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1 页 共 15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文件 工程名称: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1A及 1B期)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C18 街区 甲 方 :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乙 方 : 二一五年 九 月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2 页 共 15 页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名称 .4 第二条 :工程地点 .4 第三条 : 设备租赁情况 .4 第四条 :设备租赁要求 .
2、.4 第五条 :设备权属及使用 .4 第六条 :租赁期限 .4 第七条 :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5 第八条 :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验收 .6 第九条 :支付方式及税金 .7 第十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7 第十一条 :乙方 责任及义务 .9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1 第十三条 :安全条例 .11 第十四条 :文明施工责任 .13 第十五条 :安全事故处理 .14 第十六条 :工 地防火、防盗 .14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约定 .15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5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5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5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3、: FFGC-059 第 3 页 共 15 页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施工合同 甲 方: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签字(盖章): 身份 证号码: 412327196907236217 日 期: 2015年 月 日 电 话: 13726637717 传 真: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C18 街区 乙 方: 签字(盖章): 身份 证号码: 日 期: 2015年 月 日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4 页 共 15 页 富丰广场项目一 期总承包
4、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赁施工升降机一事,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1A 及 1B 期)总承包工程 。 第二条: 工程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佛平四路。 第三条: 设备租赁情况 设备型号 安装高度 租赁台数 预计进场时间 备注 SC200/200 110 米 8 7 月下旬 全新低速变频 第四条: 设备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租赁的 SC200/200 型施工升降机,起升高度根据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结合工地要求进行配置,质量要求达到有关国家标准,并且有出
5、厂合格证。 第五条: 设备权属及使用 乙方拥有施工升降机的所有权;租赁期内,在约定的使用地点内甲方具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对所租施工升降机进行销售、转租、转移、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施工升降机所有权的行为。如甲方确需转移使用场地,则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书面同意。 第六条: 租赁期限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5 页 共 15 页 1施工升降机租赁期限为 8 个月,不足 8 个月,按 8 个月计算,超过 8 个月的,超出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施工升降机安装
6、位置的选定及承台基础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浇注基础混凝土前 3 天通知乙方派人进行预埋地脚螺栓。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安装通知 15 天内保证设备到达施工现场,不得无故拖延安装时间。 3起租时间为乙方施工升降机在甲方工地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之日或乙方派驻专业司机到达甲 方工地之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升降机不能在进场后 7天内完成安装起租使用的,则从进场后第 8天开始计租。(上述条件以首先到达者计算) 4截租时间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停机时间。施工升降机报停时,甲方需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确定停机时间,如甲方施工现场不具备拆机出场条件时,应以甲方施工现场具备拆机、出场条
7、件时间为准。如报停 7天后因甲方工地原因仍不能拆机,则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第七条: 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为每台人民币 13000.00 元(大写: 壹万叁仟元整 ),租期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租(按天 计算方式:月租金 30天实际使用天数)。 2上述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甲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责令停工待命等原故停机),费用由甲方照常支付。 3施工升降机按自然月计租,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须在每月 15 号前付清乙方上月租金,若超过每月 25 号仍未付清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或停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8、 合同号: FFGC-059 第 6 页 共 15 页 止顶升加节中止服务等工作且无需事先知会甲方,停机期间租金照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验收 1每台施工升降机的进退场费为 人民币 30000.00 元(大写: 叁万元整 ),包含了运输费、安装费、顶升费、拆卸费、报装费、初次安装检测费,此部分费用统称进退场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负责将施工升降机运到甲方使用的工地,并安排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在甲方工地进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及拆卸,以及在施工升降机拆卸后将设备运走。 3施工升降机的报装、报检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及必要的协助,初
9、次安装检测费已包含在进退场费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复检的,(楼层门、安全棚、专用 2 级电箱层间门口左右两侧围蔽)复检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复检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途如需附墙检测和封顶检测,此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给予技术协助指导。(检测时甲方必须每个笼搬 40包水泥以配合检测部门做防坠落试验。) 4甲方应清理出施工升降机装拆用起重设备(如汽车吊或塔吊等)作业的场地,如甲方无法提供场地条件造成机械不能正常装拆,需要采用特殊装拆方案的,需增加的装拆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施工升降机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进场确认手续,确认进场设备及配件清单;施工升降机安装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应
10、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在租赁结束时,甲乙双方应办理 退场清点手续。 6甲方应在乙方设备到场后 15 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进退场费。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7 页 共 15 页 第九条: 支付方式及税金 1甲方须以现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乙方各种费用,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期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费用的,均被视作甲方拖欠行为。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 账号: 支行: 。 2以上租金、进退场费等均不含发票税金,若需开具发票时,乙方向甲方另加收 8 %的款项 。 第十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做好施工升降机现场的二通一平(路
11、通、电通、场地平整),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以保证施工升降机安全顺利进退场。施工升降机进退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工地有塔吊,装拆机时由甲方负责无偿提供塔吊配合装拆,不能因塔吊忙、已下班等原因不予使用,否则由此引起乙方的误工费及其它经济损失甲方负责。由于工地无塔吊或塔吊的确不到位,装拆机时所需吊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升降机基础应根据该机对基础产生的载荷值,基础的垂直力、基础所受的水平力、基础所受的倾覆力矩,基础所受的扭力等情况决 定基础的设计施工方案。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地基土质符合施工升降机承重要求,并负责制作施工升降机混凝土基础,承担因地基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基础质量等原因造
12、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施工升降机的中心距建筑物边缘(应满足附墙架受力要求)长度为 2.9 米至 3.6 米。如超出此距离,则需增加附墙拉杆长度的材料费及制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8 页 共 15 页 作费由甲方负责。若因工地楼层结构特殊需附墙加长的,需增加附墙拉杆长度的材料费及制作费也由甲方负责。 4甲方必须按施工升降机的技术条件及安全操 作规程管理使用施工升降机,必须保证乙方提供的专职司机不受任何干扰进行操作,严禁工地内一切人员无证操作机器,否则由此引起的施工升降机故障及
13、事故由甲方负责。 5设备进场时间由甲方安排,但须提前 15 天通知乙方,并确保进场后 7天内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否则乙方有权从进场后第 8 天起向甲方收取租金。 6施工升降机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 7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及整个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委派 1 2 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协助乙方进行施工作业,并附设安全警戒线,办理施工升降机的各种交接手续,以保证施工升降机的正常运 行。 8甲方负责在安装、顶升、拆卸时免费提供动力电源、氧割、电焊等相关协助,在需要顶升加节时提前 3 天通知乙方,顶升附墙应尽量选在非高峰使用期间进行,并在乙方顶升附墙时配合乙方施工。 9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所
14、需的专线电源和配电箱(须带漏电保护开关),送电至施工升降机的外围电箱,保证供电容量不小于 70KW/台 ,电压稳定(电压 380V, 220V,正负不超过 5%),并负责埋设接地线两处,接地电阻不大于 4欧姆,在施工升降机工作范围内及以外 8 米以内不准有高低压裸电线,如情况特殊由甲方搭设安全防 护棚并负责安全监护,否则,因供电问题引起的故障及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安装、顶升、拆卸及使用等所需的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10施工升降机以外的各种设施,如进出料口平台、进料口安全防护棚、洞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9 页 共 15 页 口
15、围闭、层门联锁、各层间的弱电线、警示标识等安装维护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经常自行检查施工升降机,不能超载超限使用,不能打开顶门装载超长物件,并保证每月留出 2 天时间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须进行积极配合。为了安全起见施工升降机加节、拆卸作业时两笼必须同时停止使用。 12甲方应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 的资料,协助为乙方办理与监理单位相关的资料,并配合乙方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检测验收等手续。 13在设备进场后到退场前期间,施工升降机总成及配件由甲方负责其安全。如在甲方工地内发生被盗抢、人为损坏、高空落物碰坏等,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损失。(具体配件价格按厂价计算) 14
16、停租时间甲乙双方应书面确定,如因甲方拆排栅等工作不畅非一次性拆除退场,那么停租时间应为拆除至零高度之时间。(如甲方需使用电梯拆排栅补附墙洞口也就是乙方拆 1 道附墙,甲方补 1 道洞口,拆 1 段排栅,因此而延误乙方的拆卸和多付出的人工 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而定)。停租之后甲方必须结清所有的租金及其他费用,退场时,甲方要保证工地范围内的道路通畅, 若因此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退场所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乙 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施工升降机运到甲方工地,保证租赁的施工升降机在使用前已经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达到良好的技术性能。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基
17、础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指导。 3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升降机的进退场、安装、顶升、附墙、拆卸及各类预埋件安装等工作。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 总承包工程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号: FFGC-059 第 10 页 共 15 页 4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 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定期每月两次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并提供有效的保养证明文件。 5租赁期间,若施工升降机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6每月每台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过 48 个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超过时间的租金 。(施工升降机顶升、加节、附墙等不计作维修保养时间) 7乙方负责向甲
18、方提供安装、顶升、检测、拆卸及维保等有关备案资料。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升降机为合格产品且在使用年限内,并经检查调试合格后方交付甲方使用。 9操作机组人员有权拒 绝甲方违章指挥作业的超载运行,遇有恶劣天气有权按操作规程要求停止作业,否则由此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负责。 10楼层呼叫器由乙方一次性提供甲方负责安装,并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自然损坏,乙方免费重复提供,如人为破坏或者砸坏、丢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购买(主机 2000 元 /台、发射头 200 元 /只、呼叫器按纽200 元 /只)此费用应先签单后提供、费用随当月租金一并支付。退场时甲乙双方验收呼叫器及总成,若造成损坏,甲方按厂价赔偿。 11在甲方具备拆机、出场条件和结清施工升降机进出场费及租赁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施工升降机拆卸。 12在甲方结清租金后乙方须在 10 天内拆除设备运离甲方工地,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相关清场费用。但由于甲方原因(租金未按时结清、拆卸场地无法正常拆卸作业及运输等)致使施工升降机无法按时拆除及运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