的完全中学,归于普通高中类别统计。 5.包含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十二年制学校,归入普通高中类别统计。 10 附件 3 学校、幼儿园食堂未获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因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学校类别 未提交申请(家) 面积不足(家) 设置布局 不符要求 (家) 设备设施 不符要求(家) 生活饮用水不符要求(家) 其他(家) 从未 提交 原许可证过期 食堂 在建 无办学许可证或无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学校食堂 城区 乡镇 村屯 小计 托幼机构 城区 乡镇 村屯 小计 合计 备注: 1.本表数据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 2.如同时有未获证的多种原因,仅选其中最主要的 1 个来填。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