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顺德区“三官一师”直联村(社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佛办发2014 10 号),推进顺德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 三官一师” (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村(社区)工作制度,结合顺德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村(社区)为网格,建立健全“三官一师” (法官、 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 村(社区)工作机制,结合职能作用与日常工作,推动力量下沉、阵地前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治安防控着力在基层,法律服务提供在基层,从而提高基层治理的实效,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二、工作内容(一)
2、基础要件“三官一师 ”直联村(社区)工作采用 “一对一”、 “一对多”、 “多对一” 或“ 多 对多”的模式,即一名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律师)挂点联系一个或多个村(社区)或多名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律师)挂点联系一个或多个村(社区)。落实“五个一” (一个办公地点、一条法律服务热线、一个服务时段、一套工作台帐、一个考核奖惩办法)工作制度。 “三官一师” 在村(社区)的工作 场所可2依托村(社区)综治工作站。1.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2.实施主体: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3.完成时间:2015 年 5 月底前。(二)主要职责1.法官职责。依托人民法庭,通过诉讼服务、诉
3、前联调、司法确认和普法宣传等方式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每月到村(社区)服务累计不少于 8 小时。(1)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2)完成时间:2015 年全年。2.检察官职责。依托镇(街道)检察室,通过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形成打击、预防与教育相结合的基层检察工作机制,形成建议、劝诫与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每月到村(社区)服务累计不少于 8 小时。(1)责任单位:区人民检察院。(2)完成时间:2015 年全年。3.警官职责。组织村(社区)开展治安防控、治安突出问题与重点部位集中整治等工作,指导村(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治安防控能力。(1)责任单位:区公安局。(2)
4、完成时间:2015 年全年。34.律师职责。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顾问律师定期在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对村(社区)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培训;对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镇(街道)司法所报告。每月到村(社区)服务累计不少于 8小时。(1)责任单位:区司法局。(2)完成时间:2015 年全年。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基层爱民、结对帮扶、党建直联、干警下基层等各项活动,落实好相关人员和工作安排,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直联村(社区)工作安排(含服务时段、人员安排(附件)、考核奖惩办法等),于 5 月底前报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马结欣,联系电话:22832741)。附件:顺德区“三官一 师” 直联村(社区)人 员名单及法律服务热线统计表4附件顺德区“三官一师”直联村(社区)人员名单及法律服务热线统计表注:一名或多名法官(检察官、律师、社区民警)可挂点联系一个或多个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