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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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9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XX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实现“清零“目标,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发20184号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发2018163号)、XX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

2、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以改善环境高质量为中心, 坚持源头治理与集中攻坚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举,监管与制度创新并进,结合供给侧改革、开发区优化整合和“僵尸企业“ 清理,采取扎扎实实的举措, 按照 “取缔淘汰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入园一批“的原则, 倒逼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发展布局调整,加快经济结构绿色转型. 二、工作目标 对全市范围内“散乱污 “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建立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企业建设,坚决防止已整治“散乱污“ 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 .2019年底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 “散乱污“整

3、治任务的70%以上,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 “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整治对象、重点行业 (一) 整治对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无环保设施,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 企业和超标排 “污“企业. (二) 重点行业 .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含综合利用)、制革、化工、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加工制造企业.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回头看 “.对2018年已经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回头看“,坚决防止

4、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关停取缔类的企业必须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整合搬迁类的企业必须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企业,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环保设施, 开展建设项目验收 ;升级改造类企业, 必须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 升级改造完成后并经由辖区工业主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未经审核验收的, 不得生产.各县( 市)区政府必须将2018年“ 散乱污“ 企业整治完成情况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

5、境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9年2月28日前 (二) 摸底排查 .按照自治区、XX 市要求,再次对本辖区、园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同时将2018年未完成整治的“散乱污“ 企业列入2019年整治,建立本辖区、园区2019年“散乱污“ 企业名录. 按照“取缔淘汰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入园一批“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三类清单,形成年度 “散乱污“ 企业整治方案,印发的正式方案报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备案,印发的方案在各地、各园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 (市)区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

6、永宁工业园区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9年3月15日前 (三) 集中整治 .根据排查分类清单对“散乱污“ 企业进行整治,对关停取缔类企业做到“两断三清 “,9月底完成全域“散乱污“企业的关停取缔 ;对整合搬迁类企业 ,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9月底前搬迁至合规工业园 ,依据项目管理程序,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环保设施,开展建设项目验收.对升级改造类企业, 全面提升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并经验收后可投入运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 (市)区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

7、夏永宁工业园区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四) 工作调度 .建立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各县( 市)区政府、各园区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结合蓝天保卫战,将“ 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列入检查内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县 (市)区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 (五)督查核实.市工信局牵头,联合各部门组成督查组依据各地、各园区排查分类清单逐个项目开展督查核实,对存在瞒报漏报、违法排污、未批先建

8、、异地转移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职责分别移交纪委监委和执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并对违法企业依法上限处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县 (市)区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0 月30日前 (六) 巩固提高.各县(市) 区政府、各园区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紧紧围绕“散乱污“ 企业及企业集群开展群防群治,坚决杜绝已取缔的单位和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打赢“散乱污“ 整治攻坚战. 各县(市) 区政府、各园区要充分总结治理经验,出台“ 散乱污“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9、形成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 (市)区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五、责任分工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是本次排查整治的落实责任主体,负责具体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将任务分解细化, 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是“散乱污“ 整治工作的主要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谋划、组织、协调;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定期通报整治进度;对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排污超标、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市自然资源局

10、负责排查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企业, 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地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办理变更、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支持合规企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市水务局负责依法对自备水源取水企业严格排查,取缔非法自备水源.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负责侦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正常执法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维护整治工作秩序. 国网XX 电力公司、供水部门负责配合执法单位对关停取缔的“散乱污 “企业实施断电、断水. 其余各部门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11、( 银党办201721号)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实施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紧盯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验收总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地政府、各园区,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确定工作联系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清单信息, 确保整治到位.各地、各园区在工作开展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有效工作方式,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单位或企业信息要详细, 分类要合

12、规合理, 治理措施要可行 ,确保整治到位, 按期实现“散乱污“整治目标. (三) 加强检查督导,严肃追责问责.各县( 市)区、各园区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推诿扯皮、简单应付等问题进行通报.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强化检查调度, 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上报市纪委监委, 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 健全长效机制,长效监管.各县(市) 区、各园区、各部门要建立“散乱污 “整治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议程, 进一步细化责任, 将具体事落实到人,形成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各责任单位将联系人名单(附件1) 、2018年已完成整治但未验收的“ 散乱污“企业名单(附件2)、2019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名单(附件3)于3月15 日前上报 XX市蓝天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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