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概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 2018 年 08 月 10 日通过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随后在周边的杨庄和前卢村村委公示栏张贴第一次公示,并附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通过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周边的杨庄和前卢村村委公示栏张贴第二次公示,并附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与此同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9 年 02 月 01 日在“德州晚报”
2、报纸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内未有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 公开内容及日期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08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公开的主要内容为:(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2.2 公开方式2.2.1 网络本项目于 2018
3、 年 08 月 30 日在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工作动态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08 月 30 日,网址链接为http:/ 1、附件 2。2.2.2 其他本项目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的同时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在项目附近的杨庄、前卢村村委公示栏中张贴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现场照片见附 4,公示证明见附件 5;2.3 公众意见情况截止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未有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 公示内容及时限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时间为
4、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02 月 01 日;公开的主要内容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符合办法要求。3.2 公示方式3.2.1 网络本项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工作动态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网址链接为http:/ http:/www.ep- 1、附件 2。3.2.2 报纸本项目选取了当地公众易于接触的“德州晚报” 进行了公示
5、,公示日期为2019 年 02 月 01 日,具体照片见附件 3。3.2.3 张贴本项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项目附近的杨庄、前卢村村委公示栏(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中张贴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现场照片见附件4,公示证明见附件 5;3.2.4 其他本项目目前未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公示。3.3 查阅情况本项目在第一次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未有公众来电或信息咨询相关情况,网上公示环评报告简本有公众查看,但未有公众进行反馈。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截止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限结束为止,未有公众向建设单位
6、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4.1 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本项目在其公示时间期限内未有公众反馈意见。因此本项目未以公众座谈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未以听证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以及未以专家论证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4.2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未请求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等其他方式的公众参与。4.3 宣传科普情况本项目未采取科普宣传措施。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5.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两次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两次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向
7、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因此未有相关意见进行采纳。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两次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因此未有相关意见进行采纳,不存在未采纳情况。6 报批前公开情况6.1 公开内容及日期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08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公开的主要内容为:(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五)提
8、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02 月 01 日;公开的主要内容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符合办法要求。6.2 公开方式6.2.1 网络本项目第一次公示于 2018 年 08 月 30 日在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工作动态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9、 08 月 30 日,网址链接为http:/ 1、附件 2。本项目第二次公示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工作动态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网址链接为http:/ http:/www.ep- 1、附件 2。6.2.2 其他本项目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的同时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在项目附近的杨庄、前卢村村委公示栏中张贴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现场照片见附 4,公示证明见附件 5;本项目第二次公示同时选取了当地公众易于接触的“德州晚报” 进行了公示,公示日期为 2019 年 02 月 01 日,具体照片见附件
10、 3。本项目第二次公示于 2018年 10 月 29 日在项目附近的杨庄、前卢村村委公示栏(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中张贴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现场照片见附件 4,公示证明见附件 5。7 其他本项目进行的两次公示原件、证明、图片以及报纸均已存入公司环保管理档案文件夹以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8 诚信承诺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11、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盖章)承诺时间:2019 年 02 月 18 日附件附件 1 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性质:新建法人代表:谭传印建设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王凤楼镇杨庄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 124 亩(约 82667m2),建设鸡舍 23 座,办公用房
12、 1 座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35600m2,购进自动化养殖设备 176套,项目劳动定员 60 人,年工作天数为 365 天,每天 2 班,每班 12 小时,建成后可年产肉鸡 600 万只。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联系人:谭传印联系方式:13953444005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环评机构名称: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联系人:万工联系方式:0371-87565556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
13、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在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厂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
14、分析。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可否建设及运行的确切结论。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可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公告发布单位: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公告发布时间: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一、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
15、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平原县王凤楼镇金桔家庭农场建设性质:新建法人代表:谭传印建设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王凤楼镇杨庄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61 万元,占总投资的8.7%。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82667 平方米(124 亩),总建筑面积 37600 平方米,主要建设鸡舍、粪污无害化处理车间、办公室及附属设施等,其中:一期:新建 10 栋鸡舍 1-10#,建筑面积为 13115 平方米,新建 1 座粪污无害化处理车间,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新建 1 座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500 平方米,二期:新建 16 栋鸡舍 11-26#
16、,建筑面积为 13115 平方米。购置安装自动化养殖设备 177 套,形成肉鸡年出栏量 600 万只及年产 10000 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二、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环节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是:(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鸡舍冲洗废水;本项目鸡舍冲洗废水处理采用“三级沉淀 +发酵”的处理方式,经沉淀发酵稳定后用于林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旱厕后收集用于厂区林田堆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2)废气项目废气由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组成。有组织废气包括
17、污水沉淀发酵池产生的恶臭及粪污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恶臭。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水沉淀发酵池产生的恶臭,主要组成为 NH3、H 2S、臭气浓度,恶臭经过负压收集,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再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粪污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粪便在原料区暂存及发酵、翻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有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恶臭经过负压收集,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再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P2 )排放。二期工程中污水沉淀发酵池产生的恶臭,主要组成为 NH3、H 2S、臭气浓度,恶臭经过负压收集,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再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P1 )排放;粪污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粪便在原料区暂存及发
18、酵、翻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有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恶臭经过负压收集,生物洗涤塔处理后,再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P2 )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在满负荷生产工况下,NH 3、H 2S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2 排放标准要求(NH 3:4.9kg/h,H 2S: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无组织废气包括鸡舍恶臭、污水沉淀发酵池负压未收集的恶臭、粪污无害化处理负压未收集的恶臭。鸡舍恶臭、污水沉淀发酵池负压未收集的恶臭、粪污无害化处理负压未收集的恶臭,通过对鸡舍进行加强通风,鸡粪每日清理,鸡舍、污水沉淀发酵区、粪污无害化处理车
19、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的措施等措施,经预测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20 无量纲,氨:1.5mg/m 3,硫化氢:0.06mg/m3)。 (3)噪声采取平面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鸡粪、污泥集中收集,由转运车运至场区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车间,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工艺制作有机肥;病死鸡交由无害化中心处理,医疗废物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饲料残渣及散落毛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