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hw****26 文档编号:3926511 上传时间:2019-08-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8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五大连池职教中心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促 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加强学生 动手能力、 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规范学生参加技能 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竞赛组织与管理第二条 学校的专业技能竞赛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相关 专业(部)负责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第三条 教务处的职责是做好各类竞赛的协调管理工作;收集、公布各类竞赛的信息;负责竞赛立项管理及相关表彰和奖励工作;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等工作。第四条各专业的职责是做好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工

2、作;参赛学生队伍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技能练习场地、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校级竞赛的各项承办工作;围绕技能竞赛开展的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第三章 竞赛项目与级别第五条 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由校内和校外两部分组成。校内技能竞赛项目主要依托学校每年举办的学生技能大赛(技能运动会)开展,要求专业覆盖面广,学生参与度高,积极贯彻“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的宗旨,竞赛项目应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单项技能的训练联系密切,同时为专业社团和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选拔人才。校外技能竞赛项目应关注针对性和影响力,通过优选参赛项目、指 导教师和参赛选手,展 现教学改革成果,提升学校品牌形象。第六条

3、 校内技能竞赛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级别。重点竞赛需符合以下标准:有效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专业辐射面广,参与学生多;有行(企)业专家共同参与;有专业社团具体承办;竞赛内容与职业资格(技术)标准对接或与校外高水平技能竞赛项目接轨。第七条 校内技能竞赛项目需设负责教师一名,并由承办各专业(部)组织,参 赛选手直接对应具体的指 导教师。第八条 校外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省、市三个级别,每级分为两类: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正式周期性竞赛,为一类竞赛;由各级教指委、学(协)会、行业等举办 的为二类竞赛。上级竞赛的分赛区选拔赛按照分赛区实际行政区划定级。教务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比赛项目

4、确定本年度一类竞赛名录。第九条 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需设领队一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比赛具体联络及组织参赛事宜;以个人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设指导教师 1 名;以团体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每支参赛队伍一般不超过 2 名学生,指导教师不超过 2 名;每项竞赛同一赛项的参赛队伍(作品)一般不超过2 队(项)。第四章 竞赛申报与审批第十条 各类技能竞赛项目均应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事先未经申报并批准立项的竞赛项目不予经费支持,不纳入竞赛奖励、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各项统计范畴。第十一条 校内技能竞赛项目的申报工作应在每年秋季学期的第一个工作月内完成。竞赛项目 负责人(专业部负责人)需填写并提交校内学生技能竞

5、赛项目申请表,校内重点 竞赛的评审立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校内一般竞赛的评审立 项工作由各专业部负责完成。第十二条 校外技能竞赛项目的申报工作应在每年秋季学期的第一个工作月内完成,竞赛项目 负责人需填写并提交校外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一 类竞赛项目由教 务处进行审批,二 类竞赛项 目由专业部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三条 经审批立项的技能竞赛项目,各专业部应认真做好选拔、指导、组织实 施及相关保障工作,并在 竞赛活动结束后及 时整理竞赛材料,报教 务处备案。第五章 竞赛经费使用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学生技能竞赛专项资金,用于各类竞赛的经费开支、师生 奖励等, 经费重点向校外一 类竞赛和校内重点

6、竞赛倾斜。第十五条 校内技能竞赛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一般包括调研学习费、专家费、宣 传组织费、学生奖励 费、校内评委费、参 赛作品耗材费等。经费使用标准具体如下:表 1 校内技能竞赛项目经费使用标准类型经费重点竞赛 一般竞赛 备注经费资助总额 4000 元 500 元视年度预算下拨情况适当浮动调研学习费凭调研学习方案按实报销必须是指导老师带领学生开展的针对性调研学习专家费(含校外评委费)视职务(称)情况参照每天工作量 200 元标准酌情执行邀请高水平校外专家担任评委或开展针对性讲座耗材费 2000 元以内 仅限参赛作品耗材宣传组织费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学生奖励费 参照本规定第十九条执行 校内评

7、委费 按相应课时计费重点竞赛必须分为预赛、决赛两场进行,每场校内评委一般 为 3-5 人条 16 条 校外技能竞赛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一般包括:参赛报名费、参赛差旅费、比 赛期间教师指 导津贴、比 赛辅导所必须 的图书资料费、参 赛作品耗材费等。经费使用标 准具体如下:表 2 校外技能竞赛项目经费使用标准类型经费一类竞赛 二类竞赛 备注报名费 按照正式通知和报名表按实报销 差旅费 遵照现行财务标准按实报销 比赛期间教师指导津贴8 课时费用/天*人6 课时费用/天*人必须为指导教师,并按实际指导天数为准图书资料费 50 元/人 按实际参赛学生数为准耗材费 2000 元以内 仅限参赛作品耗材第十七条

8、 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竞赛项目设置或调整的原因,部分专业可能存在某一年度没有对口一类竞赛的情况,专业团队可引导学生参加同类专业的一类竞赛,也可在二 类竞赛中择优选择一项作为本年度的准一类竞赛。准一类竞赛需 报请教务处审核,申 报时间 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要求第十八条 技能竞赛经费的开支要贯彻节约高效原则,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具体 报销流程及要求由学校财务科负责解释。第六章 竞赛获奖奖励办法第十九条 学校对参加校内技能竞赛的获奖学生进行奖励,奖项设置标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量分别约占参加决 赛队伍(作品)总数的 10%、20%、30%;优胜奖 若干;奖励标准如下所示:表 3 校内

9、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奖励标准(单位:元)获奖等级竞赛级别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重点竞赛 团队 100 800 50个人 50 40 20团队 只发奖状、证书一般竞赛个人 只发奖状、证书注:各竞赛项目可根据经费使用及参赛人数等实际情况对获奖人数和奖励标准进行适当浮动。第二十条 学校对我校教师指导在校学生参加校外一类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所示:表 4 校外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标准(单位:元)获奖等级竞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学生 15000 10000 5000国家级一类竞赛 指导教师15000 10000 5000学生 3000 1000 500省级一类竞赛 指导教

10、师3000 1000 500学生 100 50 -市级一类竞赛 指导教师100 50 -注:奖励以获奖奖项为单位进行统计和发放,不按人数进行累计;同一参赛队伍(作品)在同届竞赛的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取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得奖等次对应标准予以奖励;同一参赛队伍(作品)在同届竞赛中同时获取单项奖和团体总分奖的,按团体总分奖对应标准予以奖励。第二十一条 大赛奖金由学校发放给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所在各专业部,学生的奖励分配由指 导教师决定并负责解释,教师的奖励分配由各专业部根据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及支持保障团队的具体表现决定并负责解释。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 12 月 1 日起试行一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资料库 > 生活指南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