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售人): 乙方(预购人):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尤溪县 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 。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售人和乙方预购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甲方未按照本约 定与乙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乙方可以单方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三、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乙方同意,甲方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甲方(预售人): 乙方(预购人): 法人代表 : 年 月
2、 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乙方购买坐落于 尤溪县 的商品房,该商品房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明为 。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 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 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乙方购买坐落于 尤溪县 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 。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 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 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