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江门市直公务用车协议采购服务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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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12-2013 年度江门市直公务用车协议采购服务协议书甲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 2012-2013 年度江门市直公务用车协议采购供货商资格(协议采购的货物品目见附件一)。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于一次性采购 20 辆以下(含 20 辆)的车辆,一次性批量采购车辆在 20 辆以上的,其采购方式由江门市财政局另行审批。三三三 协议采购程序如下:(一)凡采购纳入本协议适用范围的公务用车,江门市市直单位(下称采购单位)先办好定编小汽车使用许可证(采购皮卡办理江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小货车审核表)并申报政府采购立项,

2、经审批后,由甲方向采购单位发出采购卡。(二)采购单位持采购卡到乙方办理购车手续,与乙方共同填写采购卡并报送甲方审核,甲方负责审核车身单价及购车数量。采购卡经甲方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交车、验收和结算手续,由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按现行政府采购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货款手续。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 格遵守公务车辆协议采购流程,违2反采购程序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发生的采购行为被视为无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供货价格(一)乙方应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单位 2012 至2013 年度车辆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1117 号)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采购单位可就车辆价格与乙方协商,但协商确定

3、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本协议的价格,或甲、乙双方协商的协议采购价格向采购单位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如 20122013 年度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价格发生变动的,以最近更新的价格为准。(二)公务车辆协议供货享受优惠价格,优惠价格为净车价格,不包括精品、上牌、保险、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采购单位要求乙方包牌或购买保险的,费用另行计算。(三)当出厂价作出调整,乙方必须在公布的同时或之前提供最新的出厂价给甲方,如因出厂价已作出调整或者市场发生了变化,需要对优惠幅度作出相应的调整,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重新确定协议采购价,并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如制造商有更新车型(改进版)或新增款式,承诺执行本协议供货条件的(提

4、供制造商报价通知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经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列入协议供货。乙方同意车辆协议供货期内,协议采购价均不高于销售给江门地区其他集团或个人等直接用户的供货价(包括各项折扣或促销优惠)。(四)报价包含履行合约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第六条 乙方同意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市直单位提供服务。3如出现价格对比偏高或者交货期长等客观情况,经市直单位对市内或者其他地市经销商比较并报批后,市直单位有权向非协议经销商采购。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对协议采购执行情况实施管理和检查。第七条 乙方按厂家统一的全国维修服务标准执行售后服务,并承诺若供应的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上不符合本协议中的产品

5、要求,或者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没有通过用户验收或在后期使用过程中表现出来严重的潜在性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并负责用户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因上述问题无法解决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出现以下行为时,甲方可对其发出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终止本协议、取消其公务用车协议采购供货商资格,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其进入本地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市场:(一)与采购单位相互串通提高采购费用或单方面提高采购费用、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贿赂采购单位人员;(二)不执行承诺的协议采购价,恶意串通哄抬物价或提供虚假信息。第九条 非经 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在本协议下项的权利与义

6、务转让或移交给任何其他第三方。第十条 如本 协议任何条款的失效,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尽可能引用符合原协议原则的有效条款取代无效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 除双方另有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才有4效。若本协议条款与汽车销售合同条款有冲突时,优先适用本协议条款。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附件二)提供相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作备案。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江门市财政局备案一份。甲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地址:江门市堤西路 88 号三楼 地址:电话:3509011 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5附件一:一、 系列协议供货报价表品牌 系列 车型政府采购价(元)厂商公布价政府采购优惠率二、售后服务承诺6附件二:相关资格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经销代理资格证明;5、乙方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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