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不动产登记查询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不动产登记查询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所在地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咨询电话1、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咨询电话:0771-53880432、各市、县(区)咨询电话由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布。11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1-538804312 设定依据中华
2、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2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
3、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
4、查询目的的说明。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书面告知理由:(一)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二)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三)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四)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 实施对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国家机关等14 行使层级 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15 权限划分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16
5、行使内容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二)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6、20 申请材料 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申请书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3、4、5、6、7。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 含 中 介服 务 )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自助查询除外)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
7、单位负责人签名。(二)审查标准符合查询条件,查询人需要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者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查询结果证明应当注明出具的时间,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一)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二)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三)申请查询的目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8、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 4 26 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7。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查询或自助查询。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 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1、 查询结果是否当场出具?答:对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查询;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2、 查询人是否可以复制相关资料?答:查询人可以查阅、抄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要求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查询人要求出
9、具查询结果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目的及日期,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2.查询责任:审核有关材料,符合要求的,按照要求进行查询。 3.决定责任:依 法 制 作 相 关 通 知 等 材 料 并 送 达 。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
10、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件的申请不予查询、复制,对不符合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件的申请予以查询、复制的;(二)擅自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 5 (三)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的;(四)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不正当活动的;(五)未履行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安全保护义务,导致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毁损、灭失或者被他人篡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条 查询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不
11、动产登记资料的;(二)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的;(三)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撕毁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四)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五)因扰乱查询、复制秩序导致不动产登记机构受损失的;(六)滥用查询结果证明的。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1.不动产登记查询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空白)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示范文本)5.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空白)6.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空白)7.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空白)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对符合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件的申请不予查
12、询、复制,对不符合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件的申请予以查询、复制的;高擅自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高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的; 低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不正当活动的; 高5未履行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安全保护义务,导致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毁损、灭失或者被他人篡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低1.严格执行物权法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7 不动产登记查询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 8 申请材料目录(窗口查询)
13、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必要性及描述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是否可以容缺备注1 身份证明原件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九条原件 否 0 必要 2 查询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八条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窗口查询适用 3 利害关系证明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条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利害关系人窗口查询 适用 9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编号:证件类型及号码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证件类别及号码代理人联系电话查询申请人类别不动产权利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
14、等国家机关利害关系人 提交的申请材料查询人身份证明 工作证或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仅适用国家机关)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查询的需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查询人为利害关系人的需提交)协助查询文件(仅适用国家机关)其他 查询目的或用途需查询的不动产及查询内容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自然状况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内容不动产查封登记 不动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预告登记 不动产异议登记其他 查询结果要求 查阅 抄录 复制 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承诺:本表填写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查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严格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查询结果。如有虚假或违反,由本人(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查询申请人: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