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手册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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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age 1 of 258财务制度汇编二零零四年五月收纳的制度截止 2004 年 9 月 30 日Page 2 of 258财 务 管 理 手 册 目 录第一章 基本财务类制度 .6第一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6第二节 赠送礼金券的要求和账务处理 .8第三节 促销活动中赠送商品或礼金券代扣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9第四节 消费者补差操作规范 .10第五节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13第六节 报表统计上报规定 .14第七节 各分公司财务数据上传时间及帐套号编码的规定 .17第二章 资金管理类制度 .18第一节 集团总部资金管理规定 .18第二节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2第三节 加强资金

2、管理及规范内部结算的规定 .23第四节 加强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24第五节 调整信用额度使用的通知 .24第六节 银行帐户管理规定 .24第七节 重申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 .26第八节 规范银票数据录入 .27第九节 现金管理制度 .28第十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规定 .30第十一节 加强货款结算付款的控制点 .35第十二节 门店销售款管理规定 .38第十三节 防范银行卡风险的通知 .39第三章 费用管理类制度 .40第一节 总论 .40第二节 外出和外派人员报销、补贴标准规定 .49第三节 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 .52第四节 自备车管理规定 .53Page 3 of 258第五节 关于

3、移动通讯费报支的管理规定 .55第六节 业务活动费列支标准 .57第七节 费用支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58第八节 关于职务津贴报销流程及相关事项的规定 .60第九节 总部与上海分公司财务部日常费用收支、借款等业务的规定 .61第十节 关于各分公司连锁门店营业用电话费报支额度的规定 .62第四章 审批类管理制度 .64第一节 总部费用预批内容及报批流程 .64第二节 分公司费用报批制度及流程 .68第三节 出租车费报销的规定 .73第四节 总部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规范 .74第五节 家电类采购资金审批流程(上海地区) .74第六节 家电类采购资金审批流程(非上海地区) .80第七节

4、大额专项打款申请及跟踪评估规定 .84第八节 安装类采购资金审批流程 .86第五章 存货管理类制度 .89第一节 商品监控管理制度(财务篇) .89第二节 赠品管理制度 .92第三节 库存商品盘点制度 .96第四节 库存商品盘点差异管理制度 .101第五节 XX 上海分公司退货规范 .106第六节 购货发票遗失的退货操作流程 .109第七节 库存商品成本调价操作规范 .111第八节 商品报废审批流程 .116第六章 财产类制度 .118第一节 财产财务管理制度 .119第二节 财产采购管理及财务核算流程 .127第七章 往来管理类制度 .132第一节 往来对帐管理制度 .132第二节 往来对帐

5、操作流程的补充规定 .142Page 4 of 258第三节 各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独立门店之间往来的操作要求 .144第四节 团购预收款的操作规定 .145第五节 供应商结大帐流程的通知 .149第六节 与供应商核对往来帐项应注意的事项 .150第七节 呆帐坏帐审批流程 .150第八节 规范停止合作或退场供应商质保金收取的通知 .154第八章 返利费用结算类制度 .155第一节 返利类制度 .155第二节 应收费用类制度 .173第三节 关于返利费用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186第四节 关于加强广告费挂帐、回收管理的通知 .187第五节 阶段性返利、装修费净收入、广告费收入管理的补充规

6、定 .187第六节 关于分公司之间购销、调拨返利相关规定的通知 .188第七节 关于调整月度经营毛利报表上报时间的通知 .189第八节 进货增值税发票监控管理制度 .189第九节 连锁管理中心工程部展台费开票事项的有关规定 .190第九章 预算分析类制度 .191第一节 管理报表项目责任归属 .191第二节 各门店电费及时报支事宜 .192第三节 管理报表准确性、预算编制准确率的奖惩 .193第十章 工商税务类制度 .193第一节 工商税务证照申请办理的规范 .193第二节 进货增值税发票监控管理制度 .198第三节 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199第四节 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7、.201第五节 退货(或折让)证明的办理要求 .203第六节 公司基本资料的归档要求(财务中心所需) .204第十一章 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204第一节 财务人员激励制度 .204第二节 财务处罚制度 .210Page 5 of 258第三节 门店财务检查制度 .213第四节 财务管理中心绩效考核细则 .218第五节 财务内控制度考核实施细则 .226第六节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处罚操作程序 .227第七节 财务部门主管级人员任命调动的批准权 .231第八节 部门例会制度 .231第九节 实施会计巡查制度的通知 .232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类制度 .232第一节 财务档案管理总则 .232

8、第二节 合同管理制度 .235第三节 结算票据管理 .236第四节 合同专用章交接的通知 .237第五节 财务软件安装授权及财务系统授权规定 .238第六节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239第七节 发票的管理制度 .240第八节 收据使用及收费管理制度 .248自装空调安装卡操作制度 .249第十三章 其他相关制度 .255第一节 管理费收取的规定 .255第二节 费用上交的相关规定 .256第三节 门店经理离任审计规范 .257Page 6 of 258第一章 基本财务类制度第一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

9、一条 各分公司领导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第二条 各分公司财务经理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引导、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本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第三条 各分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岗位分工要形成一定的内部牵制制度,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第四条 主管、财务经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财务经理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 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商业连锁财

10、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第五条 各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 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 用、应收款项的凭证填制工作。 第六条 各分公司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第七条 各分公司财务经理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第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第九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

11、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十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各项内容,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第十一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目,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十二条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主管交接由分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副经理交接有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财务管理中心派人会同监交。Page 7 of 258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交接必须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同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

12、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第十四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五条 各分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第十六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向公司

13、总部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第十八条 各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设专人妥善保管。第十九条 各分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 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正确,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第二十条 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对于每月不超过 100 张凭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第二十一条 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第二十二条 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张原始凭证或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凭证上。第二十三条

14、 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必须根据每一张现金、银行存款原始单据填制收款、付款凭证。第二十四条 记帐凭证的摘要应用简明扼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记帐凭证同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金额一致。并注明附件张数。第二十五条 各分公司应设专人加强对记帐凭证的审核,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记帐凭证当月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第二十六条 已结帐如发现记帐凭证错误,应先用负数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同时再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 “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如果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的金额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

15、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第二十七条 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第二十八条 次年 3 月底前必须将前年的会计帐薄打印,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现金、Page 8 of 258银行日记帐。打印的帐薄必须连继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财务经理签字或盖章。第二十九条 打印的记帐凭证的内容、金额应同明细帐的记录一致。第三十条 各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每月定期结帐,结帐前必须将本月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填制好记帐凭证,审核记帐。第三十一条 各分

16、公司对外财务报表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内部使用的财务报表按财务管理中心的规定,各类财务报表按规定日期上报。第三十二条 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财务经理对上报的各类报表负责。第三十三条 各分公司财务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全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第三十四条 各分公司应当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监督。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对手续不齐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不予以制止和纠正的,又不向财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承担责任。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从二三年十一

17、月一日起实施。第三十七条 具体核算规定详见会计核算细则第二节 赠送礼金券的要求和账务处理一、 税法要求以赠送 100 元礼金券为例开高发票价,交纳增值税及附加税(1001.170.17)1.115516.21 元代顾客缴纳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 100(120% ) 20%25 元赠送礼金券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不得税后列支,计缴所得税12533%41.25 元合计:赠送 100 元礼金券后,公司还需缴纳税金 82.46 元二、 公司利润要求按每 1000 元赠送 100 元礼金券计算,所列支成本为 182.46100018.25%按公司目前平均费用率 6%计算,商品保本毛利率必

18、须达到 25 %以上方可赠送。三、 操作规定1、 代厂方赠送的礼金券,而且礼金券为厂方提供和相关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属此要求范围内。2、 凡需赠送礼金券的商品毛利率必须达到 25%以上,否则不得赠送。3、 赠送礼金券活动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及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举行,未经审核通过不得发布广告、张贴宣传。4、 财务部对赠送的礼金券必须提取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将礼金券额和个人所得税计Page 9 of 258入“营业外支出”科目。5、 凡营销部需赠送礼金券的,必须列出赠送计划,注明商品毛利率。6、 财务部返利结算员审核毛利率填写的真实性,财务部副经理(核算)提出操作要求和账务处理规定,通知门店按规定执

19、行。四、 赠送礼金券活动审批流程1、 业务员填写礼金券赠送计划审批表 ;2、 营销部经理签字确认;3、 返利结算员审核;4、 财务部副经理(核算)签字,并拟定赠送礼金券操作通知书;5、 分公司经理审批;6、 业务员通知市场部门进行广告策划;7、 低于规定毛利率的,一般不允许赠送,经总裁特批的除外。五、 考核制度1、 各分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必须按此要求进行操作和帐务处理,违规操作者一律除名。2、 未经审核赠送礼金券的,所赠礼金券和相关税费由责任人全额赔偿,罚款 100 元。3、 因虚报毛利率,使赠送礼金券的商品毛利率低于 25%的(经特批的除外) ,差额部分由业务员全额赔偿,罚款 200 元。财务

20、部返利结算员负审核责任罚款 300 元。第三节 促销活动中赠送商品或礼金券代扣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摘自永 2004 财(通)字第 0109 号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按税法要求规范促销活动中的涉税行为,现对促销活动中赠送商品或礼金券代扣个人所得税作如下规定。一、税法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有奖销售活动中取得的奖金或赠品应按偶然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二、操作规定1、 在促销活动中,无论赠送商品(包括供应商提供的赠品,如 ERP 系统中不反映的赠品)还是赠送礼金券或是送现金 都必须代扣个人所得税 (注:若用礼金券抵减货款后,发票低开低收的,则无需代扣个人所得税) ,按所赠商品价格或所送金额的 20 %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额。所赠金额在 300 元以下的 ,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承担 ;所赠金额在300 元以上的 , 个人所得税由消费者承担 。2、 市场管理部门在制作促销活动的广告宣传资料和制定促销活动细则时,应将所送金额和代扣个人所得税金额说明清楚,让消费者明白所获赠品或奖金须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金额。3、 业务部门在促销活动通知书中写明所送金额,以便门店在进行促销活动时按规范操作。另外,在策划促销活动时,对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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