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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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2016 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预防洗钱活动、防止恐怖融资和维护金融秩序,规范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特制定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

2、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及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本制度中的恐怖融资是指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及为进行恐怖主义活动或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而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行为。2第三条 反洗钱是全员性义务,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勤勉尽责地履行反洗钱义务,每一位员工均有权利通过适当途径举报洗钱活动和其他违规事件。第四条 公司

3、及员工、营销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司及员工、营销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 机构 ”)。第二章 反洗钱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六条 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反洗钱工作责任部门、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司反洗钱工作主要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和实施反洗钱各项工作。第七条 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裁室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合规部/ 风险管理部、

4、审计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部、销售管理部/ 渠道部/ 农业保 险部、车险部/ 出单管理中心、非车险部/重点客 户部/ 再保险部、 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上述部门职能、名称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具有相应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为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对总裁和董事会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决策、部署、指导公司反洗钱工作。总公司其他部门开展资金收付等相关工作的,应当执行本制度和公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相关制度,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义务。第八条 反洗钱工作 牵头部门为总公司合 规部/ 风险管理部,其反洗钱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反

5、洗钱合规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及时评估总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二)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各自条线的反洗钱内控制度,督促其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变化,适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指引。(三)参与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识别、评估反洗钱合规风险,提供合规支持。(四)统筹和协调内部各相关部门、部署和指导下属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五)负责对已上报的可疑交易作进一步甄别和分析,并将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案件线索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六)组织反洗钱合规培训与宣传,提供反洗钱合规咨询,推动本机构的合规文化建设。(七)接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指令,及时传递到

6、本机构内部,与监管机关就反洗钱工作进行沟通、报告。4(八)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和侦察机关做好可疑交易或案件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九)做好反洗钱工作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第九条 反洗钱工作责任部门为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部门,对本部门及管理条线的业务活动符合反洗钱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反洗钱各项规定负责。(一)审计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并履行反洗钱内部审计制度。2、审查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办法。3、对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总公司部门(条线)、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制度制定与报备、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反洗钱相关系统使用情况、反洗钱宣传与培训、反洗钱监管报告报表的报送质量与时效等进行内部审计,评

7、估内部反洗钱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有效。4、积极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自评估工作” 指本部门自行对本部门、条线的洗钱风险情况及管控情况进行评估赋分,以下同)。5、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定公司反洗钱工作审计稽核计划,撰写反洗钱审计稽核报告,并按要求报送监管部门。6、监督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不合规问题。57、负责本部门及条线的反洗钱管理、档案管理和培训工作。应当对新聘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反洗钱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反洗钱义务及其所在岗位的反洗钱工作要求。8、保证各项工作符合现行

8、及最新反洗钱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二)信息技术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落实反洗钱工作软件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使用手册的编制以及软件系统上线前的使用培训。2、为反洗钱相关业务数据提取、采集、上报及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反洗钱工作。3、积极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4、确保本部门(条线)员工按监管要求,针对每笔业务、每个客户正确使用反洗钱相关系统。5、负责本部门及条线的反洗钱管理、档案管理和培训工作。应当对新聘用的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反洗钱义务及其所在岗位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条线)员工定期进行反洗钱相关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方面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6、保证各项工作

9、符合现行及最新反洗钱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三)计划财务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并履行职能范围内及本条线的反洗钱制度、内部操作流程和报告流程。62、负责本部门及条线的与财务相关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采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即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等工作。3、积极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4、确保本部门(条线)员工按监管要求,针对每笔业务、每个客户正确使用反洗钱相关系统。5、负责本部门及条线的反洗钱管理、档案管理和培训工作。应当对新聘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反洗钱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反洗钱义务及其所在岗位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条线)员工定期进行反洗钱相关

10、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方面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6、保证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及最新反洗钱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四)销售管理部/渠道部/ 农业保险部、电子商务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并履行本部门及条线的反洗钱制度、内部操作流程和报告流程。2、积极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3、管理本部门及条线的大额、可疑交易的识别、甄别、判断。4、管理本部门及条线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即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等工作。75、确保本部门(条线)员工按监管要求,针对每笔业务、每个客户正确使用反洗钱相关系统。6、负责本部门及管理条线的反洗钱宣导

11、和培训工作。应当对新聘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反洗钱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反洗钱义务及其所在岗位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条线)员工定期进行反洗钱相关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方面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7、指导中介机构反洗钱工作,在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和金融、非金融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宣传开展落实反洗钱工作,在委托协议中写入反洗钱条款,明确双方在反洗钱合作方面的权利义务。8、保证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及最新反洗钱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五)车险部/出单管理中心、非车险部/重点客户部/ 再保险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并履行本部门及条线的反洗钱制度、内部操作流程和报告流程,在研发创新型产品过程中,应进行洗钱

12、风险评估,并书面记录风险评估情况。2、积极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3、管理本部门及条线的大额、可疑交易的识别、甄别、判断。4、管理本部门及条线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即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等工作。85、确保本部门(条线)员工按监管要求,针对每笔业务、每个客户正确使用反洗钱相关系统。6、负责本部门及管理条线的反洗钱宣导和培训工作。应当对新聘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反洗钱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反洗钱义务及其所在岗位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条线)员工定期进行反洗钱相关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方面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7、指导中介机构

13、反洗钱工作,在与保险中介机构和金融、非金融兼业代理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时,宣传开展落实反洗钱工作,在合作协议中写入反洗钱条款,明确双方在反洗钱合作方面的权利义务。8、保证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及最新反洗钱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六)客户服务中心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并履行职能范围内及本条线的反洗钱制度、内部操作流程和报告流程。2、积极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3、管理本部门及条线的大额、可疑交易的识别、甄别、判断。4、管理本部门及条线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即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等工作。5、确保本部门(条线)员工按监管

14、要求,针对每笔业务、每个客户正确使用反洗钱相关系统。96、负责本部门及管理条线的反洗钱宣导和培训工作。应当对新聘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反洗钱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反洗钱义务及其所在岗位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条线)员工定期进行反洗钱相关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方面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7、保证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及最新反洗钱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第十条 公司各条线(部门)、各分支机构要遵循合法审慎、保密原则,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履行客户身份识别,采集客户身份信息,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即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洗钱风险自评估,保存识别、交易、分析、评估和报告记录,涉及恐怖活动

15、资产冻结等义务;并严格按照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反洗钱调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反洗钱调查工作。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为本分公司的反洗钱责任人,对分公司辖区内的业务活动符合反洗钱法、相关监管规定和总公司反洗钱各项规定负责。各机构应按照当地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相应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和岗位人员,开展反洗钱工作。各分公司的反洗钱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接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指令,及时传递到本分公司内部,与监管机关就反洗钱工作进行沟通、报告。10(二)及时评估本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修订并履行本分公司反洗钱合规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按监管要求报备。(三)统筹和

16、协调内部各相关部门、部署和指导下属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和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落实反洗钱法律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四)确保本分公司具有反洗钱职责的部门(条线)、下辖分支机构员工按监管要求,针对每笔业务、每个客户正确使用反洗钱相关系统。(五)负责本分公司的大额、可疑交易的识别、甄别、判断,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即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等工作。(六)负责对可疑交易作进一步甄别和分析,先后经总公司相应部门(条线)、总公司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将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案件线索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七)负责与本分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在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和金融、非金融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宣传开展落实反洗钱工作,在委托协议中写入反洗钱条款,明确双方在反洗钱合作方面的权利义务。(八)按监管部门和总公司审计部的要求,制定本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审计计划,对本分公司的反洗钱制度制定与报备、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反洗钱相关系统使用情况、反洗钱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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