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bo****9 文档编号:3908667 上传时间:2019-08-21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3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局要求,切实整治“保健“ 市场乱象,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按照XX市17部门联合下发的XX 市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X市工商20198号)和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X市市监20198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XX 省、XX 市整治“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的违

2、法违规行为.集中査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 着力解决当前“保健“ 市场突出问题, 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 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摸排线索 ,强化执法联动, 突出案件査办, 狠抓工作落实, 推动 “百日行动“切实取得成效,坚决打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这场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加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市“百日行动“ 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 . 组长由局长XXX同志担任,XXX、XXX、XXX、XXX、XXX 、XX XXX、XXX、XXX 同志任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经检消保股、企业监督股、市场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生产流

3、通监管股、餐饮监管股、食安办、稽查队、药械股、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检消保股,股长田国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城,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 ;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 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 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 “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 “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三)重点

4、时段 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 (四) 重点行为 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 “保健 “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 四、任务分工 (一) 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査处明示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

5、费检査、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检消保股牵头, 市场监管股按职责落实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二) 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企业监督股牵头 ,食安办、生产流通

6、监管股、药械股、经检消保股按职责落实)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 (三) 加大对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 “,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重点查处缺乏科学的评奖依据和评奖标准,组织虚假的商品或者经营者荣誉评比的行为.重点查处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市场监管股牵头、经检消保股按职责落实)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竟争法等. (四) 加强重点领城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重点查处

7、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要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股牵头落实 ) 法律依据:广告法等. (五)强化完善保健食品市场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制定、公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重点查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生产流通监管股牵

8、头 ,食安办、经检消保股等按职责落实)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六) 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重点査处伪造产品产地,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农村农贸集市、边远农村地区侵害农民消费群体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检消保股牵头,质量监管股、生产流通监管股等按职责落实)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七) 加大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监管力度. 重点查处对消费者提出

9、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检消保股牵头落实)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八) 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 按照国家13部委百日行动整治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有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处罚的基础上,撒销所涉直销产品备案;情节严重的,依法撒销相应分支机构直销经营资格直至吊销该企业直销经营许可证.重点査处直销企业经

10、销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经检消保股牵头落实)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竟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 (九) 严厉打击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 保健“产品(服务)的行为.( 经检消保股牵头落实)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竟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十)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管理要求, 强化 ICP备案、域名和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 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

11、互联网网站、APP、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的清理,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 、公众号等.各地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的指导规范.(市场监管股牵头、经检消保股按职责落实) 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反不正竞争法等. 五、整治措施及进度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及排查阶段(1月8 日至1月31 日) 通过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案件管理等系统,梳理近年来与“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 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 应用大数据分析, 确定重点检査对象 .充分利

12、用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加强风险分析研判, 提高“ 百日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 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方式,加强对“百日行动“ 的集中宣传 ,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 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报道行动动态, 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 集中执法阶段(2月1 日至4月18 日)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

13、査.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采取飞行检査、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大实地监督, 发现涉嫌违法的,迅速取证并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突击检查.对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发现的有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企业证照、宣传资料、员工培训资料和销售模式等,深入挖掘搜集违法证据.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査, 重点査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 四是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 对“ 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 通报

14、查处的典型案例, 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 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中期督导.我局“百日行动“ 领导组将开展中期督导 ,对各股所“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行动切实推进 . (三) 总结提升阶段(4月下旬) 我局“百日行动“领导组将根据各股所工作进展情况 ,派出督导工作组,对各股所 “百日行动“ 工作成果进行抽查 .对“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保健“ 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 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所要高度重视,把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策部署

15、的重要举措.要把集中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同时, 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取得重视和支持,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市局各相关股室要主动作为, 履职尽责, 站位要“高“、启动要“ 快“、成效要 “实“,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线索摸排.1月8 日正式启动“百日行动“, 各股所要边发动边摸排,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 ,对辖区内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所反映出来的营销模式、经营特点及乱象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特别是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大数据分析,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违法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