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大学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为了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激励创造、激发创新的氛围,让全校师生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创新能力,同时为了加强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学校无形资产的流失,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上海大学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学生应在参与学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之前签署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如不签署,导师可以代表学校拒绝其参加有关涉及知识产权保密要求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以下内容请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一、知识产权归属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上海大学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上海大学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学术成果和科技成果,是职务成果,其知 识产权归上海大学所有。利用上海大学的物质技术条
2、件是指利用上海大学的资金、各种以上海大学名义申请获准的项目经费、设备、原材料、无形 资产及尚未对 外公开的技术或商业秘密等资源。二、学生的主要权利上海大学依法保护学生在校期间应享有的相关权益。学生参与学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可以 获得科技成果发明人、 设计 人署名权,以及各 类学术成果的署名权。学生在学或 毕业后利用在校所获职务成果创业, 按照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三、学生的主要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学校及协作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对接触到的相关技术或商业秘密将承担知识产权全面保护与保密责任。保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在参加上海大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种未对
3、外公开的资料、数据、图表及其电子文档。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如果采用参与学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中接触到的相关技术或涉及商业秘密的,须征得导师同意,并以上海大学的名称发表成果。申请专 利的,必须经过导师的审查,且其专利拥 有人为上海大学。其他参与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属于涉密情形的,学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保密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大学已经公布实施的相关保密规定。保密的期限至相应的秘密信息被公开为止(涉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生因毕业、出国、退学等原因离开上海大学,在离校前应当返还全部技术资料及实验器材,包括:计 算机软件、 实验材料、实验仪 器设备、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 、声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研究生不得擅自发表、泄漏、使用或 转让上述资料与器材。四、其他事项该文本将作为档案文件,提交学校相应管理部门备查。其他未尽事项,应当遵守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上各项内容,本人已经阅读并同意承诺:如果发生违反上述告知的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与上海大学各持一份。承诺人:学 号:学 院:专 业: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