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9商业汇票承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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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9.1 概述 9.1.1 定义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因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银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我行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并由总行组织定货和管理。 9.1.2 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 织。 9.1.3 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2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

2、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3出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4出票人已往与建设银行的信用业务往来信誉良好; 5能够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担保: ( 1) AA 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 10%交存保证金,剩余2 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 2) A 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 2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 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 3) BBB 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 50%交存保证金, 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 4) BB 级(含)以下客户按出票金额的 100%交

3、存保证金 ; ( 5) BBB 级(含)以上客户也可选择提供全额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AAA 级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 9.1.4 期限 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9.1.5 金额 建设银行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不得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9.1.6 费用和 罚息 1 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每张银行承兑汇票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2如果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汇票款项, 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的,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 3 9.2 操作程序 建设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如图所示: 受理出票人申请 信贷业务经办人

4、员调查 信贷主管审查 有权审批人员审批 签订银行承兑协议 信贷业务经营部门登记台帐 信贷业务经营部门检查承兑汇票使用和出票人到期交存票款情况 汇票到期会计部门解付票款 发生垫款视同流动资金逾期贷款管理 超过权限报上级行审批 4 9.2.1 受理 商业汇票承兑业 务的受理程序与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2.2.1(以下简称基本流程 )基本一致,但在各个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应同时体现信贷业务的共性要求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个性要求。 9.2.1.1 客户申请 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 2.2.1.1 中的相关要求办理。 9.2.1.2 资格审查 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 2.

5、2.1.2 中的相关要求办理,同时应审查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客户出示交易合同原件,查验交易合同中是否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为 结算方式,所购货物是否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等。 9.2.1.3 提交材料 客户除需提供基本流程要求的客户材料、担保材料之外,还须提交如下的承兑业务材料: 1.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2-9-1); 2.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若出票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企业等,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以及有权机构同意申请承兑的决议或授权文件(格式见附件 2-10-6); 4.对连续申请承兑的批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商

6、品、劳务交易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增值税发票 、货运凭证等; 5 5.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2.1.4 初步审查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接受出票人提供的材料后,应向其开具申请材料收妥单(格式参见附件 2-9-2),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初步审查: 1出票人是否基本符合条件; 2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3提交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承兑业务申请书的内容和形式: ( 1)是否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填写; ( 2)单位、法定代表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3)承兑申请期限、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 4)承兑申请用途是否表达清楚; ( 5)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是否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贷款证)上的名称相一致;

7、 4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 1)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 ( 2)有权机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申请承兑的文件内容是否与申请书所写一致,办理该承兑业务是否在其授权的有效期内; ( 3)出票人经过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申请承兑的期间是否在该信用等级有效期内; ( 4)担保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9.2.2 调查 调查基本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中 2.2.26 的相关要求进行。 9.2.2.1 重 点调查内容 1 审查承兑申请事项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 ( 1)调查交易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是否在合同签订的有效期内;

8、若是分期执行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规定的分期执行阶段; 合同标的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是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的限制流通物,或是国家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合同约定内容是否超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出票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付款方式是否明确写明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合同期限、金额 是否与申请书申请承兑的期限、金额一致; 是否有交易双方的合法有效签章; 出票人、收款人的名称、帐号是否与交易合同双方的名称、帐号一致; 出票人的名称是否与在承兑银行开立的存贷款帐户的名称一致; 是否存在同一合同重复申请承兑的情况。 ( 2)调查商业汇票的用途。 申请承兑是否真正属于

9、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防止客户以承兑汇票套取资金; 通过走访客户生产经营、材料储备现场,查验此笔交易是7 否确属于客户生产经营需要。 2 审查出票人对到期承兑汇票的偿债能力。 主要审查客户到期交付汇票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充分考虑商品是 否适销对路及货款回笼周期是否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对称。 除按照客户评价方法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外,对工业企业了解其近期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销售货款回笼是否顺畅;对商业零售企业要了解其销售情况及在银行的结算情况;对物资贸易和批发企业主要了解所购货物是否已落实销售下游,先货后款方式清算的货物在运输中是否出现毁损而造成损失;对施工企业主要了解所承

10、包工程的投资是否落实,工程材料款是否能按时到位等。 9.2.2.2 担保方式评价 应注意如客户以交存保证金方式提供担保的,要向会计柜台查询该客户目前在建设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是否足以交存拟交存的保证金,查验是否以同一笔保证金重复办理多笔承兑汇票。除此之外的其它担保方式的调查、审核、估价、登记等有关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 9.2.3 审批 基本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2.3 的规定进行,其中合规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信贷业务经营部门送交的材料是否正确、完整、合规; 2出票人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 3信贷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 8 4调查人

11、对出票人的经营 情况、资信状况等的评价分析是否准确合理; 5采取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足以防范承兑风险; 6风险效益分析结论是否合理; 7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9.2.4 承兑 9.2.4.1 签订承兑协议 经审批同意的,经办行应按最终审批同意的金额、期限等与出票人、担保人协商,正式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份,格式参见附件 2-9-3)。签订承兑协议的具体要求请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 9.2.4.2 落实承兑条件 1以交存保证金方式担保的,通知出票人到会计部 门办理保证金交存手续。保证金进帐后,会计部门应向信贷业务经营部门交付一份进帐单,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审查确认后,将进

12、帐单复印一份留存,原件退还给客户; 2承兑申请经审查批准且银行承兑协议正式签署生效; 3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的保证书(附件 2-9-4)或担保合同(格式参见附件 2-9-5、 2-9-6)正式签署生效; 4出票人实际履行了银行承兑协议和担保合同中约定在承兑前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将抵押物权属证明及登记证明、质物及质押权利凭证等相关文件资料交由建设银行实际占管,交存保证金等; 9 5出票人已履行了其他约定的义务。 9.2.4.3 办理承兑手续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向会计部门送交银行承兑协议及审批单(复印件)一份,通知出票人前来建设银行交付手续费等。出票人根据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金额、期限、收款人等及会计部门

13、的要求填写凭证并签章。会计部门接到汇票和承兑协议,应按会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汇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第一、二、三联汇票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并在第二联汇票承兑人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将汇票第二、三联交给出票人。会计部门将汇票第一联和承兑协议副 本专夹保管,并据以登记表外科目和登记簿。 会计部门对汇票要素填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9.2.4.4 登记台帐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后,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登记台帐。(格式参见附件 2-9-7)。 9.2.5 事后检查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对出票人的资金流向、到期支付汇票资金能力及担保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分析,了解企业

14、经营状况变化,跟踪商品交易执行情况及货款回笼情况,以防止发生资金垫付。 9.2.5.1 检查时限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开后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检 查。 9.2.5.2 检查内容 10 1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是否确已履行,有无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2出票人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是否正常; 3保证人的保证资格与保证能力的变化情况; 4抵押物、质物的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5出票人在承兑银行、其他银行存借款和为他人的担保变化情况; 6有无逃避交付到期承兑汇票票款的行为。 在上述几点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对工业企业要了解掌握其产品销售情况,销售货款回笼情况,销售货款是否通过建设银行结算;对商业零售企业要了解分析其在建设银行结算资金流量及沉淀有无大起大落;对物资贸易和批发企业要跟踪所购货物销售情况,货款回笼有无问题,监控货款回笼存入建设银行;对施工企业主要检查工程款拨付是否及时,是否通过建设银行结算。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经常查询出票人在建设银行帐户存款情况。 9.2.5.3 检查报告 每次检查要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 9.2.5.4 检查结果处理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在检查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贷主管报告采取相应措施。 9.2.6 汇票到期解付或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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