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为全国“两会“ 和新中国成立 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市农机局的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取得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领域中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 通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 水平,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重点 重点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打击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三率“ 水平. 三、检查内容 (一) 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和行驶证,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
3、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 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 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 违法载人.主要包括: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违反规定载人;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等. (五) 违法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自查自纠有否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
4、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 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六) 虚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械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七)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县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XX 县农机局党组书记 成 员:XX 县农机监理站站长 XX 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 XX 县农机监理
5、站监理员 XX 县农机监理站监理员 XX 县农机监理站监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 打非治违“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报送材料和信息 .办公室主任由袁星兼任,XX、XX、XX 、XX 为成员.各乡(镇)农机站要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本辖区的宣传发动、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 月5月) 各乡(镇)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 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农机安全监理站要迅速部署 ,
6、督促农机经营商、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 集中打击整治阶段(6月-10 月) 各乡(镇)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 “非法违规“现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安监、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防联治, 始终保持“ 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 巩固深化阶段(11-12月)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堵塞漏洞,推动 “打非治违“ 工作深入开展.
7、针对重点地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直各站校要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成立领导小组, 明确分工 ,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个人. 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确保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 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县直各站校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要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
8、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打击和治理, 提高拖拉机“三率“ 水平, 大力排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 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县直各站校对专项行动实行动态管理,要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要分析原因, 研究对策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 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努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 做好宣传总结. 各乡镇、县直各站校要积极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拓展宣传广度,要积极动员协调、引导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村级农机管理员、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打非治违 “工作.及时报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