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一般要求 .34 消防安全职责 .55 消防安全检查 .76 储存管理 .117 装卸安全管理 .148 用电安全管理 .159 用火安全管理 .1610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711 氨制冷储存场所管理 .1812 石油库管理 .2013 棉花储存场所管理 .2314 粮食储存场所管理 .25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储存管理、装卸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氨制冷储存场所管理、石油库管理、棉花储存场所管理、粮
2、食储存场所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仓储场所,不适用于炸药仓库、花炮仓库。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63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21243 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分类方法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GB 5
3、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3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建标 152-201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一般要求3.1 消防安全责任仓储场所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其产权单位应提供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相应证明,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3.2 消防组织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和其他仓储场所,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开展自防自救工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参照建标 1
4、52-2011,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专职消防队员可由本单位职工或者合同制工人担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3.3 消防安全培训3.3.1 仓储场所应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4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3.3.2 仓储场所在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3.3.3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半年、其他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演练应包括以下内容:a) 根
5、据仓储场所物品存放情况及危险程度,合理假设演练活动的火灾场景,如起火点、可燃物类型、火势蔓延情况等;b)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定的职责分工和行动要求,针对假设的火灾场景进行灭火处置、物资转移、人员疏散等内容实施演练;c) 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改进;d) 做好演练记录,载明演练时间、参加人员、演练组织、实施和总结情况等内容。3.4 消防安全标志仓储场所应按照 GB 15630 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仓储场所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按本标准要求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4 消防安全职责4.1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5仓储场
6、所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a) 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b)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c) 落实本标准有关储存安全、装卸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的各项规定;d) 保障仓储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e) 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障完好有效;f)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g)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h)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i)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立消防档案。4.2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4.2.1
7、仓储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4.2.2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a)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确保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b) 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6c) 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d)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e)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f) 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g) 针对本仓储场所的市级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
8、应急疏散预案。4.3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4.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可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4.3.2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掌握场所所设置的各类消防系统的基本情况,并履行以下职责:a)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 组织学习和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c)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护责任制;d) 组织实施对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保障消防通道
9、、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7畅通;e)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f) 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开展业务训练,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g)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h)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i)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实施奖惩。4.3.3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4.4 仓储场所保管员职责仓储场所保管员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技能,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a) 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消防安全知识;b) 掌握防火安全制度;c)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
10、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d) 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程序。5 消防安全检查5.1 防火检查5.1.1 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85.1.2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b)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c) 安全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d) 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e) 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f) 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存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g)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h)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
11、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i)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设施有无损坏、停用、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j)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5.2 防火巡查5.2.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可利用场所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5.2.2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b) 有无吸烟和遗留火种现象;c) 进入库区的车辆有无违章;d) 装卸作业有无违章;9e)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f) 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灯设施、器材是否完好;g)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h) 门窗封闭、完
12、好情况;i)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5.3 火灾隐患整改5.3.1 仓储场所对在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5.3.2 仓储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应符合以下要求:a)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b)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c) 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d) 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e)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f) 对公
13、安机构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函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10g) 对设计城乡规划布局、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5.4 消防档案5.4.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a)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依法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b)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c)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5.4.2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仓储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a) 场所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b) 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c) 消防组织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员;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e)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f) 专职(义务)消防队人员及装备配备情况;g)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