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经济法综合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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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试资料网 http:/资料分享平台 04 年评估经济法综合题 (一) A、 B两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10 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 B公司 10 日内发出 1000立方米的原木, A公司收货后 3 日内向 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 100 万元、见票后三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后,双方按约履行了各自义务。 B 公司收到 A 公司的汇票后,于 4月 26 日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甲银行于次日签章承兑。 4 月 30 日, B公司将该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 C 公司于 5 月 15 日将其质押给 D 公司。 5 月 30 日, D 公司在购买建筑材料时将该汇票又背书转让给

2、E 公司。 8 月 3 日, E 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付 款,甲银行拒付,并签发拒绝证明,理由是 A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 8 月 10 日, E 公司向 A公司、B 公司和 C 公司发出追索通知。 A公司以 B公司发来的木材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B公司以 E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C 公司以 D 公司无权背书转让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问题: 1 B公司提示承兑和甲银行签章承兑的具体时间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 E 公司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合法?为什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是否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

3、款责任? 3甲银行的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4 A、 B、 C 三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否成立?请分别说明理由。 5如果 E 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10 日才向 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是否丧失?为什么? (二) 某外国人马克于 2002 年 11 月来华居住,并于 2003 年 12 月离境,其在华期间取得以下财产收入: 1 中国某大学向其支付授课费 12 000 元人民币; 2 中国某杂志社向其支付稿酬 1600 元人民币; 3 赢得中国福利彩票大奖 10 万元人民币; 4 在法国取得房屋租金 10 000欧元。 问题: 1 马克是否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 纳税人?请说明理

4、由。 2马克的上述所列收入是否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请说明理由。 3 我国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方式有哪些? 4如果马克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5 如果税务机关决定对马克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须具备哪些条件? 6若马克在被税务机关查出欠税后,将其财产抵押给中国人张某,张某的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国家税款受偿?为什么?若马克在一次朋友聚会后,回家途中被交警查出醉酒驾驶,考试资料网 http:/资料分享平台 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00 元,则其所欠税款与罚款之间,哪一个应优先执行? (三) 2003 年 1 月 5 日, A公司被申请破 产,法院于当日受理后,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

5、报债权情况如下: B公司要求偿还 560 万元; C 公司要求偿还 130 万元, A公司曾以一辆轿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D 公司要求偿还 5 万元, A公司曾以一辆卡车作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清算组清理财产状况如下: 1 账面有现金 5 万元; 2 场地使用权作价 200 万元; 3 卡车 7 辆(其中一辆作了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 8 万元 /辆; 4 轿车 2 辆(其中一辆已抵押), 35 万元 /辆; 5仓库内有为 E 公司保管的货物,价值 120 万元; 6 2003 年 1 月 7 日, A公司将一 项价值 10 万元的专利技术无偿转让于 F 公司。 另外,公司欠职工

6、工资 21 万元,欠缴税款 19 万元,应支付破产费用 1 万元。 问题: 1 D 公司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 2 A公司转让专利权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 A公司的破产财产有多少万元? 4 债权人的破产债权有多少万元? 5 各破产债权人可以分得多少破产财产?(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 1998 年 12 月,被告河南某建材公司派员赴原告郑州某商业公司求购 S 型号钢材。原告表示可以找到货源,并说明货源有锈蚀,被告对此未表示异议。同年 12 月 3 日,被告与原告 共同赴铁路材料厂看货。在被告表示货物符合要求后,双方即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由原告供被告 S 型号钢材(锈) 1

7、9 吨,每吨单价 2450 元,总价款 4.655 万元。原告负责运输至被告指定的工地,被告保证在货到后 3 日内付款。原告恐怕被告不及时付款,遂坚持要求在合同中写明:在汇款前,货物仍归原告所有。协议签订后,原告于同日租车将货物运送至被告指定的工地,工地以钢材严重锈蚀为由,拒绝卸货。被告工作人员见此情况,遂将该批货物按每吨 1000 元的特价处理给他人,共得款 1.9 万元。原告在交付货物后多次催款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被 告返还货物并赔偿损失。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原告坚持要求在合同中写明“在付款前,货物仍归原告所有”与合同法所规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有无矛

8、盾?为什么? 2被告将货物以特价处理给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应如何定性?其后果是什么? 3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给予支持?为什么? 考试资料网 http:/资料分享平台 04 评估综合题答案 (一) 1 B公司提示承兑和甲银行承兑的具体时间合法。原因是:我国票据法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 ,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 3 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本案中 B公司的提示承兑时间从出票日起算并未超过 1 个月,甲银行的承兑时间也没有超过 3 日,所以均完全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2 E 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合法。因为按照票据法的规

9、定,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 10 日内持票人可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本案中,甲银行承兑日期为 4 月27 日,该汇票为见票后 3 个月付款,即汇票的到期日为 7 月 27 日, E 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在 8 月 6 日前提示付款, E 公司真正提示付款日期为 8 月 3 日,在该期限之内,因此其提示付款的时间合法。未在 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在做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3甲银行拒绝付款理由不成立。因为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甲银行以 A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是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

10、持票人,故其理由不能成立。 4 A、 B、 C 三公司的拒绝理由均不能成立。 A公司是该张汇票的出票人,其与 B公司之间的原木买卖关系是该汇票的原因关系,根据票据的无因性特征,票据权利与票据原因严格分离,因此 A公司不能因 B公司发来的木材不符合合同约定 为由提出抗辩,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B公司其以 E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也不能成立。因为票据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只是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C 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

11、D 公司无权背书转让该汇票,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来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D 公司属于持票 人 E 公司的前手,其取得该汇票时并无恶意,也无重大过失,故 C 公司的理由也不能成立。 5如果 E 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10 日才向 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丧失。因为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时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E 公司被拒绝付款的时间是 2002 年 8 月 3 日,故其时效应截止到 2003 年 2 月 3 日,其于 2003 年 3 月 10 日才

12、发出追索通知,显然已经超过最后期限,故其追索权因时效届满而丧失。 (二) 1马克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为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 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考试资料网 http:/资料分享平台 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马克虽然不是中国人,但其于 2002 年 11 月来华居住并于 2003年 12 月离境,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故其应就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激纳个人所得税。 2马克的上述收入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

13、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均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 象。 3我国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方式有五种,即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和其他征收方式,如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以及邮寄申报纳税等。 4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以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如果税务机关决定对马克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马克有逃避纳税义务,并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 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马克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收入的迹象,并责令其 提供纳税担保; ( 3)马

14、克不能提供纳税担保; ( 4)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6张某的抵押权不能优先于国家税款受偿。因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的抵押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马克是在被税务机关查出欠税后,才将其财产抵押给中国人张某,因此张某的抵押权不能优先于国家税款受偿。在马克所欠税款与交警罚款之间,应优先执行税款。 (三) 1 D 公司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为对 D 公司的债权, A公司虽然以一辆卡 车设定了抵押,但却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根据担保法规定,以交通工具设定抵押时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不生效,抵押权不成立。所以, D 公司的抵押权不成立,当然也就不

15、享有优先受偿权。 2 A公司转让专利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不得有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3 A公司的破产财产有: 306(万元) 4债权人的破产债权有: 660(万元) 5 A公司可供破产债权人分配的破产财产有: 265(万元) B公司可以分得: 224.85(万元) C 公司可以分得: 38.14(万元) D 公司可以分得: 2.01(万元) (四) 1无矛盾。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意指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

16、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允许当事人约定所有权的保留条款。因此,本案中,原告约定“在付款前,货物仍归原告所有”与合同法所规定的“标的物 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无矛盾。 考试资料网 http:/资料分享平台 2被告将货物以特价处理给他人的行为不合法。被告的行为属于无财产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其法律后果是因该行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如果经对财产享有处分权的人追认,也就是权利人同意无处分权的人处分权利人的财产,那么无处分权人的行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合同 3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部分支持,即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可得到支持,但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为作为特价处理的买受人是无过错的,货物已经处理给第三人,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被告无法要求第三人返还原 物。但被告应赔偿因不能返还原物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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