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工业用地建设履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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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顺德区工业用地建设履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工业用地建设履约金的管理,根据顺德区工业用地公开交易办法(顺府办发2010165 号)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建设履约金收取、管理、退还执行单位建设履约金由项目用地所在区、镇(街道)土地权属管理机构(下称“ 区镇 土地权属机构 ”)负责收取、管理、退 还工作。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履约金由所属镇(街道)的土地权属管理机构负责收取、管理、退还。区镇土地权属机构应指定专用账户用于建设履约金的收取、管理和退还。二、建设履约金备案工业用地经土地公开交易成交后,区镇土地权属机构应在用地买受人缴纳项目建设履约金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联审小

2、组办公室提交建设履约金备案书(参见附件一)和已签署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复印件进行备案。三、建设履约金退还或不予退还标准(一)按照顺府办发2010165 号的规定,建设履约金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三期退回给工业用地买受人,具体如下:1. 项目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时限进场施工、完成主体厂房的基础分部工程,并提交基础分部验收报告和施工报告后,1退回已缴纳建设履约金的 20%。2. 买受人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完成建筑工程,达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中的容积率下限,并投(试)产(以企业经营行为产生的税收达到或超过用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中达产年度纳税额的 10%为准)后,退回已缴纳建设履约金的 30%。

3、3. 买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实现各项经济指标,满足项目产业要求后,退回建设履约金的剩余款项。4. 在退回上述建设履约金的当期,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一并退回。(二)当用地买受人未能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履行合同,并足以构成相应建设履约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当期建设履约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作不予退还处理。四、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所需资料(一)第一期 20%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所需提交资料包括:用地买受人填报的第一期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书(参见附件二);用地地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出具的用地地址企

4、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土地交付确认书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用地主体建筑基础分部施工报告和验收合格报告;联审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二)第二期 30%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所需提交资料包括:用地买受人填报的第二期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书(参见附件三);2用地地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宗地土地使用证;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由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附有效纳税凭证(指国地税局出具的税收证明)的投产报告;联审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三)第三期 50%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所需

5、提交资料包括:用地买受人填报的第三期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书(参见附件四);用地地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宗地房地产权证;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中约定的经济指标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联审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五、建设履约金退还或不予退还的审核流程:(一)根据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约定,当项目达到各期建设履约金退还节点的期限时,自达到期限之日起 1 个月内项目用地所在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向用地买受人出具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通知书(参见附件五),并做好通知书交收确认手续。用地买受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第四条的规定

6、向土地权属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用地买受人也可以在实现或达到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履约金退还条件时,自实现或达到条件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提交相应申请资料,报项目用地所在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审核。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收到用地买受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在履约金退还申请书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联审小组办公室审批。(二)当用地买受人在收到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通知书之日3起 3 个月内仍未向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提交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材料的,视作未能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履行合同,并产生相应建设履约金不予退还的责任。项目用地所在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在 3 个月期

7、满后仍未收到用地买受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或对用地买受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建设履约金退还条件的,向联审小组办公室提交建设履约金不予退还申请书(参见附件六)及相关证明材料,不予退还相应建设履约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三)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设履约金退还或不予退还条件的项目,由联审小组成员中的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审核后,由联审小组办公室出具审核意见,并同步将审核意见抄送联审小组中的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和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四)对于不完全符合建设履约金退还条件、但镇(街道)土地权属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申请按“一事一 议、特事特办” 处理的项目,需由联审小组各成员单位

8、审核并报联审小组正副组长审批通过后,由联审小组办公室出具审核意见。(五)当联审小组办公室出具同意退还的审核意见时,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金额退还至用地买受人指定的账户上;当联审小组办公室出具同意不予退还的审核意见时,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用地买受人出具建设履约金不予退还通知书(参见附件七)。相应的建设履约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作为4项目用地所在区或镇(街道)的财政收入,并由其统筹使用。(六)区镇土地权属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在用地买受人未达到相应的退款条件就提前退还建设履约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拖欠或拒退已

9、经通过审核的建设履约金。六、其它(一)自顺府办发【2010】165 号文生效之日起进行公开交易的工业用地,其建设履约金的退还申请均适用本办法的规定;顺府办发【2010】165 号文生效之前已经缴纳的建设履约金的退还工作按原有协议和相关规定执行。(二)本办法由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印发 的通知(顺项审201125 号)同 时废止。附件一:建设履约金备案书5编号: 备案日期:用地买受人(盖章) 用地地址用地面积(平方米) 用地成交日期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建设履约金单价(元/平方米)实缴建设履约金单价(元/平方米)实缴建设履约金总额(万元)建设履约金收款方(盖章)提交证明材

10、料 1、土地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复印件;3、建设履约金收据复印件。所属区、镇(街道)土地权属机构意见(盖章)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盖章)填写说明:本备案书一式三份,用地买受人、区 镇土地权属机构和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各存一份。6附件二:第一期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书申请日期:用地买受人(盖章) 用地地址用地面积(平方米) 用地成交日期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建筑密度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容积率交地日期 主体厂房动工时间主体厂房基础完工时间主体厂房基础工程面积(平方米)主体厂房基础工程施工单位(盖章)主体厂房基础工程监理单位(盖章)主体厂房基

11、础验收时间建设履约金备案书编号已缴纳建设履约金总额(万元)本期应退建设履约金单价(元/平方米)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本期应退还总额(万元)用地买受人开户银行 用地买受人账号提交证明材料 1、用地地址企业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72、土地交付确认书复印件;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建筑施工许可证;5、用地主体建筑基础分部施工报告;6、建筑基础分部验收合格报告。所属区、镇(街道)土地权属管理机构意见(盖章)区联审小组办公室意见填写说明: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地买受人、区 镇土地权属机构和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各存一份。附件三:第二期建设履约金

12、退还申请书申请日期:用地买受人(盖章) 用地地址用地面积(平方米) 用地成交日期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盖章)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盖章)建筑工程完工时间 已完工建筑工程总面积(平方米)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中约定的容积率下限已实现的容积率投(试)产时间 已纳税总额(元)8协议约定年税收额(万元) 已缴纳建设履约金总额(万元)本期应退建设履约金单价(元/平方米)建设履约金备案书编号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本期应退还总金额(万元)用地买受人开户银行 用地买受人账号提交证明材料 1、 用地地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宗地土地使用证;3、 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4、区质量

13、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5、附有效纳税凭证的投产报告。所属区、镇(街道)土地权属管理机构意见(盖章)区联审小组办公室意见填写说明: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地买受人、区 镇土地权属机构和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各存一份。附件四:第三期建设履约金退还申请书申请日期:用地买受人(盖章) 用地地址用地面积(平方米) 用地成交时间9公司经营范围 投(试)产日期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投资总额已实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万元)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万元)申请当年年销售额(万元)申请当年年纳税总额(万元)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年销售额(万元)协议约定税收总额(万元)审计时间 审计报告出具单位(盖章)已缴纳建设履约金总额(万元)建设履约金备案书编号建设履约金余额(万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本期应退还总金额(万元)用地买受人开户银行用地买受人账号提交证明材料 1、用地地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 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复印件);3、宗地房地产权证;4、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5、 专项审计报告。所属区、镇(街道)土地权属管理机构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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