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关于开展“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环保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911 号) 、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09165 号)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0948 号)等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十二五”农
2、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 )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2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精心谋划和组织专项资金项目。入库项目应突出重点,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重大政策实施区为重点区域。(二)加强储备,全程监管。项目库建设主要解决当前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项目储备不够的问题。为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项目库建设应包括项目规划、设计、申报、审查、资金安排、实施、验收等多个环节,是对专项资金实行全程监管的重要手段。(三)分级建设,各负其责。项目库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省直管县
3、为国家、省、县三级)分级建设和管理。国家库主要具备项目审核、资金预算指标分配、项目实施宏观管理等功能;省级库主要具备项目审查、上报等功能;市、县级项目库主要具备收集、设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等功能。本通知重点明确国家和省级项目库的建设和维护使用相关要求,省级以下项目库建设由各省结合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四)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一是对申报项目进行滚动管理,将省级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库,视资金规模择优安排资金支持;二是不断对项目信息进行更新,对项目实施、验收等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加强监管,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动态更新制度。3二、总体要求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包括连片项目和单个项目。
4、连片项目以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在一起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实施、集中整治,使所属区域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连片项目须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充分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和治理需求,必要时可整乡、整县推进。单个项目重点支持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村庄(即按照环办函201044 号确定的“问题村” ) 。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一)项目类型。入库项目要符合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确定的基本条件。 “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主要包括 4 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历
5、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项目。(二)重点支持范围。在国办发200911 号文件,为进一步突出治理成效,在具体项目布局时,要将三个方面的村庄给予优先支持:一是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村庄;二是按照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纳入减排范畴的村庄,推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三是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4划确定的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推动“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的完成。(三)项目库建设规模。项目库建设主要为“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项目储备。为突出重点,确保绩效,原则上各省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其村庄总数不得超过本省村庄总数
6、的 20%。(四)项目构成比例。为确保环境效益和资金效益,各省纳入项目库的连片整治项目涉及的村庄数不得低于项目库拟治理村庄总数的 80%。三、建设程序省级项目库建设以省环境保护部门、财政部门为主,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审查后纳入国家级项目库,具体程序如下:(一)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各地要选择有积极性、有资金配套能力、能够确保后续维护运行的区域作为治理的重点区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签订的示范协议中确定的重点治理区域继续有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年期满后的其他治理重点区域。各地确定好重点治理区域后,编写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项目库建设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 1) ,报环境保
7、护部、财政部批准后正式组织项目申报。建设方案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底。为突出重点,确保效果,选5定的重点治理区域内村庄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村庄总数的 40%。(二)项目组织申报。各省应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组织重点治理区域内的市、县级环保、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村庄,可不受限制,优先安排解决。项目组织申报的程序由各省自行确定。(三)项目评审入库。各省按照项目评审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把关,对环境问题明确、治理技术可行、资金测算合理、治理成效突出、有后续维护运行能力的项目,可通过评审并纳入省级项目库。所有入库
8、项目需保留如下资料备查: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入库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预算测算表(参考格式见附件 3) ;3、专家评审意见。(四)国家级项目库审查。每年 8 月底,各省应将已纳入省级项目库拟申请纳入国家级项目库的项目报送环境保护部、财政部,两部门集中组织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国家级项目库。未通过审查的项目,由各省对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后,可在次年继续申报。各省要6严格控制项目库建设规模,对于超过本省村庄总数 20%的部分,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将不予受理。各省向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报送省级项目库项目时,应提交如下资料:1、关于上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9、的正式文件(需重点说明省级项目库的评审情况并提供相关评审依据)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4,按单个村庄填报,对于采取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等治理措施的项目,应在备注中注明是否经过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出现二次污染) 。四、项目库应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根据国家级项目库中各省项目储备情况,结合以前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确定并下达各省年度预算控制数。各省根据控制数,在国家级项目库范围内,根据轻重缓急筛选本省拟安排的项目,编写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审查后正式实施。已纳入国家级项目库,当年未安排预算的项目,可在以后年度安排。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签订
10、的示范协议中确定的三年示范期资金安排总额不变,如项目储备不足,项目执行进度滞后,按照部省协议规定,将扣减部分指标在以后年度安排。7五、其它(一)时间要求。2012 年为项目库建设启始年,各省要做好各项衔接工作,确保项目库建设稳步推进。1、在 2012 年 4 月 15 日前想环保部、财政部报送“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方案备案;2、根据项目库建设方案,组织本省(区、市)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在 2012 年 5 月低前完成省级项目库的建设,并将 2012 年的项目报送至国家级项目库;3、项目库建成后,各省(区、市)可随时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向省级库补充新项目。从 2012 年开始,每年
11、8月低前将项目报送至国家级项目库。(二)与有关工作的衔接1、关于重点治理区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与财政部、环保部签订的示范协议中确定的重点治理区域继续有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年期满后的其他治理重点区域。2、关于项目库的范围,从 2012 年起,所有合格项目应纳入项目库中统一管理,2012 年及以前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已下达,应将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纳入项目库。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的项目储备情况将作为下达 2012 年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选择新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8范省的重要参考。3、关于市、县项目库的建设,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三)监督检查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将对项
12、目库的建设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四)管理软件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库软件由环境保护部统一编制,兼具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等功能。软件下发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附件: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项目库建设方案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入库表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预算测算表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汇总表9附件 1:省“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方案(提纲)一、 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简要描述项目库建设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 项目库建设组织管理简要描述本省项目库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和项目组织申报的基本流程设计等。重点要对如何确保项目质量,加强项
13、目前期评审、审查工作进行描述。三、 重点治理区域分别针对各重点治理区域详细介绍其环境现状和基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治理后的预期成效。10此外,需对重点治理区域总人口、村庄个数、占全省村庄总数比例以及重点区域获得治理后对环境的贡献进行定量分析。四、 投资测算针对“十二五”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进行投资测算,并重点落实配套资金筹措方案。配套资金不落实、无后续维护运行措施的地区,不得纳入重点治理区域。附件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入库表(参考格式)村庄名称 按建制村名称填列,集中连片村庄可打捆填报。所在地 按省、市、县、乡镇逐级填列。人口(人)、户数(户)、面积(亩)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年)自然生态条件(在相应选项上打“”) 平原 丘陵或山区 冻土层基本情况村庄的主要产业结构 指种植业、养殖业、乡镇工矿企业、旅游业等的主要情况。主要环境问题及原因指因人为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包括污染范围、主要污染源、产生的危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