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一) (标段一) 第 1 页 共 29 页 合同编号: ZHFYZC2018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 补充协议 (一) (标段一) 委托方(甲方): 新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 新疆艺锦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8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新疆 哈密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2 页 共 29 页 2017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 补充协
2、议 (标段一) 委托方: 新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新疆艺锦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 补充协议(标段一) 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 为一区绿化面积为 73927 平方米,二区绿化面积为 98248 平方米的区域提供绿化养护工作 ,包括修剪、浇灌、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绿地养护及绿地保洁工作。 2.1 工作量: 2.1.1 负责服务区域内乔、灌、花、草的种植(包括 服务期间死亡树木
3、补植)、灌溉、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除杂;负责修剪枝条、绿地杂草、树挂物的清理清运; 2.1.2 负责包括地表和地下灌溉管网、阀门井等设施维护维修,电磁阀、控制器、阀门及管配件维修更换,喷头维护及冬防保温和排空; 2.1.3 负责由于管护不到位,造成死亡树木的补植,以及管线、阀门及管配件等冻裂缺损等的维修更换; 2.1.4 树木保活率以及病虫害防效率达到集团公司相应等级绿化养护标准规定; 2.1.5 园林垃圾(枯枝、落叶、绿地杂物)的清扫以及清运;柳絮防治、防火巡检及组织扑救; 2.1.6 园林垃圾 拉运到基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2.1.7 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3.服务
4、地点 :新疆哈密 。 4.服务期限 : 2018 年 4 月 15 日 起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 5.服务规范及标准 : 执行集团公司矿区绿地养护规范。 (具体见附件 2)。 6.服务质量要求 6.1 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 按照 综合服务中心园林绿化 站 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树木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3 页 共 29 页 做到无枯枝、病枝、萌蘖枝,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绿篱、色带、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次,做到枝叶紧密 、圆整、无脱节
5、;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草坪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 10cm,无抽穗现象。 6.2 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3 次,花灌木增施追肥一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6.3 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及时松土清理各类杂草,重点区域每年清除杂草七次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 5%;行道树杂草高度控制在 20cm 以内。 6.4 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 骨架 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6.5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监测,并及时上报
6、,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绿地养护标准)。 6.6 抗旱、抗风: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大风汛期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6.7 树木涂白每两年一次,涂白时间根据季节变化确定,涂白高度达到 吐哈 油田公司绿委要求( 1.2-1.5 米) 。 6.8 树枝、落叶清理:因修剪或自然飘落等产生的废弃物,整理集中堆放,做到日产日清;冬季做好落叶清扫工作,至次年元月十五号前清扫外运完毕。 6.9 树上悬挂物及时清除,发现死树及时上报,征得同意后及时清除,次年由乙方补种,保持绿地内清洁整齐和景观完整。 6.10 植物灌溉以保持土壤有效水份为原则,
7、应按气候、立地条件、品种、生长、土壤墒情等情况酌情增减浇水次数,降低绿化用水消耗,发现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考核。另外,做好春灌和冬灌工作,达到植物及时返青和防冻、防冬季干旱的要求。 6.11 负责包括地 表和地下灌溉管网、阀门井等设施维护维修,电磁阀、控制器、阀门及管配件维修更换,喷头维护及冬防保温和排空; 6.12 一级绿地养护标准为:树木保活率 96%以上,病虫害防效率达到 80%以上。 6.13 园林垃圾(枯枝、落叶、绿地杂物)的清扫以及清运。 6.14 柳絮防治、防火巡检及组织扑救。 6.15 园林垃圾拉运到 吐哈石油 基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不得倾倒入垃圾投放点 。
8、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4 页 共 29 页 6.2 用工要求: 乙方配备 8-9 名绿化养护工人。 7.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 合同价款: 小区绿化(含绿地保洁)¥ 2.55 元 /平方米 /年,包干(含税,系统维护费、农药化肥费、绿化保洁设施工具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 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 本合同最大结算金额为¥ 38.4166 万 元 (大写人民币 叁拾捌万肆仟壹佰陆拾陆元 整 )。 7.2 结算方式: 本项目实行月度考核,乙方最终结算费用为应付费用扣减综合考核扣除费用,乙方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考核结果次月到甲方财
9、务部门按月度办理结算;月度考核总分在 95 分以上(含 95 分)时,按月度应支付费用的 100%结算; 95 分以下每降低 1 分扣该月度应支付费用的 1%;月度考核分值低于 85 分,按照该月度应支付费用的 70%结算,考核分值低于 70 分的 ,本月费用不予结算。对方的绿化养护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达不到 95 分,甲方 有 权终止合同,并且甲方有权与其它标段的服务单位,按照解除合同标段的价格,重新签订该标段合同。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月度考核表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每月结算一次,验收合格后承付 95%,留 5%质保金,保修期(一年)满后乙方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7.3 支付方式:
10、 通过转账支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其中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不低于当期应结算总金额的 30%。 8.材料、设备的提供 8.1 本项目 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劳保护具及安全防 护用具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8.2 乙方所使用的园林机具、绿化 保洁 工具、材料必须满足国家产品质量要求,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 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齐全。 8.3 乙方提供材料必须 保证质量,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4 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 9.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乙方违反 管理规定 ,甲方可 依据考核细则 , 进行严格考核
11、,直至解除本合同 ; 9.2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承包商及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乙方遵守并严格执行; 9.3 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人员配备、劳 保护具、工作用具及安全设施设备等的配置情况,并抽查其产品质量; 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5 页 共 29 页 9.4 有权派人监督乙方服务范围内业务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当日内进行整改(如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可适当延长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7 个日历天)。如乙方拒绝整改或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整改,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扣分、处罚,并赔偿甲方损
12、失 ; 9.5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标准提供服务; 9.6 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现场人员数量及工作质量,随时检查乙方绿化养护及保洁材料、工具、设备等配置情况,并抽查其质量; 9.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和绿化保洁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9.8 有权要求乙方对技能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更换; 9.9 有权要求乙方因维护不善造成死亡植物的无偿补种; 9.10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机械清扫;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9.12 保证乙方绿化用水、用电的供给; 9.13 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对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9.1
13、4 有权检查乙方购买保险的凭证; 9.15 有权对乙方每月劳务费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10.乙方的权利与义 务 10.1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办理结算; 10.2 有权拒绝甲方以外的单位擅自增加的工作内容,如乙方自行接受甲方以外单位安排的绿化保洁工作,属乙方行为或乙方个人行为,出现任何损失与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3 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作业标准,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经验丰富的人员提供专业绿化保洁服务,并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 10.4 应教育自己的员工遵守 甲方 的规章制度 ,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乙方服务人员 应同时遵守 甲乙双方 的
14、规章制度, 当双方的 规章制度有冲突时,以 甲方的规章制度为准 ; 10.5 应按约定完成各项外包工作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6 页 共 29 页 10.6负责员工的安全和管理,在合同期间若发生疾病、伤亡、意外伤害、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0.7 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外包期内发生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甲方声誉,乙方必须全力配合调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0.8 乙方现场负
15、责人流动更换频率不高于 2 人 /年(甲方要求的情况除外); 10.9 派驻甲方现 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确定的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工作标准,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整改; 10.10 承担因养护不到位造成的草坪、树木、植物、花卉等死亡的补植费用; 10.11 承担责任区域内灌溉系统等基础设备损坏的维修及费用; 10.12 提供的树木、花卉、化肥样品需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种植、使用; 10.13乙方现场工作人员需配备统一符合行业标准的劳保护具、工装,统一标识 ,费用自理; 10.14 乙方必须为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10.16 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作业人员
16、的劳务 费,并将劳务费发放情况报备甲方执行单位。 10.17 乙方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的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生产运行计划表,生产运行计划表符合甲方生产需求,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下达的生产指令。 10.18乙方需要建立的制度和标准以及需要提供健全的基础资料双方在交接中制定完善。 10.19 按照 谈判文件 配备绿化保洁工具,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车辆等。 11.不可抗力 11.1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 :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上级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 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
17、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11.3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7 页 共 29 页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12.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18、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2.3.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2.3.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2.3.3 其他情形: 12.3.3.1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12.3.3.2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2.3.3.3 发生破产、清算 ; 12.3.3.4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3.违约责任 13.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购买生产服务所需的工具、用具、设施设备等,导致无法
19、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2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外包工作量的,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基地设施设备损坏,乙方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无法维修的乙方全额赔偿。 13.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13.4.1 乙方现场人员集体旷工或现场人员数量缺员超过定员人数的 10%; 13.4.2 经甲方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值低于 95 分; 13.4.3 乙方服务人员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3.4.4 乙方的服务
20、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 10 日历天内仍没有更换的; 13.4.5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合同规定。 13.4.6 乙方出现服务质量投诉 5 次及以上。 14.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8 页 共 29 页 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履 约保证金 、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 15.1 履 约保证金 : 乙方于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总价 5%的 履约保证金。 15.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签订前 ,须向甲方按照中标价款的 4%
2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5.3 履约保证金 及农民工保证金 退还的时间 ( 不计利息退还 ): 履约保证金 和农民工 的有效期直至 外包项目履行到期后 的第 2 天,在此期间 乙方 出现按合同应对甲方 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 甲方 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 甲方 在有效期届满后 5 天内退还给 乙方 。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 甲方 可以支取保证金: 乙方 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 ;乙方 非法转包、分包 外包业务 ,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乙方 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
22、工工资的。 15.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时间( 不计利息退还 ):在外包业务验收合格后,甲方将该 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无任何问题的,甲方公示期满予以退还。公示期间, 如对此项目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存在意见 的,经 查证属实后 可以支取 民工工资 保证金,余额部分可退还乙方。 15.5 若乙方拒绝缴纳上述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视为放弃 本合同 项目,应当承担 全部 违约责任 。 15.6 若其他原因导致出现拖欠事项或因此造成人员上访问题乙方必须立即积极解决,对拖欠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处罚。甲方可随时动用乙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权益属于乙方的所有款
23、项用于解决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其孳生的所有问题。 16其它约定 16.1 根据合同发生的 谈判方案、谈判文件等 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6.3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 ,乙方执 1 份;副本一式 4 份,甲方 3 份,乙方 1 份。 16.2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 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9 页 共 29 页 附件 2:集团公司矿
24、区绿地养护规范 附件 3:哈密基地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细则 委托方( 甲方 ) : (合同章 ) 受托方( 乙方 ) : (合同章) 执行单位: 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 人) 执行代表: 执行代表: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吐哈分行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吐哈分行 账 号: 88412000048310000022 账 号: 88412000050370000010 通讯地址:哈密石油基地 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 1006 号 邮政编码: 839009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902-2767142 联系电话: 13109954092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补充协议 (标段一) 第 10 页 共 29 页 附件 1: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2017 年 -2018 年哈密石油基地绿化保洁业务工作量外包 补充协议 (一) (标段一) 发包单位 (甲方 ): 新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乙方 ): 新疆艺锦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同主合同 签订地点: 同主合同 有效期限: 同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