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二一八年十二月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八年十二月前言为贯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包头市规划区域内噪声污染、提高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相关专项规划、城市用地现状以及包头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报告 (2008 年) ,对包头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包头市
2、 2011-2020 年城市规划区域。本方案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目录1、基本原则 .- 1 -2、区划依据 .- 1 -2.1 法律法规 .- 1 -2.2 规范标准 .- 1 -2.3 其他依据 .- 1 -3、区划范围 .- 2 -4、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2 -5、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限值 .- 3 -6、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 3 -6.1 1 类声环境功能区 .- 4 -6.2 2 类声环境功能区 .- 5 -6.3 3 类声环境功能区 .- 7 -6.4 4 类声环境功能区 .- 8 -6.5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 15 -7、其他规定 .- 15 - 1 -1、基
3、本原则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本次区划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2)本次区划遵循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的原则;(3)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0.5km2;(4)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 4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5)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 年调整一次。2、区划依据2.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4、法 (1996-10-29) 。2.2 规范标准(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 ;(2)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4)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HJ640-2012) ;(5)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 (HJ706-2014) ;(6)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T12525-90 ) 。2.3 其他依据(1)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 号) ;(2) 关于加强和
5、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 ;(3)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环办2017489 号) ;- 2 -(4)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内环办发2018169 号) ;(5) 包头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报告 (2008 年) ;(6) 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年) ;(7) 2018 年包头市统计年鉴 ;(8)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总体规划;(9)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1
6、0)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11)包头市城乡统筹发展试验示范区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12)包头市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总体规划(2012-2020 年) ;(13)2017 年包头市市区道路规划资料和现状资料、包头市市区道路名称图;(14)包头市市五区提供的其他道路资料。3、区划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包头市市区(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规划区域,总面积为 1901 平方公里。4、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本方案划分了 1、2、3 类声环境功能区,确定了划分 4a、4b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及场站。没
7、有符合划定 0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因此未划定 0类声环境功能区。4.1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4.2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教、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4.3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4.4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5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
8、- 3 -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 ;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5、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 5-1 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表 5-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 夜间0 类 50 401 类 55 452 类 60 503 类 65 554a 类 70 554 类4b 类 70 605.1 “昼间”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5.2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准备间突发噪声,其最
9、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5.3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穿过城区的既有铁路(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及其改、扩建项目,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 70dB(A)、夜间 55dB(A)执行。6、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包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面积 1901 平方公里。其中,明确调整划分面积约为 679.9 平方公里,包括 1、2、3、4 类声环境
10、功能区(4 类功能区不统计面积) ,其中 1 类区面积约为 163.6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24.1%,2 类区面积约为 169.6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24.9%,3 类区面积约为 346.7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51.0%。未包含在上述明确调整区域内的包头市市区其他区域,按照“6.5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和“7 其他规定”方法进行管理。6.1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头市市区范围内现有包头市工人疗养院和包钢疗养院两个康复疗养单位。包头市工人疗养院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北部转龙藏,占地面积约为 0.04km2;包钢- 4 -疗养院位于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北大街和兵工路路口西北,占地面积约为0.2k
11、m2。鉴于这两块区域面积均小于 0.5km2,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第 5.3 条“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的要求,因此不单独划分为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就近划入 1 类声环境功能区。6.2 1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1 类声环境功能区 16 个,总面积约为 163.6 平方公里,划分结果见表6-1。表 6-1 1 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编号 名称面积(km 2) 范围J1 昆都仑区 1 类区 26.7北起 G6 高速公路,沿民族东路向南至乌兰道,沿乌兰道向西至昆都仑河,沿昆都仑河向北至 G6 高速公路,沿 G6 高速公路向东至民族
12、东路。J2 昆都仑区 1 类区 12.4北起友谊大街,沿民族东路向南至新光东路,沿新光东路向西至阿尔丁大街,沿阿尔丁大街向南至校园路,沿校园路向东至沼潭东路,沿沼潭东路向南至京包铁路,沿京包铁路向西至白云鄂博路,沿白云鄂博路向北至友谊大街,沿友谊大街向东至民族东路。J3 青山区 1类区 4.9 北起兵工路,沿富强路向南至青年路,沿青年路向西至民族东路,沿民族东路向北至兵工路,沿兵工路向东至富强路。J4 青山区 1类区 15.2北起青山路,沿建华路向南至建设路,沿建设路向西至友谊大街,沿友谊大街向西至民族东路,沿民族东路向北至少先路,沿少先路向东至呼得木林大街,沿呼得木林大街向北至钢铁大街,沿钢
13、铁大街向西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北至科学路,沿科学路向东至呼得木林大街,沿呼得木林大街向北至兵工路,沿兵工路向东至四道沙河,沿四道沙河向南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东、向北至青山路,沿青山路向东至建华路。J5乌素图生活区 1 类区1.9主要为二零二居民生活区,北起环城铁路,沿规划建华路北延向南至 110 国道,沿 110 国道向西至规划一路,沿规划一路向北至环城铁路,沿环城铁路向东至建华路北延。J6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1 类区13.9北起 G6 高速公路,沿包茂高速向南至环城铁路,沿环城铁路向南至 110 国道,沿 110 国道向西至建华路,沿建华路向北至环城铁路,沿环城铁路向东至兴园路,沿兴园、装
14、备大道向北至 G6 高速公路,沿 G6 高速公路向东至包茂高速。J7 东河区 1类区 21.5北起 110 国道,沿东华热电铁路专线向南至东脑包路,沿东脑包路、环城路、西脑包大街、巴彦塔拉大街、黄河大街向西至二道沙河,沿二道沙河向北至 110 国道,沿 110 国道向东至民生大街。J8 南海公园 1 类区 9.0北起京包铁路,沿东河槽向南至南绕城公路,沿南绕城公路向西至二道沙河,沿二道沙河向北至包伊公路,沿包伊公路、二里半路向东向北至京包铁路,沿京包铁路向东至东河槽。- 5 -J9 东河区 1类区 4.7北起京包铁路,沿规划经三路向南至南绕城公路,沿南绕城公路向西至东河槽,沿东河槽向北至京包铁
15、路,沿京包铁路向东至规划经三路。J10 九原区 1类区 8.8北起 110 国道,沿二道沙河向南至京包铁路,沿京包铁路向西至包茂高速,沿包茂高速向北至 110 国道,沿 110 国道向东至二道沙河。续表 6-1 1 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编号 名称面积(km 2) 范围J11 九原区 1类区 6.3 北起青山路,沿包茂高速向南至建设路,沿建设路向西至建华路,沿建华路向北至青山路,沿青山路向东至包茂高速。J12 九原区 1类区 10.2北起建设路,沿建华路向南至四道沙河,沿四道沙河向南至行政区边界,沿行政区边界向西、向北至黄河大街,沿黄河大街、自由南路向北至友谊大街,沿友谊大街向东、向北至建设路,
16、沿建设路向东至建华路。J13 麻池地区 1 类区 5.5北起京包铁路,沿规划二路向南至包哈公路,沿包哈公路向西至规划萨如拉东路,沿规划萨如拉东路向北至京包铁路,沿京包铁路向东至规划二路。J14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 1 类区8.6北起友谊大街,沿自由南路向南至青工路,沿青工路向西至呼得木林大街,沿呼得木林大街向南至稀土路,沿稀土路向西、向南至黄河大街,沿黄河大街向西至至富强南路,沿富强南路向南至黄河大街,沿黄河大街向西、向南至科技路,沿科技路向南至稀土大街,沿稀土大街向东至幸福南路,沿幸福南路向南京包铁路,沿京包铁路向西至沼潭东路,沿沼潭东路向北至校园路,沿校园路向西至阿尔丁大街,沿阿尔
17、丁大街向北至新光东路,沿新光东路向东至民族东路,沿民族东路向北至友谊大街,沿友谊大街向东至自由南路。J15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 1 类区3.0北起黄河大街,沿黄河大街向南、向东至行政区边界,沿行政区边界向南至京包铁路,沿京包铁路向西至建华路,沿建华路向北至稀土大街,沿稀土大街向北、向西至曙光路,沿曙光路向北至黄河大街。J16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 1类区11.0北起包哈公路,沿包茂高速向南至小肥羊公司北侧路,沿小肥羊公司北侧路向西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南至秋实路,沿秋实路向西至规划厚德路,沿厚德路向北至创业大街,沿创业大街向西至包神铁路,沿包神铁路向北至包哈公路,沿包哈公路向东至包茂高速。6.3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2 类声环境功能区 11 个,总面积约为 169.6 平方公里,划分结果见表6-2。表 6-2 2 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编号 名称面积(km 2) 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