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额担保贷款流程 及业务表格 一、 小额担保贷款 流程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流程图 贷款对象及金额 贷款流程 提交资料 填写小额担保申请表及附件相关材料,报送经营所在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审核后录入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签署意见报县就业局。 申报对象: 1个人贷款。具有开江户籍、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含)以上,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微型企业的城乡劳动者。 2企业贷款。经县财政局、就业局认定并取得劳动密集型粘企业认定证明的小企业。 经营 创 办的企业为国家限制性企业的除外,主要包括: 建筑业、 广告业、娱乐业、氧吧、桑拿、按摩、网吧、旅馆 、美容 等。 贷款金额: 1
2、个人贷款,男不超过 5 万元,女性不超过 8 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 10 万元。 合伙经营或合伙创办微型企业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 10万元,其中女性合伙 人可将人均贷款额度提高到 10 万元。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提供材料: 1、个人贷款。以下材料的 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农民进城创业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租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2企业贷款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股东(董事会)同意贷款决议、本期和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劳动密集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担保机构和经 办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 县就业局进行书面审核,并会同县财政部门、贷款银行进行入户调查,合格的签署意见后送县财政局。 以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经当地担保中心审核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材料的、反担保人条件后,办理反担保手续,并签署意见。 经办金融机构对经就业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 荐的小额贷款项目根据条件审查后发放贷款,并在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作相应记载。 经办金融机构于每月未 5 日内将当月放贷和归还贷款情况汇总表
4、报县就业局。 二、 小额担保贷款 业务表格 开江县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借 款 人 情 况 相 片 4 张 1 寸近照 (彩色)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户籍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房产情况 自有 租房 申请人类别 有优惠证人员 城 镇登记失业人员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 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 其它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 创业培训证号码 配 偶 情 况 姓 名 年龄 月均收入(元)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是否已申请小额贷款 是 否 贷 款 项 目 情 况 项目名称 经营地址 经济类型 个体 个人独资 有限责任 合伙经营 经 营 项 目 吸 纳 失 业 人
5、员 人 数 申请贷款金额:¥ 元 金额大写: 申请期限 年 贷款次数 首次贷款 二次贷款 经营注册号码 借 款 人 声 明 本人声明: 本人和担保人均无不良征信记录,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如有隐瞒或虚构,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授权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本人相关资料。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格一式四份(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局、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各执一份),可复印。 乡镇(社区、村) 就业保障机构调查意 见 (盖章)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就业局 审 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意见 (盖章) 审核人:
6、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担保机构意见 (盖章)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 意见 (盖 章)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委托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申请 方(借款人 称 甲方) 姓名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担保方: (称 乙方 ) 达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公司) 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担保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如为甲方提供了担 保,则本合同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请求乙方为其贷款担保内容: (一) 担保贷款种类:小额担保贷款。 (二) 担保贷款金额: 元 (大写: 万元正 ) (三) 担保期限:两年 ,自 年 月
7、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 其反担保人由 开江县 提供工资担保,其所在单位用财政拨款承担连带责任;或甲方自己(或者他人)财产(含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房屋等)抵质押方式。 第三条 贷款利率与贴息 :小额担保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 ,不得随意向上浮动 ;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 第四条 甲方如违约,则按甲方、反担保人和乙方共同签订的自然人反担保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 )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抄送 ( 达州市商业银行开江县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 开江县就
8、业局各壹份。 委托方(借款人): (签字) 担保委托办理方 :开江县财政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自然人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申请方 (借款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反担保人 (开江县财政供给的工资直发人员)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担保方 :达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借款人 向 ( 达州市商业银行开江县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 申请贷款 元 (大写 : 万元正)。愿意用反担保人 的工资向达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的贷款担保作反担保。经申请人、担保人、反担保人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
9、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担保人接受申请人的请求,与贷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金额 元人民币(大 写人民币: 万元),担保期为主债务生效后 2 年。 第二条 在担 保合同有效期内,申请人及反担保人共同承诺: 1、在担保人认可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接受担保人对其担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2、 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该担保项下资金或履行合同项下 义务。 第三条 当申请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反担保人及其所在单位有协助催收义务,并向担 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反担保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逾期罚息、违约金和担保人垫付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当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
10、借款或未足额偿还借款时,反担保人用工资代偿等方式、反担保人所在单位用财政拨款代偿的方式按本同第四条约定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可根据任何一方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如申请人不按期偿还债务,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本合同即作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担保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权在其反担保人的工资或达州市商业银行开江支行储蓄 存单 中扣收,有权扣收反担保人所在单位的财政拨款。对申请人及反担保人进行追偿,有权凭本合同从申请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 中直接扣收款项,不足部分无须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即可凭本合同从反担保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所在银行账户中扣款。如反担保人账户金额仍不足
11、补偿担保人偿付金额,反担保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的付款通知 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否则,反担保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 担保人所担保金额随申请人或反担保人还款额等额递减。 第八条 申请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向担保方提供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九条 担保人提供担保后,贷款方与申请人若再需修改借款合同内容,须经担保人的同意。 第十条 申请人、担保 人、反担保人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担保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申请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抄送县就业局、 ( 达州市商业银行开江县
12、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 各壹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所发生的任何支付取得全部补偿并宣布上述责任解除后自动实效。 申请人: 担保委托办理人: 反担保人: (签字) (公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字) 反担保人所在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开江县城乡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 开江县财政局: 我名叫 ,现就职于 ,我自愿为城乡失业人员 在 ( 达州市商业银行开江县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 申请的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 元 (大写 : 万元正 ).本人若离开单位 (含调离、提前退休、病退、退职、辞职等 ),应在离开单位前与县财政局完善反担保变更手续或者督促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本人所在单位有督促义务。若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本人及本人所在单位有协助催收义务,贵局有权在本人所在单位的财政拨款中扣收,本人所在单位再从本人 的工资或其他收入来源中扣收。本承诺书一式伍 份,县财政局、本承诺人及所 在单位各执壹份,抄送 ( 达州商业银行开江县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 、县就业局各壹份。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所在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