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电气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泰博电气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8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
2、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电气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泰博电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承龙 联系人 王焱通讯地址 济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A 区联系电话 1888590398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A 区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3、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829 其他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5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200环保投资(万元) 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9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泰博电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电气设备生产项目。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A 区,占地面积 500 平方米。项目职工定员 5 人,实行一班工作制,全年工作 300 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要求,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4、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 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按照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济宁泰博电气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3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A 区。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是项目建设的理想地段。该项目占地面积 500m2,项目全
5、部位于租赁的 1 个厂房内,厂房内分为生产加工区和仓储区。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安全的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生产、运输、绿化进行了优化,并配有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三、产品方案及规模规模表 1-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1 汇线桥架 10 万 米/年2 插接母线 3000 套/年3 配电箱外壳 3000 件/年4 配电柜外壳 3000 件/年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区内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分类如表 1-2 所示。表 1-2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 位置及规模 备注主体工程 厂房建筑面积 500m
6、2,分为生产区和仓储区。其中喷粉房( 3m*2m*3m)一个,固化房(4.5m*3m*3m)一个-供水 市政管网供水 -供电 由附近电网接入 -公用工程排水 雨污分流 -废气1、焊接烟尘经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15 米高1#排气筒排放;2、喷粉粉尘经脉冲滤芯回收系统收集后与处理后的焊接烟尘共用 1#排气筒排放;3、固化废气经两级活性炭箱过滤后,由 1根 15m 高 2#排气筒排放。-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 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保工程噪声 噪声采取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库面积 20m2,危废库面积为15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危
7、废仓库内暂存废机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库储存一般固废五、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下表。表 1-3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 名称 消耗量 单位 备注1 镀锌钢板 40 吨/年 -2 普通冷轧钢板 120 吨/年 -3 不锈钢板 10 吨/年 -4 焊丝 5 吨/年 -5 螺丝等组装件 3 吨/年 -6 环氧树脂粉末 10 吨/年 固体粉末,主要成分为树脂 82%、填料 10%、助剂 1%、颜料 7%六、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 1-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1 剪板机 2 台 -2 折弯机 3 台 -3 冲床 3 台 -4 喷塑
8、房 1 个 -5 固化房 1 个 -6 二保焊机 2 台 -七、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项目用水由附近供水管网提供,可以保证连续稳定正常供水。本项目无生产工艺用水,只有生活用水。5项目劳动定员 5 人,工作人员用水量按 50L/人d 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25m3/d,75m 3/a(年生产天数为 300 天);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出厂外。职工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的80%计,产生量 0.2m3/d,60m 3/a,其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 5、SS 、氨氮等,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2、用电项目喷粉固化房采用电加热;办公区供暖采
9、用空调。项目电源使用现有供电线路供电,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年用量 1.2 万 kWh。3、供热本项目生活办公及生产均使用电能,不建锅炉等燃煤、生物质设施。4、其他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人数为 5 人。工作制度:项目全年生产时间为 300 天,实行单班 8 小时工作制。七、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中为配电箱、配电柜外壳,不属于“限制类 十一、机械 220 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合法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
10、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七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六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6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A
11、区,不属于国土资发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限批、禁批的范围。3、“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 据 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 济 宁 高 新 区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 该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12、 会 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钢板、塑粉等,原料来源较广,不会对本项目造成制约,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 据 要 求 , 所 有 负 面 清 单 中 项 目 均 禁 止 投 资 。 本 项 目 位 于 济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A 区, 不 在 该 功 能 区 负 面 清 单 内 ,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环 境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相 关 要 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
13、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4、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符合性分析表 1-5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源头和过程控制(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本项目使用粉末涂料 符合7墨、胶粘剂和清洗剂;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
14、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喷粉固化在密闭喷固化房内进行,废气经两级活性炭过滤达标后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各项要求。5、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1-6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符合性序
15、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210 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
16、企业整改到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不属于“小散乱污 ”企业符合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符合8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
17、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4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重点行业VOCs 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 VOCs 治理,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浮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
18、、液下装载等方式,并实施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备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本项目使用环氧树脂粉末涂料,废气经两级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露天喷涂作业的问题。符合6、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7。表 1-7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情况序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19、 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 本项目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符合9规
20、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1、。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项目符合7、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环水体2017142 号),拟建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表 1-8。
22、表 1-8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要求 符合性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以上禁止新建项目之列。(一)
23、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