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 水 市 桃 城 区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20102020年 )调 整 完 善 方 案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六月目 录前 言 .i一、基本情况 .1(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1(二)自然条件 .2(三)社会经济情况 .2(四)土地利用现状 .3(五)土地整治潜力 .3二、规划实施情况 .5(一)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变化情况 .5(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7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主要任务 .11(一)指导思想 .11(二)指导原则 .11(三)主要任务 .12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3(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13(二)农用地规模
2、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4(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9(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25五、三线划定情况 .27(一)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 .27(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28(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30六、土地利用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 .34七、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38(一)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38(二)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39(三)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0(四)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 .40(五)结论 .41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42(二)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3(三)促进土地生
3、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3(四)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 .44i前 言衡水市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自实施以来对加强桃城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 时期,为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桃城区将继续实施“工业强区、商贸活区、科教兴区、农业提升” 四大主体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全力打造冀中南商贸物流集散中心、产业聚集区和生态经济发展先行实验区。现行规划已无法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
4、展的用地需求,急需进行规划调整。按照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办字201546 号)和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文件要求,依据衡水市国土资源局下达桃城区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以及衡水市桃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桃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制了衡水市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阐明了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结合桃城区发展战略、区域经济发展和各部门用地需求,落实上级下达的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利用ii结构和布局;
5、充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等成果,通过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生产、生活、生态开发管制界线,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了用途管制要求,保证了规划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为满足桃城区“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提供了重要依据。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为 2009 年,目标年为 2020 年,基础数据为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规划范围为桃城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 60247.03 公顷。1一、基本情况(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桃城区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地跨北纬 373610374955,东经 1152517
6、1155112,西部、北部与深州市接壤,南部与枣强县、冀州区相连,东部与武邑县交界,总面积60247.03 公顷。桃城区为衡水市政府驻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通讯、商贸、金融、科技、教育中心,区位条件优越。京九铁路、石德铁路在桃城区交汇,是石德线联接京广、京沪、京九三条铁路大动脉的中心枢纽,北京至广州的 106 国道纵贯市区,大广、邢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桃城区现辖 2 区 3 镇 3 乡 4 办事处,分别为衡水经济开发区、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郑家河沿镇、赵圈镇、何庄乡、大麻森乡、彭杜乡、邓庄镇、路北办事处、中华大街办事处、河东办事处、河西办事处。桃城区范围内现有衡水
7、经济开发区、衡水市滨湖新区和衡水桃城经济开发区三个省级开发区,其中,衡水经济开发区和大麻森乡同属衡水市工业新区管辖范围,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彭杜乡同属衡水市滨湖新区管辖范围。衡水市中心城区位于桃城区,中心城区主要隶属于桃城区但实际管辖归衡水市。2(二)自然条件桃城区属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冷暖干湿差异较大。夏季受太平洋副高边缘的偏南气流影响,潮温闷热,降水集中,冬季受西北季风影响,气候干冷,雨雪稀少,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增温快,秋季多秋高气爽天气。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642.8 小时;年蒸发量在 1295.72621.4 毫米之间;年平均降水量为 496.4 毫米;全年以偏南风为主,
8、平均风速为 3.0 米/秒;年平均气温为 12.7;年平均地温为 15.1,年际变动一般在 13.716.7之间;年平均降雪日数为 8.1 天。桃城区为河北冲积平原的一部分,是古黄河、古漳河、古滹沱河、滏阳河冲积洪积区,北、西部属滏阳河流域,东南部属黑龙港流域。境内地势较平坦,地势由西南向东北略有倾斜。(三)社会经济情况2014 年,全区常住总人口约 58.07 万人,其中常驻城镇人口 42.02 万人,常驻农村人口 16.05 万人,城镇化率 72.36%。地区生产总值 259.89 亿元;三产比重 7.8:34.6:57.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33.4 亿元,增长 2.1%;全部财政收入
9、 31.6 亿元,增长 11.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9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09.8 亿元,增长 19.1%,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06 亿元,增长 1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12.4 亿元,增长 11.4%;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24096 元和 10698 元,增长9.7%和 10.9%。(四)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 60247.03 公顷,其中农用地 40729.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7.60%;建设用地15240.5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30%;其他土地 4276.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10%。农用
10、地 40729.99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67.60%,其中,耕地面积 32291.10 公顷(其中现状耕地面积 32283.06 公顷,批而未用耕地面积 8.04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9.28%;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 1221.39 公顷、2913.42 公顷、4304.08 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3.00%、7.15%、10.57%。建设用地 15240.50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25.30%,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2027.63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8.9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2744.61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01%;其他建设用地 46
11、8.26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 3.07%。其他土地 4276.54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7.10%,其中,水域面积最大,为 3167.19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74.06%;自然保留地面积 1109.35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25.94%。(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依据桃城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桃城区耕地后备4资源总潜力为 715.06 公顷,类型包含可开垦的其他草地、内陆滩涂、盐碱地和可复垦的采矿用地四种类型。其中,可开垦其他草地为 184.56 公顷,占总面积的 25.81%,分布在赵圈镇、大麻森乡、郑家河沿镇;可开垦内陆滩涂 2.22 公顷,占总面积的 0.31
12、%,分布在河东办事处;可开垦盐碱地 391.12 公顷,占总面积的 54.70%,分布于开发区、大麻森乡、赵圈镇、何庄乡、邓庄镇、郑家河沿镇、河东办事处;可复垦采矿用地137.17 公顷,占总面积的 19.18%,分布于赵圈镇、大麻森乡。5二、规划实施情况(一)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变化情况1原规划主要指标情况(1)总量指标原规划确定桃城区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低于 32723.00 公顷、23280.00 公顷,园地、林地两项预期性指标分别不低于 1471.43 公顷、1443.29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4548.196
13、7 公顷、12068.6667 公顷、9622.9490 公顷。(2)增量指标规划到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4559.04 公顷、3438.44 公顷、2653.07 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2397.74 公顷。2历次规划修改主要指标变化情况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自 2011年 8 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以来,分别在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进行过四次规划修改调整。历次情况如下:2013 年,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补充部分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衡政办201333 号),追加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533.93 公顷,核减桃城区耕地保有量 430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