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有资产管理处2010 年物资采购和房屋租赁工作情况汇报全校教职工: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布署要求,就学校 2010 年物资采购及房屋租赁情况,做如下汇报。一、 物资采购自 2003 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凡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采购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集中采购。2010 年学校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 5094 万元。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学科建设、基础实验室建设、后勤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设备、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一)仪器设备、维修改造项目采购2010 年共采购仪器设备 3522 万元,主要包括: 1、教学科研设备: 2723 万元2、
2、校园网络设备: 133 万元3、后勤维修改造: 444 万元4、车辆 1 台: 29 万元5、行政办公设备: 193 万元(其中协议采购 88 万元) (二)冬季取暖煤采购自 98 年以来,学校成立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纪检审、财务处、后勤处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组成采煤工作小组,由采煤小组实施学校的采煤工作。2010 年全校用煤总费用 1572 万元。用煤继续采购了羊草沟矿业集团等生产的原煤,采购取暖用煤 26312 吨,煤价 570元/吨,运费 28 元/吨,煤款 1499 万元,运费 73 万元。2(三)材料采购2010 年共验收各种消耗材料 3628 万元,教学实验材料 646 万元,科
3、研实验材料 2483 万元,后勤维修材料 50 万元,行政办公材料 449万元,其中学校统一采购办公材料 82 万元。二、采购方式与程序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目录槛值规定,槛值内采购,由学校各使用部门实施了自行采购;超过相应槛值的设备由学校报省采购办实施了政府集中采购。采购程序,经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代理招标公司,按照竞质、竞价、竞售后服务的原则,实施招标。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学校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了由纪检审、财务处、资产处及设备使用单位组成的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使学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物资采购工作,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价格上及质量上都满足了学校整体发展要求。三、房屋租赁工作全校共出租房屋及场地 39 处,其中房屋 20 处,其它 19 处。房屋租赁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均能严格履行租赁协议,按时缴纳租金,租金全部上缴学校,2010 年累计收缴租金 770 万元。以上校务公开内容,敬请全校教职工监督和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处二 0 一一年月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