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协议.doc

上传人:hw****26 文档编号:3921024 上传时间:2019-08-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技 术 入 股 协 议 书 ( 通 用 模 板 ) 甲 方 :乙 方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互 惠 互 利 ,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 就 甲 方 以 技 术 出 资 的 形 式 入 股 省 ( 市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下 称 公 司 或 公 司 )一 事 达 成 本 协 议 , 以 资 遵 照 履 行 :第 一 条 : 甲 方 以 其 所 合 法 持 有 的 的 产 品 技 术 和 专 利 , 以 及 其 自 身 所 掌 握 的 工 程 技 术等 智 力 成 果 、 技 术 方 案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入 股 乙 公 司 。第 二 条 : 甲 方

2、目 前 已 拥 有 商 标 及 技 术 专 利 状 态 描 述 ; 乙 方 现 有 的 无 形 资 产 及 产 品 项目 描 述 。第 三 条 : 经 甲 乙 双 方 以 协 商 作 价 的 方 式 确 定 以 上 管 理 、 技 术 、 市 场 和 品 牌 的 总 价 值人 民 币 为 ( 大 写 ) 万 元 。 甲 方 技 术 入 股 后 , 取 得 公 司 百 分 之 的 股 份 , 余 下 百 分 之 的 股 份 由 乙 方 占 有 。第 四 条 : 甲 方 应 及 时 办 理 权 利 转 移 手 续 , 提 供 有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传授 技 术 诀

3、 窍 , 使 该 技 术 顺 利 转 移 给 公 司 并 被 公 司 消 化 掌 握 。第 五 条 : 技 术 成 果 入 股 后 , 甲 方 取 得 股 东 地 位 , 享 有 所 有 权 。第 六 条 : 本 协 议 签 订 后 日 内 , 甲 乙 双 方 到 工 商 部 门 办 理 股 权 变 更 手 续 。第 七 条 : 本 协 议 的 期 限 以 及 甲 乙 双 方 关 于 公 司 股 权 质 押 、 转 让 、 赠 与 的 限 制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另 行 约 定 。第 八 条 : 甲 、 乙 双 方 均 承 诺 遵 守 公 司 制 度 , 在 各 自 岗 位 权 限 范 围

4、 内 发 挥 特 长 、 履 行职 责 和 行 使 职 权 。第 九 条 : 甲 方 承 诺 在 本 协 议 签 订 之 时 , 已 清 楚 了 解 公 司 的 债 权 债 务 状 况 , 并 认 可 前述 债 权 债 务 均 计 入 公 司 今 后 的 盈 亏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第 十 条 : 甲 方 权 利 和 义 务1、 甲 方 按 照 出 资 比 例 享 有 约 定 股 权 所 拥 有 的 法 定 权 力 , 并 享 有 月 薪 万 元 人 民 币 及公 司 规 定 的 其 他 一 切 福 利 待 遇 。2、 甲 方 担 任 公 司 的 技 术 总 监

5、一 职 ,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研 发 、 生 产 和 技 术 指导 工 作 。3、 甲 方 保 证 其 对 入 股 的 技 术 持 有 合 法 所 有 权 , 并 保 证 在 这 些 技 术 投 入 乙 方 后 不 会 产生 侵 权 纠 纷 , 否 则 由 甲 方 承 担 全 责 。 甲 方 同 时 保 证 其 入 股 技 术 及 技 术 背 景 在 同 行 业中 的 先 进 性 和 可 行 性 。4、 甲 方 (包 括 甲 方 的 直 系 亲 属 , 下 同 )在 公 司 期 间 和 离 开 公 司 后 5 年 内 , 未 经 乙 方同 意 , 不 得 以 任

6、何 名 义 在 他 处 从 事 或 者 以 他 人 名 义 从 事 与 公 司 经 营 类 似 或 有 竞 争 业务 的 工 作 , 也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设 立 与 公 司 经 营 类 似 或 有 竞 争 业 务 的 企 业 。甲 方 不 得 将 公 司 的 技 术 成 果 (包 括 甲 方 入 股 的 技 术 )、 商 业 秘 密 或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有 偿或 无 偿 地 泄 漏 、 披 露 、 让 他 人 使 用 , 或 自 用 于 无 益 于 公 司 的 用 途 。 在 遵 守 保 密 制 度的 前 提 下 , 甲 方 为 公 司 利 益 在 公 司 内 部 的 使

7、用 和 披 露 行 为 不 受 此 限 。5、 甲 方 作 为 股 东 享 有 法 律 规 定 的 的 股 东 应 有 的 权 利 , 包 括 随 时 要 求 查 看 财 务 账 目 ,并 按 规 定 的 股 份 , 按 股 分 红 。6、 为 保 持 公 司 稳 定 性 , 本 协 议 签 订 五 年 后 , 甲 方 确 因 个 人 需 要 将 其 股 权 质 押 、 转 让或 赠 与 第 三 方 时 , 乙 方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有 优 先 认 购 权 。第 十 一 条 : 乙 方 权 利 与 义 务1、 乙 方 按 照 出 资 比 例 享 有 股 东 所 有 权 利 , 并 享 有

8、 月 薪 X 万 元 人 民 币 及 公 司 规 定 的 其他 一 切 福 利 待 遇 。2、 乙 方 ( )担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一 职 , 负 责 整 个 公 司 的 运 营 和 资 本 运 作 。3、 乙 方 每 年 定 期 向 甲 方 公 布 一 次 财 务 账 目 , 并 应 甲 方 要 求 , 可 随 时 提 供 财 务 账 目 查看 。 乙 方 遵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股 份 , 按 股 分 红 , 其 支 付 形 式 以 次 年 的 月 日 前 现 金 支 付 。第 十 二 条 :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 经 股 东 会 表 决 需 要 追 加 投 资 或

9、 者 因 经 营 发 生 亏 损 需要 弥 补 亏 损 的 , 甲 乙 双 方 按 照 股 权 的 比 例 承 担 出 资 。第 十 三 条 : 违 约 责 任1、 甲 方 负 责 产 品 研 发 与 乙 方 提 供 所 有 运 作 资 金 支 持 及 负 责 公 司 的 整 体 运 作 , 是 双 方合 作 的 基 础 。 以 下 行 为 构 成 根 本 违 约 : 乙 方 或 甲 方 违 反 竞 业 禁 止 规 定 , 或 将 公 司 的 技 术 成 果 (包 括 甲 方 入 股 的 技 术 )、 商业 秘 密 或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泄 漏 、 披 露 或 让 他 人 使 用 , 或

10、 者 擅 自 使 用 无 益 于 公 司 的 用 途 ,造 成 公 司 损 失 的 ; 在 未 经 公 司 同 意 状 况 下 , 甲 方 拒 绝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或 者 停 止 技 术 研 发 的 ;2、 违 约 处 理 : 任 何 一 方 违 反 竞 业 禁 止 规 定 , 或 将 公 司 的 技 术 成 果 、 商 业 秘 密 或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泄漏 、 披 露 或 让 他 人 使 用 , 或 者 擅 自 使 用 无 益 于 公 司 的 用 途 , 造 成 公 司 损 失 而 难 以 计算 数 额 的 , 应 向 另 一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人 民 币 万 元 ,

11、另 一 方 可 同 时 解 除 合 同 。 构 成 对 公司 侵 权 的 , 公 司 另 有 权 按 照 侵 权 产 品 销 售 额 的 30%追 究 责 任 。 甲 方 入 股 技 术 在 同 行 业 中 缺 乏 先 进 性 或 者 可 行 性 的 , 又 或 者 甲 方 拒 绝 提 供 技 术 指导 或 非 经 乙 方 同 意 停 止 技 术 研 发 的 , 甲 方 须 向 乙 方 支 付 万 元 违 约 金 。 第 十 四 条 :知 识 产 权甲 方 在 合 作 期 间 以 及 退 出 合 作 后 年 内 , 与 合 作 经 营 期 间 公 司 相 关 产 品 的 发 明 、 实 用新

12、型 、 外 观 设 计 、 开 发 产 品 以 及 相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等 等 均 属 于 公 司 职 务 成 果 或商 业 秘 密 , 其 知 识 产 权 均 属 于 公 司 。 违 反 竞 业 禁 止 进 行 研 发 的 , 新 成 果 的 知 识 产 权属 于 公 司 。第 十 五 条 : 其 他1、 未 尽 事 宜 双 方 可 以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另 行 约 定 ,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补 充 协 议 与 本 协 议 一 同 生 效 , 公 司 章 程 约 定 不 同 于 本 协 议 的 , 以 本 协 议 为准 , 本 协 议 与 补 充 协 议 条 款 内 同 相 冲 突 的 , 以 补 充 协 议 为 准 ;2、 在 履 行 本 协 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争 议 , 双 方 应 当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 不 能 达 成 一 致 的 , 任何 一 方 均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3、 本 协 议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持 一 份 , 自 双 方 签 字 或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甲 方 :代 表 人 :电 话 :签 订 日 : 年 月 日乙 方 : 代 表 人 : 电 话 : 签 订 日 :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资料库 > 生活指南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