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文明新风提升活动方案 为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 激发农村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确保2019年实现全县率先脱贫摘帽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 “四好村“创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评先进树典型等文明新风提升活动. 一、活动目的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聚焦农村乡风文明、环境卫生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现象,通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评先进树典型活动,加强文明新风学习宣传,形成崇尚“爱党爱国、尊老爱幼、扶残助残、互帮互助、自力更生“的良好社会风气 ,激发农村群众脱贫
2、致富的内生动力,为实现率先脱贫、决胜小康、建设幸福美丽新XX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 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四好村 “、“文明村“、“幸福美丽新村“和“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示范点创建工作, 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和精神面貌; 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在全县195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组织开展“文明新风“示范户暨“环境洁美家庭“家风良好家庭“自力更生家庭“和第五届 “竹乡活雷锋“ 暨“创业致富带头人“自强不息脱贫先锋“扶贫一线好干部“评选表扬活动,加强文明乡村乡风建设和文明家庭家风建设. 三、评选标准 环境洁美家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堂前屋后收拾整洁、农具柴火堆放整齐,能及
3、时清运家庭垃圾, 家庭成员言行举止文明、穿戴整齐干净. 家风良好家庭:有良好的家规家训, 家风廉洁、纯正,家庭和睦;关爱家中老人,及时行孝, 对待周围老人文明礼貌,热心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关爱子女, 关心子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夫妻、兄弟、姐妹关系融洽. 自力更生家庭:勤学善思、吃苦耐劳、为人谦虚,面对家庭困境能主动寻找发展项目或外出务工,立志改变当下境况.“竹乡活雷锋“:“创业致富带头人“带领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创业致富,带动贫困群众共同致富事迹突出,贫困群众认可度高;“自强不息脱贫先锋“ 不等不靠自强不息 ,苦干实干自主脱贫,在周边群众中起到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扶贫一线好干部“村组干
4、部、第一书记等扶贫一线工作的基层干部,扶贫事迹突出. 四、评选步骤 (一) 乡镇评选.“文明新风“ 示范户和“竹乡活雷锋“, 各乡镇全年评选2次, 分别于6月、 11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开展评比活动 ,其中“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自强不息脱贫先锋“评选1-2名, 其余“ 环境洁美家庭“、“ 家风良好家庭“ 和“ 自力更生家庭“三类家庭按照贫困村 20%、非贫困村 10%(占总户数)的比例进行评选, 并根据评选结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 (二) 县级评选推荐.10月30日前由各乡镇按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5% 、非贫困村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 3%的比例,经乡镇纪委和党委审核后, 根据家庭和个人所具美
5、德类型向评委会办公室填报推荐表推荐. 评审: 县评委会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初步名单将反馈给所在乡镇和村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反馈意见的家庭或个人, 再报县委宣传部审定. 表扬: 对推选出的“环境洁美家庭“家风良好家庭“自力更生家庭“三类模范家庭代表以及 “竹乡活雷锋“,由县委宣传部组织表扬, 并给予一定精神及物质奖励. 五、组织保障 成立XX县“ 文明新风“示范户和第五届“ 竹乡活雷锋 “评选委员会,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扶贫移民局、县农委办、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办公室设
6、在县文明办.负责 “文明新风“ 示范户和“竹乡活雷锋“评选表扬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审定工作,具体评选表扬活动的日常工作和参评资格审查.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和村“两委“ 要高度重视文明新风提升活动, 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 有目的有计划的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持续有效.县委宣传部将把文明新风提升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同时,县脱贫攻坚办、县委宣传部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文明新风提升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 文明新风提升效果不明显,影响 2019年全县脱贫攻坚评估考核的将严肃问责. (二) 强化氛围营造 各乡镇和村“两
7、委“要丰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群众宣传 ,各贫困村要绘制永久性文明新风宣传图标2-3幅, 每季度开展1次“我要脱贫,我要说“宣讲活动 ,可利用LED屏、广播站、公开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可利用“五一“ 劳动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时间结点开展宣传活动,多种形式宣传感恩、励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通过树立典型、舆论引导、道德引领,潜移默化引导广大农村群众摒弃陈旧观念、崇尚新风正气,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社会新风,促进农村“ 好习惯、好风气“的形成. (三)加强宣传报道 县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文明新风提升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XX电视台、 XX新闻网、 “XX发布“微信平台等媒体,开设文明新风宣传专栏,对评选出的“文明新风“ 示范户以及 “竹乡活雷锋“中的典型代表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