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 件 冀教考 普 2017 号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2018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网 2 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进行。 2017 年 11 月 19 日前为资格初审阶段,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华 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以下简称“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
2、下同) 须完成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 11 月 21 日至 25 日为网上申报阶段,由考生登录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和有关优惠加分、三个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计划 (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等申报工作;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5 日为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阶段,由 市、县两级 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考生采集照片、指纹等相关信息,考生对本人各项报名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各阶段具体起止时 间可由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本地实际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范围 (一)参加普
3、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 高职单招、 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 普通高 校单独考试招生的 3 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以下简称“ 统考”) 报名资格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普
4、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以下简称“对口”)报名资格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0米以上、女生身高 1.60米以上。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省就业 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 4 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在父母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5、 ( 2) 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市 级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
6、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 以及在我省 中等职业学校等 类学校就读但 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 5 7.以“ 大中专招生 ” 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 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四、报名方法 (一)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考生就读地市 级 招生考试机构与户籍地市 级 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 ,但
7、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市内是否可以 跨县报考,由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 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 (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 ),申请享受 2018年高考合理便利或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单独招收残疾考生 高 校的残疾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职职工应有单位的介绍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市民政部门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
8、民 6 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在居住地市 级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 级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考试科类的选择。统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艺术类包括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舞蹈类、美术类和其他不参加艺术统考(原艺术联考,下同)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其中,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为便于组考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选
9、择具体类别。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选择“对口”的 考生只能选择与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 专业相对应对口专业类。 现场确认后不再更改考试科类和对口专业类。 (三)艺术统考及体育专业考试的有关要求详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五、报名安排 (一)考区和报名点的审核备案 我省高考考区和报名点实行审核备案制度。考区、报名点由 7 市 级 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设置,其中考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报名点经市 级 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备案时间为每年 11 月 5 日前。 报名点
10、一般设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各考区原则上只设一个社会考生报名点。 普通 高校不再设立报名点。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要加强考区、报名点工作的管理力度。因报名点管理混乱、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严或在资格审核中弄虚作假;信息上报不及时,上报信息错误多,造成工作延误和不良后果;严重违反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恶劣影响;限期整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情况,我省将视情节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限 期整改,直至取消报名点资格。 (二)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前,要充分了解 2018 年报名相关政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见附件 1)、
11、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见附件2)等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要求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交纳考试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报名点通过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和照片等信息。 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国人 考生到市级 招生 考试机构采集 8 身份信息,网上申报后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初审环节,报名点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认真阅读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资格申请所需材料和审核部门说明(见附件 3), 准确 了解相关基本要求。具有三个专项计划、
12、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以及申请优惠加分、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 时 网上申请,否则不能享受相应优惠照顾政策。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 疾证号,否则会影响高考合理便利的申请或影响报考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 校,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申报 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考生,于 2017 年 11月 21 日 8时至 11月 25 日 17时期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首次登录须修改系统默认登录密码,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由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
13、密码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找回密码”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报名点 应向考生提供 2018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确认表(校对),经考生核对无误后再网上支付。 报名点 须在 11 月 25 日 17 时前完成网上支付。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9 11 月 26 日 8时至 12 月 5 日 17 时,考生须按报名点规定的具体时间,持报名要求的有效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并 完成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 照片采集要求: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的背景布(院标方向正确)。成像区上部空 1/10,头部占 7/10,肩部占 1/5,采集的图像大小
14、为 320*240(高 *宽,单位像素),确保清晰、规范。 指纹采集要求:使用我省指纹采集标准采集指纹信息,默认采集考生左手 食指 指纹信息。对个别考生无法采集 左手食指指纹的,则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采集其他手指 ,遵循的采集顺序为:左手中指、左手环指、左手小指、左手拇指、右手食指、右手中指、右手环指、右手小指、右手拇指。 考生 2018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表上的全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可变更。 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五)错过报名资格初审或错过网上申
15、报考生的处理 报名工作结束前,对错过报名资格初审或错过网上申报的考生,须向报 名点提出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可进行报名,程序不得简化、要求不能降低,并在 12 月 5 日 17 时前完成现场确 10 认。 (六)报名结果逐级提交 12 月 10日前,市、县 两级招生考试机构 及各报名点,通过“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业务办公系统”逐级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报名结果,同时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报送相应公函。 六、资格审核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冀招委普 201042 号)以及有关的三个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
16、等政策要求,严 格审核考生资格。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资格审核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市、县 两 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各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严防不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报名和冒名顶替报名。报名结束后,相关资格审核材料按文书归档规定留存。 (一)考生城乡类别审核 考生城乡类别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界定。界定原则同2017 年:没有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按户口簿界定;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依据国家城乡划分原则和城乡区划分类代码界定,凡户籍所在地城乡区划分类属“乡村”的和区划名称是“ XX村委会”的均为农村考生,其他为城市考生,特殊情况请协调当地公安、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