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1 页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名称 汨罗市年屠宰 6 万头牲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汨罗市食品公司法人代表 唐明皓 联系人 邹剑波通讯地址 汨罗市建设路 47 号联系电话 18974050068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汨罗市东风路西侧,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内南侧、窑州变电站北侧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1351 牲畜屠宰占地面积(平方米)11599.02绿化面积(平方米)2320总投资(万元)1329.8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95环保投资占总投
2、资比例29.7评价经费(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12 月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2 页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2016 年 9 月 1日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 682 号,2017 年 7 月16 日修改,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
3、民共和国水污染法防治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4号,2000 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 年 5 月修订;(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施行,2018 年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4、200715 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 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48 号);(1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18)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2010第 122 号);(19)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公告工节2009第 67号;(20)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1)屠宰与肉类
5、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3 页 (2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 年修订);(23)农副食品加工卫生防护距离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18078.1-2012 );(24)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5)湖南省落实 实施细则;(2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2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HJ/T 2.3-93);(29)环境影响评价
6、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2.4-2009);(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3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33)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2.9);(34)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 主编);(35)汨罗市食品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36)汨罗市食品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数据。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由来汨罗牲猪定点屠宰场为汨罗市商业总公司食品公司其所属肉食购销总店,性质为国有企业,始建于 1995 年,位于汨罗市屈原桥下铁路西侧,占地面
7、积 14.8 亩,建筑面积9782 平方米。目前,为加强牲猪屠宰管理,保证牲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根据汨罗市政府的要求,食品公司零售总店在其牲猪仓库建起了城区牲猪定点屠宰场,多年来已累计为市财政创收税费 1400 万元。但随着城市发展,屠宰场逐渐成为中心城区,扰民现象不断,加之当时投入不够,机械化设备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严重制约城区牲猪定点屠宰业务的开展。现根据省、市畜牧水产局和汨罗市城市规划要求,城区定点屠宰场必须搬迁,同时“定点屠宰”是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生猪及其它畜禽类屠宰、经营的方针,该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我市生猪屠宰的水平和档次,同时又是食品放心工程的需要,定
8、点屠宰场担负着三个乡镇人民群众的肉食供应,在附近设置定点屠宰场是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是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地食品放心工程的需要,意义重大。按照汨罗市人民政府统筹建设城区规划方案,因城市发展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4 页 需要,屠宰场最终选址于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东风路西侧,牲猪屠宰市场秩序,根据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一县一个屠宰场,一乡镇一个屠宰点,彻底解决牲猪屠宰市场的无序化状态。汨罗市食品公司属于汨罗市定点屠宰场的上级主管单位,属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
9、6 年 9 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版,2018 年修订)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5 屠宰、其他”中的有关规定,汨罗市食品公司汨罗市年屠宰 6 万头牲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建设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根据国家环保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工程内容及规模2.1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及投资1)项目名称:汨罗市年屠宰 6 万头牲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迁建)3)总投资:项目
10、总投资为 1329.82 万元4)项目位置:汨罗市东风路西侧,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内南侧、窑州变电站北侧(详见附图 1)。2.2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1599.02m2,总建筑占地面积 2915.08m2,其中办公楼 395.76m2、屠宰车间 1661.82m2、冷库 429.9m2、 门卫 51.6m2、 配电房 16m2、污水处理 360m2,并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给排水、供用电、绿化消防、通信等设施。达到年屠宰 6 万头牲猪的能力。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1-1。表 1-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1 总用地面积 11599.02 m2 -主体工程 总建筑面积
11、 2915.08 m2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5 页 办公楼建筑面积 395.76 m2屠宰车间建筑面积 1661.82 m2冷库建筑面积 429.9 m2门卫建筑面积 51.60 m2配电房建筑面积 16.0 m2其中污水处理建筑面积 360 m2给水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均来源于新市园区自来水管网提供,连接方便供电 取电于汨罗市新市镇区域配电网排水厂区内按雨污分流考虑,项目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系统(UASB+SBR)处理后由西侧东风路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雨水经由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能源 项目使用电能及天然气消防系
12、统厂区内设消防水池和配套辅助设施组成消防给水系统,满足项目消防需求厂区内道路 道路路面进行硬化,路面为水泥 路面公用工程冷库系统 项目冷库系统使用的制冷剂为R410A,属于环保型制冷剂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池+UASB+SBR 法处理后经由污水管网排至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配套建设 150m3 的事故应急池废气处理设施待宰圈及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采用活性炭+ 大风量抽排风设备燃气废气:9m 高排气筒固废处理设施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 存场所(地面应进行防渗)环保工程绿化 2320 m2 -2.3 原辅材料消耗和主要设备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及同行业类比调查,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1
13、-3,生产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6 页 主要设备见下表 1-4。(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1-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耗量 备注1 畜类 头/年 60000 周边养殖场提供2 活性炭 吨/年 2 市场购买3 制冷剂 吨/年 0.004 R410A4 二氧化氯 吨/年 0.3 直接在市场上购买 成品二氧化氯5 水 吨/年 59858.06 自建的自来水6 电 万度/年 74.56 新市镇区域配电网7 天然气 万 m3 12.5 新市镇燃气管道(2)项目主要设备表 1-4 项目主要机械设备表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
14、号 数量(台/套) 备注1 电子地磅 2T 2 -2 刨毛机 ZBM-LX,11kw 2 -3 制冷机 20kw 3 - 4 离心泵 5kw 8 -5 热水机组 - 2 燃料为天然气6 变压器 - 1 -7 自动劈半机 12kw 1 -8 提升机 11kw 2 -9 工字钢 - - -通过对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2013 年修正)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可知,项目所选设备均不属于国家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类型,可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3.平面布置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7
15、页 汨罗市食品公司汨罗市年屠宰 6 万头牲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1599.02m2。项目大门在项目东侧紧邻东风路,紧接着大门北侧是门卫及办公室,西北侧是屠宰车间、屠宰车间南侧为大型乔木,西南侧为冷库,西北侧为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车间布置如下:厂房呈长方形,东西方向,由西往东依次布置鞍式活挂机、热锅、刨毛机,凉池、提升机、卸肉操作台、出肉台。本项目厂区车间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附图 3(项目屠宰车间平面布置图)。4.给排水及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用水为 59858.06t/a(165t/d),项目用水为自来水,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给水水量、水压和水质均能满足本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需求。(
16、2)排水 本项目排水包括雨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排水管网按雨污分流考虑。雨水在厂区内汇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UASB+SBR 法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表 3 中三级标准后由东侧东风路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东侧东风路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汨罗江,项目地东风路管网已建成投运。(3)能源项目机械设备均使用电能,用电由新市镇电网提供,项目年耗电量约 74.56 万度。(4)锅炉燃料用量本项目热水机组燃料为天
17、然气,天然气用量约为 12.5 万 m3/a。由新市镇燃气公司提供,满足用量。5.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 29 人,厂内食宿人员 3 人,项目生产采用一班 8 小时生产制,年工作时间 363 天。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8 页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原有企业简况及产排污情况汨罗牲猪定点屠宰场为汨罗市商业总公司食品公司其所属肉食购销总店,性质为国有企业,始建于 1995 年,位于汨罗市屈原桥下铁路西侧,占地面积 14.8 亩,建筑面积9782 平方米。是保障汨罗市肉品供应的合法屠宰场,原有汨罗牲猪定点屠宰场日
18、最大屠宰规模为 120 头,工艺比较简单,主要为检疫-停食静养-冲洗-刺杀沥血-烫、刨毛-清洗-剖腹取内脏-分割 -清洗检验检疫-出售。目前屠宰场已计划迁建,待新屠宰场建成后关闭老屠宰场。大气污染物治理及产排情况燃烧废气根据调查,原屠宰场设有 1 台热水机组,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燃烧废气排气筒只有 4m,不满足 8m 的要求。恶臭原屠宰场生产期间,主要恶臭源来自屠宰车间和待宰圈,其恶臭排放为无组织排放,其生产期间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厂界恶臭较明显。(2)原有废水污染源及产推情况本项目原居宰场生产期间主要污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屠宰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 S
19、S、NH 3-N、COD、BOD、TN、动植物油等。年屠宰最大可达到 40000 头,经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屠宰场生产废水年最大排水量为 94m3/d,原屠宰场产生的屠宰废水经未经处理直接经排水管网排至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原屠宰场全场职工共 12 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0.54m3/d,随同生产废水一起经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3)原有固体废物污染源及处置状况根据现场收集资料和业主提供的资料,原厂区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粪便、牲畜胃内容物生猪在临时圈养过程中将产生牲畜粪便,生猪宰杀后将产生牲畜胃内容物,项日原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20、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9 页 有屠宰场牲畜粪便和牲畜胃内容物全年产生量约 100t/a,直接用水冲洗后,同屠宰废水一起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猪鬃、蹄壳原有屠宰场猪鬃、蹄壳全年产生量为 13t/a,收集后外售。猪血原有屠宰场猪血全年产生量为 20t/a,随同猪肉一并外运至市场销售。不可食用内脏、病牲畜不可食用内脏、病牲畜及检疫后废弃物产生量为 4t/a,全部采用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原屠宰场共 12 个工作人员,每年产生生活垃圾 2.16/a,依托当地垃圾清运设施一并清运。(4)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情况原有厂区噪声主要来自猪叫声,根据调查,原屠宰场在对生猪宰杀时未
21、采取电麻技术,生猪在被宰杀时的叫声较大,其噪声源强为 8090dB(A)。猪叫声仅依靠门房墙体隔声,其墙体为土墙,隔声效果较差,在宰杀时,厂界外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2、原有厂区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遗留环境问题根据调查,原屠宰场周边的居民分布较多,由于原居宰场生产过程中,未对端声、废气(天然气废气、恶臭)、废水进行有效治理,噪声和恶臭对周边居民造成了较明显的影响。根据调查,原屠宰场周边居民多次对屠宰场提出过要求并进行过举报,但由于原屠宰场设施简隔,紧邻民房,其生产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22、。本次搬迁建设后,原屠宰场将关闭,场内所有设施将迁出,原厂址交还政府处置。搬迁后,噪声和恶臭气体能得到消减,主要遗留的环境问题为可能造成的地下水的影响,管理要求:本评价建议对原屠宰场进行场地地下水定期监测和场地恢复。3、新建厂址及周边环境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项目本身无原有污染源及环境问题。项目北侧为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南侧为窑州变电站,东侧为湖南金一电气有汨 罗 市 年 屠 宰 6 万 头 牲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建 设 项 目第- 10 页 限公司,西侧为空地,经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存在污染源及环境问题。综上,项目区域不存在原有污染源及主要环境问题。表二、建设项目所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