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场所使用协议书 甲方(服务方): 联系电话: 乙方(使用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促进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经营办公住所及托管事宜,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依据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将自己所租赁的办公场所提供给乙方作为乙方住所,以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二、甲方提供的场所的具体地址为: 三、场所使用期限、用途、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使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年为单位,最短期限为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续签。乙方要求续签的,
2、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2 场所地址仅用于乙方向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非用于乙方实际经营。 3.3 场所托管费用为:200元/年,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支付。四、甲方享有的权利4.1 按合同约定收取使用费; 4.2 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对乙方依法进行检查; 4.3 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 4.4 甲方代乙方处理消费纠纷并承担连带责任向消费者支付赔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4.5 如发现乙方有违法经营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协助市场监管部门责令乙方停业,进行整顿。 五、甲方应尽的义务: 5.1 办理乙方登记注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相关资料;5.2 建立联络人制度。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及企业监管部门的日常联系; 5.3 建立入驻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对乙方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活动进行记录并按期归档;5.4 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对乙方依法进行检查,对入驻企业出现的异常情况及违法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5.5 乙方因消费纠纷被消费者投诉时,甲方应当及时联系乙方企业,配合监管部门处理相关投诉; 5.6 本企业变更住所或因故解散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住所变更。 5.7 本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甲方应督促乙方前往监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登记,并向辖区监管所报备变更情况。 5.8 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报工商管理机关备案。 六、乙方享有
4、的权利 6.1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场所,用于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使用。6.2 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享有甲方应尽的义务。 七、乙方应尽的义务 7.1 依本协议条款缴纳托管费用;7.2 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仅用于办理登记注册,不得用于其它用途;7.3 乙方保证其以该地址作为住所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促进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4 乙方保证其以该地址作为住所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严格按照工商管理局有关规定的要求。 7.5 乙方登记事项
5、发生变更时,应书面告知甲方。 7.6 因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而引起住所变化的,乙方应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7.7 乙方应当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为监督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而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对因不遵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信用受损经营受限或是经济损失的,则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9.1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中止和提前解除; 9.2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所付托
6、管费用概不退还: 9.3.1 工商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料、虚报注册资本或有其它违反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行为并经相关部门证实的; 9.3.2 工商登记后抽逃注册资本或从事其它违法经营并经相关部门证实的; 9.3.3 不能按时缴纳托管费用,且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的。十、免责条件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0.1 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0.2 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10.3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镇江区京口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公司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